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恪守“繁简一一对应”,“同文”就在你我手中
笔者有幸,大半生曾长时期在四地度过:在江西出生接受基本教育,在台湾完成学校教育而就业,在美国、澳洲继续深造而立业,复在香港扩展高校之际得能参与当地之中英语文教学及研究,个人的语文生活和经验是可宝贵的,但也因此深知同一文化竟然使用不同“媒体”表达之莫大损失和挑战。与本文最为直接的例证是,笔者曾翻译叔本华的《人生智慧录》,2006年在山东发行,自然是用规范字印刷,该书稍早曾经在台湾用两种方式(全部中文和汉英对照)出版,当然用的是繁体字。这是为什么?个人现在最最盼望的是自己的下一部文稿,能用“和谐体”出版,用和谐体出版的图书,相信最能得到大中华文化圈的欢迎,在两岸三地和其他地区,以同一面貌发行。台湾有一位笔者敬佩的出版人(他拥有的许多出版物已在内地另出简体版),经过笔者“肆言”,已同意笔者的建议用“和谐体”试做,条件是要笔者先拿出合适稿件,编辑部主任这时也改变态度,直率地要笔者提出“另体”出版的具体做法,要笔者限期交卷,笔者只好当场讨饶,寻求口实告退。现在个人已敢肯定(但仍未完卷),我们可以提出两式和谐体,即本文前此较为详细阐述的规范字和谐体(也就是规范兼繁式),以及在上一大节曾简略介绍的传承字和谐体(似可称为“传承兼简式”)。这两式和谐体都是通往“同文”的具体办法[70],使用这两式和谐体所得出的文本,应该是都比它们原先的规范体和传承体,拥有更广大基础,更加受到欢迎。这是从事出版伟业的新工具,可预见一批新兴大企业就将在我们当前展开,个人时不我予,大概无缘看到大业圆满完成,只能追随各先进之后,四处呼吁,协力指出这条康庄大道,如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