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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百华:汉字“和谐体”与“同文”大业

三、简化字和繁体字、得失互见

[日期:2009-08-25]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胡百华 [字体: ]

三、简化字和繁体字、得失互见

就在这种对峙的状态中,我们读到澳洲墨尔本发行的《汉声杂》,在本年五月发表的一篇有关〈繁简字体存废的可行性探讨〉的论述,就繁简字之争议提出两问。第一问:繁体字废除得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文章说,中华汉字一脉相传,所谓繁体字就是向来的楷书,连同以前的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分别刻写、印刷在浩若瀚海的各种文物、古迹和古籍上,没有人能够摧毁、消灭它们。想消灭繁体字,也就是实际要摧毁整个中华文化的文物。再就是,现在港、澳、台和海外华人,大部份人都在使用繁体字。同样重要的是,大陆的历史、考古、文学、艺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这些领域的广大爱好者、读者群,仍然离不开繁体字。第二问:简体字废除得了吗?答案也是否定的。理由是,中国大陆和移居海外的新移民,总数超过10亿人,占全人类的六分之一,正在使用简体字,而且已经习惯简体字,因为使用比较简单方便,要求他们“回炉”学繁体字,既没有迫切必要,也几乎是不可能,而且简体字推广数十年,这期间积累了惊人数量的文献、檔案、书籍、报刊、简体字的书法、绘画、雕刻、音像作品,这些可称之为“现当代文物”,其价值不低于“古文物”,能销毁吗?还有就是,文字是随使用人的需要而调整的,简化字的形成、生存和推广,都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其发展有其必然趋势。该文的结论是,既然繁体字和简体字都消灭不了,就不如思想开放,任由两者长期并存,因为它们各有各的用途和适用范围,各有各的流行地区。作者陶正熠在新中国诞生前后曾在国内居住60多年,目前在纽约住家,似乎又习惯了用繁体字写作。

笔者之所以引述该文,是有感在大陆和台港以外地区久居的大部份华人,都或多或少抱持和上文作者相似的态度;半世纪以来简繁体的分庭抗礼,已经让更多中文使用人明瞭繁简系统各有各的优点,繁体或简体都不容易取代对方,如果任一方不幸被对方取代,那将是中华文化无可弥补的最大损失;就一般使用人而言,能运用或对付一种字体就够了,有需要的人有可能去学习、甚至掌握两种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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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一、本文主要用语
第2页:二、规范汉字VS传承汉字:中华汉字当前使用的实况
第3页:三、简化字和繁体字、得失互见
第4页:四、建立汉字“和谐体”之目的和需要
第5页:五、使用规范字“和谐体”的初步报告
第6页:六、“该繁用繁”、“可简用简”是走向“同文”的起点
第7页:七、建立“传承字和谐体”的需要和条件
第8页:八、恪守“繁简一一对应”,“同文”就在你我手中
第9页:九、问题新症结、解铃还要“技术”人
第10页:十、小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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