在语言文字问题上禁止粗制滥造
——驳《建议立即废止“中国通用语言文字法”》
(四)
作者:此《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这一规定,给中国的“中文信息系统”的发展,戴上了桎捁。为什么?因为,在“楷体系统”的基础上,是绝对不能建立起“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的。所以,“中文信息”就不得不挂接在“英文信息系统”上,无法脱钩。在 “信息起决定性作用”的现代,没有“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还能成为世界强国吗?要想与英文信息脱钩,就必须把目前的“汉字楷体系统”改进成具有系统性、规律性、规范性和“读写一致的”、便于电脑组字的没有重码字的“新体汉字系统”。但是,这样的改进,就违犯了此《法》。所以,汉字就只能僵化在“楷体”状态不变,“中文信息”就只能永远寄居在“英文信息系统”的“屋檐”下苟延残喘了。
批:此规定为健康发展信息网络恰到好处,从而也就杜绝一切不符合历史发展和群众文化需要的胡编滥造。作者说,这一规定,给中国的“中文信息系统”的发展,戴上了桎捁。为什么?因为,在“楷体系统”的基础上,是绝对不能建立起“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的。显然作者又在胡说八道了。所谓“中文信息系统”是什么天外来客吗?不就是现有汉字系统,或者说“楷体系统”,怎么就绝对不能建立起“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来呢?不过是影响了作者的胡编滥造而已!
驳:作者说,“中文信息”就不得不挂接在“英文信息系统”上,无法脱钩。汉字就只能僵化在“楷体”状态不变,“中文信息”就只能永远寄居在“英文信息系统”的“屋檐”下苟延残喘了——作者一再鼓吹“独立自主的中文信息系统”,趁机把他的所谓“新体汉字系统”推销出来。难道你的什么“意音双表汉字”就可以独立到老死不相往来,不食人间烟火?岂不是换汤不换药的瞎折腾?汉字如何组合与搭配,是否合理与合法暂且不论,单就这谁能决定系统性质的“世界强国”之说,就如痴人说梦一般不可理喻!你对“中文信息”的无端攻击,并非就能证明你的东西最“好使好用”,而你的苟延残喘程度,决不亚于任何一个胡编滥造者——无是生非!
作者:汉字的体式一直是随社会发展的不断需要而不断更新的,历史上已经更新过多次了。汉字楷体,在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信息时代,凸现出下列无法克服的10大固有缺点,使中国在基础教育、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对外文字使用等等方面,让国家、企业和私人每年枉费的巨额资金,达千、万亿元,直接阻碍着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损害着中国的安全,更危及到汉语汉字的生存命运。所以,已经到了非更新楷体系统不可的程度了。
批:你所列举的所谓“无法克服的10大固有缺点”,一是既然“无法克服”,还用得着你来“无缝转换吗?岂不是多此一举?瞎子点灯白费蜡?二是“固有缺点”,什么东西的缺点是固有的?你身上的缺点是固有的吗?我们说,任何缺点都是相对于优点而言的,两者之间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你用“固有”一词来妄断是非曲直,可见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胡批乱侃!
驳:中国汉字在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时代,可谓雄风不减当年,使中国在基础教育、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对外文字使用等等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作用。作者凭什么说“让国家、企业和私人每年枉费的巨额资金,达千、万亿元,直接阻碍着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损害着中国的安全,更危及到汉语汉字的生存命运。所以,已经到了非更新楷体系统不可的程度了”?这种胡言乱语不也是用中国汉字和互联网络发表出来的吗?难道危及了谁的安全、谁的生存命运了吗?就是胡言乱语也应当换个地方,到现成的互联网络里来投机钻营,还好意思“自取其辱”!
作者:但是,此《法》的第十五条,限定了汉字楷体系统不准更新。“以单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多载”的汉语,在今天发现了“汉语拼音原理”的条件下,其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意、音双表”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体式。然而,这种汉语汉字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导出的“科学理想的新体汉字系统”,即使优越于“规范字”一万倍,也是违法的。
批驳:请作者就不要自我吹嘘你的什么“科学理想的新体汉字系统”了吧,什么“意音双表”,不过是一个杂乱无章的符号堆,没有任何生命力!中国汉字是“音、形、义”相结合的产物,连这点科学原理都予以否认,“意音双表”表什么?为“新体”而“汉字”?还是为“汉字”而“新体”?如果你的东西能够在法律法规面前蒙混过关,一定会一表没一表,立马文盲遍地——你自知违法也算有一点自知之明,但在今天已然发现了“汉语拼音原理”的条件下,其发展的结果必然是“意、音双表”的、科学理想的、“无文盲”文字体式,快快收摊拉倒吧!
作者:《法》第十八条中写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首先,汉字罗马派在做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时,随意砍掉了《康熙字典》中的很多音素和音型。所以,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既不能完全表达北京方言语音。更不能表达全部汉语语音。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完全违反了汉语的发展规律,毁坏了汉语。从而增加了很多同音异义字。不单加剧了汉语的混乱和退化的速度,也加剧了楷体系统的混乱程度。
批:国家明文规定《汉语拼音方案》用途,至今看来也是非常恰如其分的,“拼写和注音工具”,说明它的宗旨就是为汉字和汉语服务,而决无什么“取代”、“摧毁”之嫌。作者却只举出一个似是而非的例子,便来全面否定,胡说什么“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既不能完全表达北京方言语音。更不能表达全部汉语语音。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完全违反了汉语的发展规律,毁坏了汉语。从而增加了很多同音异义字。不单加剧了汉语的混乱和退化的速度,也加剧了楷体系统的混乱程度。”实在是危言耸听到无以复加的程度!
驳:事实证明,这个由若干拉丁字母组合形成的《汉语拼音方案》,既能完全表达北京方言语音。更能表达全部汉语语音。这个方案,完全符合汉语的发音规律,襄助了汉语的传播与发展。从而有条有理地为汉字注音服务,加剧了汉语和汉字的传播速度,巩固了汉字和汉语在国际上的地位——不仅中国人容易学会,而且外国人能够学会。作者的所谓“混乱程度”,不过也就是全然不顾事实和证据一派胡言而已!
作者:这个罗马字母的《汉语拼音方案》,把“入声”砍掉了。把zi、 ci 、si三个尖音和舌面声母“尼” 、舌根声母“鄂”、韵母iai及音型tei 、chei、sei砍去。把读音为将原是zi、 ci 、si这三个尖音声母的字,合并到j、q、x 声母的字中去,造成“酒”“久”不分、“清”“轻”不分、“惜”“希”不分。把“尼”音合并到“纳”音中去,使“你”音,由原先的“舌颚音”读成了“舌齿音”。再如:把读音为gei的字“隔、革、镉、膈、秴。。。。。”合并到ge音里,把“阶、节、 结”,原来分别读为“jiai ziie jie ”的,现在都读为“jie”了。从而增加了误解率,影响了汉语的准确性。也给电脑的拼音输入法增加了很多同码字,造成很多麻烦。在使用时会发生歧义和误解,有时用改变叙述语句或用组合双音词的办法弥补之。然而,这种做法又带来新的问题,这就是使语言、文章变得冗长。文章字数多了,写文章的速度慢了,也增加了印刷成本,得不偿失。把这样的一个跛脚的《汉语拼音方案》,用法律的力量强加给汉语人群,实为很不明智的做法。
批:实践证明,结合汉语发音规律的《汉语拼音方案》,自使用以来,除各别地方稍加改进之外,就当时水平总体上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其实作者所指出的几个问题,不过是几个有争议的学术问题,并不影响汉语拼音优异的功能和作用。而作者却丢了西瓜拣芝麻,甚至小题大作,断言“从而增加了误解率,影响了汉语的准确性。也给电脑的拼音输入法增加了很多同码字,造成很多麻烦”。其实汉语拼音不无缺点毛病,但瑕不掩玉,它的主要功能——拼写和注音,切实发挥得相当不错;尽管其同音字给电脑输入带来一些麻烦,但同时给查询检索同音字带来一些便利——至少利弊参半,何劳作者全盘否定呢?
驳:作者说,“这种做法又带来新的问题,这就是使语言、文章变得冗长。文章字数多了,写文章的速度慢了,也增加了印刷成本,得不偿失”——你看作者是不是东拉西扯,张冠李戴?语言、文章长短,字数多少,速度快慢,成本高低,与汉语拼音有几毛钱关系?要说有关系那也是正向积极关系,决不是作者自以为是的负向消极关系!作者又说,“把这样的一个跛脚的《汉语拼音方案》,用法律的力量强加给汉语人群,实为很不明智的做法。”作者伪装公允,竟然假借“汉族人群”来打抱不平,实则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跛脚得很!奉劝作者面对《汉语拼音方案》不可否认的功能和作用,成效与业绩,就不要自作聪明,胡批乱侃,无端攻击了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