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该繁用繁”、“可简用简”是 走向“同文”的起点
我们认为,“该繁用繁”可以解决规范字地区缺乏一些音义面明确的汉字;相对地,传承字地区如果能普遍地接受“可简用简”的原则,将会替传承字带来新血,让使用人增加无限方便。我们敢说,曾在旧社会和当前台湾管辖之下生活的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在使用“简体字”,但很难接受一些并非约定俗成的“生僻”简体字,而最无法接受的是有违反上述四类顾虑(即是我们列为“该繁用繁”)的一些简化字。简言之,何者“该繁”、何者“可简”,固然是每个使用人会有不同认识[50],但“繁简字”能够一一对应的那些简体字,因为有其坚实的基础,是一定可以为繁体字地区接受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关心“中华同文”的人士会觉得有需要通盘了解哪些繁简汉字是“一一对应”的;要把规范字成功地转为传承字,或由传承字转为规范字,都必须在原则上限定于繁简字能“一一对应”的那部份繁字或简字。这原则一旦认定后,电脑软件设计人当会乐于采用,以后由繁转简、或由简转繁,就都能轻而易举地做到。
行文至此,从朋友处获知台湾当局马英九先生已提出善意的建议,希望海峡两岸人士能就“识正书简”,达成共识。所谓“识正书简”,其实跟海内外各界、以及热心“书同文”的许多朋友向来期望的“识繁写简”原则,根本是同一说法。两岸能有这样的初步认同,当然对于中华同文的早日实现,是一个好预兆,肯定会在今后作出莫大的贡献。但在我们看来,中华同文的具体实现,其关键在于使用“同文”打印和出版[51],而且这问题根本就掌握在你我手中。本文所阐释,也就是《语讯》当前所主张、并用“和谐体”实地进行“中华同文”的出版,我们希望早日能够见到语文界和出版界的响应,更积极的支持,以具体行动,剑及履及(例如,“书同文”运动旗舰出版物《汉字书同文研究》,在以后就开始使用各作者或编者个别赞同的一些“繁体/正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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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一、本文主要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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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二、规范汉字VS传承汉字:中华汉字当前使用的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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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三、简化字和繁体字、得失互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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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四、建立汉字“和谐体”之目的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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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五、使用规范字“和谐体”的初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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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六、“该繁用繁”、“可简用简”是走向“同文”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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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七、建立“传承字和谐体”的需要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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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八、恪守“繁简一一对应”,“同文”就在你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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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九、问题新症结、解铃还要“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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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十、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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