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文字应改革,语言要创新——七评《楷体应更新,不可“罗马化”》

[日期:2013-10-07] 来源:评作  作者:曲振兴 [字体: ]

    原文:工具的功能决定工具的结构。功能越多,结构就越复杂,这才是真正的客观规律。例如,最初的手机,只有通话的功能,其结构要比现在的3G多功能手机简单得多。3G没有这种复杂的构造,就不能保证3G的多种功能。3G手机的构造虽然复杂,但是,使用起来,却比原来的初级手机更方便。
  评议:恰好相反,应当说“工具的结构决定工具的功能”,没有结构,哪来功能?结构是第一性的,功能是第二性的。作者把这点起码的科学道理都弄反了,其所谓“真正的客观规律”也就成了伪科学。手机的实用性价值,并非是由结构的“简单复杂”决定的,而是由结构的性能决定的。科学并非定义在简单还是复杂上,而是定义在是否实用好用上。同样的功能,有的结构做得相对很简单,有的结构做得相对很复杂,你说哪一个更科学一点?从经济效益来说,当然是前者。结构与功能,是一个互相关联,互有影响的事物链,但绝对不是由作者定义的那种“简单与复杂”的关系。事物的简单与复杂都是相对的,我们能用适当的方法予以解决,就是科学。
  原文:事实上,文字简单与否,对克服“读、写”困难仅起一点辅助作用,并不起决定性的的作用。世界上凡是好记、好写、便于机器组字的文字,必须具备如下三个基本特性:一是与其对应的语言完全匹配;二是与其对应的语言一样,具有无限的扩展性;三是具有系统性、规律性、规范行和标准性,能够“学少知多”。如果没有这“三个基本特性性”,即使用01排列构建的“文字”,也是不易读、写的。
  评议:事实上,文字的简单与否,对其性能、功能虽然不起决定性作用,对其使用过程和效果却是起到一定决定性作用的。文字相对很简单,一是便于书写和记忆,二是便于流通和传播,三是一种无形和有形的社会节约。
  笔者认为,所谓“完全匹配”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只要适当匹配,才是最好的;文字的扩展,包括内涵与外延两种方式,无论何种方式,都只有相对扩展,而绝无“无限扩展”。时间和空间是无限的,再高明的语言文字,相对宇宙来说,都是有限的。因此只有不断地改革创新,才能接近于客观真理。而每一次改革创新,必然是有限扩展,计算机也不例外。所谓“系统性、规律性、规范性和标准性”,总是在有所突破的情况下重新走上相对平衡,绝对的、永恒的什么“性”并不存在。因此越是追求“完配”,越是陷入虚无,不如脚踏实地来得好些。
  原文:一些人不懂得“工具的功能决定工具的结构”的规律,就接受了“越简单越先进”的错误观点。所以,看到“意、音双表新体汉字”,比楷体的独体字笔画多了,就说这种字不符合文字发展的方向。这些人把“功能”与“形式”的关系,本末倒置了。
  评:究竟是谁把“功能”与“形式”的关系“本末倒置”了?从作者的“工具的功能决定工具的结构”的所谓“规律”就一目了然。作者无端否定“越简单越先进的”的观点(尽管该观点笔者也不认同),而把“越复杂越先进”推销出来,那笔者就更加不能认同了。
  议:什么“意、音双表新体汉字”?不仅其笔画比原有汉字多了,而且其声音、意思比原有汉字少了(一字一音、一字一意),这样一颠一倒,核算起来,究竟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不是一目了然吗?这种不伦不类的东西,还拿来冒充所谓“无缝转换”,“互为异体”,“无限扩展”,你自己看看,怎么是“符合文字发展方向”的呢?
  原文:汉字罗马派和汉字保守派,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都把“罗马字母文字”,与“汉字楷体”进行对比,互相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为什么呢?因为这种“对比”的本身就违反了“类比”基本原则,所以得出的对比结论必然是随心所欲的、荒谬的。
  事实上,处在人类语言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语言,因为它们是同一过程的东西,具有可比性,是有先进、落后之分的;与不同阶段的语言相对应的文字,各自具有不同的发展过程。同一过程中的文字体式,是有可比性的,而不是同一过程的文字体式,是无可比性的。例如,处在第二阶段上的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其文字体式经历了表意图形文、表意象形文、表音节符号文、表音素符号文(即拼音字母)四种体式发展过程。那么,用表示第二阶段的语言的准确性和书写简便的标准来衡量,可以说,拼音字母文字比音节文字先进,音节文字比表意象形文字先进,表意象形文比图形文先进。处在第三阶段上的单音节词为基础的汉语,其文字体式经历了表事图形、表意象形文甲骨文、大篆字、表意符号文字隶体、楷体、宋体的发展过程,用表示汉语的准确性和书写简便的标准来衡量,可以说,楷体比隶体先进,隶体比篆体先进。楷体必然要再发展成“意、音双表汉字”的,“意、音双表汉字”又比楷体先进。
  评:作者既不是“汉字罗马派”,也不是“汉字保守派”,因为这两派都把“罗马字母文字”,与“汉字楷体”进行对比,互相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原因是统统违反了“类比原则”,结论必然都是随心所欲的、荒谬的——言外之意,只有作者的“意、音双表汉字”最先进,而他的最为先进的唯一标志,就是形体复杂,意、音简单,谁也比不了!
  议:语言文字的先进与落后,可不是谁跟谁比出来的。笔者说过,不同语言文字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这与所谓“先进”与“落后”的概念不可同日而语。不同语言文字之间拿来相比的,只是它们所具有的长处和短处,而不是它们总体上的功能和作用。其总体功能作用都是一样的,并无所谓优劣之分。不然我们的所谓“继承、改革、创新和发展”也就成了无的放矢。
  再议:作者用了一大堆无所事事的“比较”来区分先进和落后,纯系东拉西扯。难道各种字体之间还有什么优劣之分吗?就像各种颜色一样,哪一种颜色最好,哪一种颜色最次?在总体上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到了着色的细节才能发现,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因此汉字的各种各样的写法,在不同的场合能够恰如其分地应用,就是最好的。由此可见,作者所谓楷体必然要再发展成“意、音双表汉字”的,“意、音双表汉字”又比楷体先进,纯系无稽之谈!
  原文:但是,与不同阶段的语言相对应的,两种文字,其性质是不同的,就如马鞍与骆驼架之间的不同一样,是不可比的,因为它们不是与同一种牲畜相匹配的工具。如果硬要对比,就必须增加一种中介标准。但是,这种中介标准是可以随拟定的,不同的中介标准,衡量出来的结果是不同,甚至是相反的。例如,如果用便于机器处理这一中介标准来衡量英文与汉字哪个先进,结论就是英文比汉字先进;如果用文字的分辨率高低这一中介标准来衡量英文与汉字哪个先进,结论就是汉字先进。
  评:作者将世界上的语言文字,概括为“两种文字”,然后就说“与不同阶段的语言相对应的两种文字,其性质是不同的”——何止两种!笔者认为,无论多少种语言文字,它们之间的性质其实是相同的,都是对语言的表示和反映,不同的地方在于表示的规则与方法不同。就如马鞍与骆驼架之间,它们的性质其实是相同的,“都是牲畜相匹配的工具”;不同的地方在于其材质、样式、大小等不同,因此也是可以拿来进行比较的,看谁设计得更加新颖实用,谁制造得更加严实合缝,谁使用得更加恰如其分。难道各种语言文字相互之间,不也可以这样比较吗?
  议:难怪作者说,“如果硬要对比,就必然要增加一种中介标准”云云,简直比“画蛇添足”还麻烦!比来比去还是分不清哪个先进与落后,然后就把先进与落后的标志寄托在机器设备、外在条件身上,一忽这样比,一忽那样比,简直比“杯弓蛇影”还迷离!
  原文:表示人类语言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字之间,既不可对比先、后,也不可对比好、孬。表示不同语言阶段的文字的好与孬,只能用它与其对应的语言的匹配程度高低来衡量,匹配程度越高就越好,否则,就越孬。拼音字母文字,用来表示语音单载的语言,最匹配,所以,拼音字母文字对语音单载的语言来说,是最好的文字。但是,如果用它来表示语音多载的语言,它就毛病百出了,就很不匹配了,就是很孬的文字了。反之,表意的方块汉字,用来表示语音多载的汉语,就是与汉语基本匹配的文字,是好文字。用来表示多音节词为基础的语言,例如英语,它就蜕变成音节文字,它就不如拼音字母文字易学易写,就成为落后的文字了。
  有人用联合国的文件来证明汉字比英文优越,说“同样内容的文件,汉字文件比英文文件篇幅短得多”。其实,这不是汉字的优越,而是汉语的优越。汉字是表示汉语单词的,汉语不言简意赅,汉字写的文件怎么会简短呢?
  评:作者总算说了两句实话:“表示人类语言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字之间,既不可对比先、后,也不可对比好、孬”,却又得出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结论:“表示不同语言阶段的文字的好与孬,只能用它与其对应的语言的匹配程度高低来衡量,匹配程度越高就越好,否则,就越孬”。然后又将什么“语音单载”、“语音多载”搬弄出来,来说明谁和谁“最匹配”,谁就是好文字。既然人家都匹配成“最好的文字”了,那还用得着作者来多此一举吗?原来作者还没有忘记让它们放下架子,再与别的语言来匹配一通,这样就都变成“很孬”、“落后的文字”了。汉字罗马派、汉字拉丁派、汉字保守派们,你们听清楚了吗?
  议:就书写方式来说,英文比汉字所占篇幅要长些,甚至长很多,相对来说,这是英文的一个短处,汉语(汉字)的一个长处。汉字罗马化,并非是要取英文的短处,而是要取它的长处。它的主要长处就是字根精少,拼读成音。在1-26个基本字母的情况下,就可以组合出无限的单词和词组,而汉字的“字根”有多少?其实每个汉字都是“字根”,都需要特殊记忆。在这点上,是汉字的记忆量多,还是汉语拼音的记忆量多?显然是前者。一组汉字拼音,可以反映多个同音字,即使不打声调符号只能模糊识别,相对来说也是一个优点;当然汉语拼音的缺点是难以区分同音字。若汉语拼音的这个缺点克服了呢?那就是另一番景象。因此,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具体事物要具体对比,才能分清优劣;从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未完待续)




阅读:
录入:ZGXP

语网特别申明:各专栏专辑作者文责自负,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语网的发布不影响其再版权,即作者还可另行投稿或出版。任何人均可在本站发布或转载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函联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文字应改革,语言要创新——六评《楷体应更新,不可“罗马化”》

下一篇:请看汉字的优越及其字母的拙劣!
相关文章       中国新拼 科学论战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限500字,建议200字以内):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