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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百华:汉字“和谐体”与“同文”大业

一、本文主要用语

[日期:2009-08-25]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胡百华 [字体: ]
胡百华先生致词
 
胡百华先生致词

【内容提要】规范汉字其实包括两个大项目,一项是把若干简化字纳入规范,另一项是整理传承汉字、经由审慎选择和鉴定后列为规范,并把一些跟简化字相对的汉字分别称为繁体字或异体字。传承汉字(繁体字只是其中一部份)作为汉语表达的基本体制一直没有变更,目前中华“同语不同文”的情况,关键在于不当地採用少数有嫌不当的简化字。适度地处理这些有嫌过度的少数简化字,当能让中文在21世纪再度同文。

 

一、本文主要用语

1.传承/传统汉字:1949年以前在全中国使用、但一直在台湾、香港等华人地区沿用的汉字,故又称为沿用字,现在一般都称作繁体字(未免偏颇),“传统派”和一些学者往往称之为正体字。传承汉字在各地“同中有异”,并不完全相同。

2.简化字:严格说,只包括跟繁体字相对、并被接受为规范字的那些简体字,但一般人就常常用简化字或简体字来指称中国所推行的规范汉字。简化字包括广为流传的民间俗字、古字和正写的草书。

3.和谐体:规范汉字中夹有音义明确的繁体字,或传承汉字中夹有书写方便的简化字,都可称为和谐体,取其和谐并用或和谐合成之意(故似乎也可叫做和合体);这种繁简适度地合成的字体,相信不但可以“优化”规范汉字和传承汉字,而且能促使中文在21世纪和谐地逐渐再度同文。。

4.中华同文:“书同文”似乎有两义,其中一个意义等于“中华同文”,另一意义则泛指“中、日、韩”等语文用汉字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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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一、本文主要用语
第2页:二、规范汉字VS传承汉字:中华汉字当前使用的实况
第3页:三、简化字和繁体字、得失互见
第4页:四、建立汉字“和谐体”之目的和需要
第5页:五、使用规范字“和谐体”的初步报告
第6页:六、“该繁用繁”、“可简用简”是走向“同文”的起点
第7页:七、建立“传承字和谐体”的需要和条件
第8页:八、恪守“繁简一一对应”,“同文”就在你我手中
第9页:九、问题新症结、解铃还要“技术”人
第10页:十、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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