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小 结
本文完全是一个中国人(华人),在中文之中成长,略知中文跟中华文化的密切关系,庆幸自己获得大好机缘、故能稍稍领悟传承汉字和规范汉字两者的优异,也看出中华再度同文的需要和前景,因而厚颜写出的短文,题旨并没有新意,重点在于指出:有一批脚踏实地的朋友们在香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跟海内外热心“书同文”的众多发烧友一样,但却已经在实际进行并推广这桩有关中华文化至深且巨的大事。请原谅笔者又在这里“说大话”。
在草撰本文期间,笔者在脑际不时萦绕着无限感触,却也不乏可让自己振奋的豪情,现以短句写出,用作本文结语:
传承汉字繁难,“规范” 尚待周全。
可简当然用简,该繁最好用繁。
繁简一一对应,且看电脑支援。
和谐处理紊乱,“同文”四海流传。
(续后页)
作者自我介绍:
胡百华,《语文建设通讯》(香港)编辑,获语文硕士、专修
又,作者从70年代中期起,跟《抖擞》和稍后的《汉字改革/语文建设通讯》投稿,90年代之后复有机会参与《语讯》工作,所以作者个人有关语文建设的意见,大多得惠于这些刊物及香港中国语文学会。没有这些过从,以及各地旧友新朋的切磋和协助,作者根本不可能撰写本文,但本稿只是作者个人为了参加汉字书同文(=中华同文)研讨会所草拟的短文,目的是向参与大会的海内外朋友们直接讨教,并不代表《语讯》或香港中国语文学会。文责自负。
注 释
[10]见《简化字总表》,刊于《语言文字规范手册》,2-34页。
[30]接受若干繁体字之后,原来具有兼代作用的那些简化/规范字(例如此处列举的前7个例字“斗、划、发、后、须、里、杆”),当然就可以恢复它们各自以往的用法,或是仅用作其中比较常用的某传承字(如“纤”仅用作“纖”)。
[50]汉字繁简问题,看法因人而异,就是同一人,也往往因考虑立场不同,而得出不同答案,最简单明显的例子是汉字“一繁对多简”的认定,可以是5组、8/9组或12组(请参看陈明然和胡百华在《语文建设通讯》第90期上的相关文字)。
[51]必须明白的是,接受“识正书简”/“识繁写简”,并不意味各地不坚持使用规范汉字或传承汉字从事打印和出版,所以我们认为,具体用何种字体打印和出版,才是关键。在这方面,《语文建设通讯》从#81期(2005年6月)已开始试用“简繁并用”的体式出版(见该期9-11页);其实,该刊前身《汉字改革》一开始,就已采用“一刊两文”的模式。
[60]“兒、蘋”等传承字都各有两个读音,跟这两个传承字相对的“儿、兒”和“苹、蘋”等字,分别都只有一个读音,意义也分别不同;又如“著、着”两字的规范用法,比它们根据过往所沿用的读音和彼此关系,都大为简化。
[70]在初期,这两式和谐体所涵盖的汉字范围可能不同,但设想人已提出根本解决的办法,那就是建立“字位”(例如,姚2007:2):把同一含义、同一读音的汉字,登记在同一字位之下,在需要时,就能根据作者/编辑人的认定,选用“规范字”、“标准字”、甚或异体字,因为有这个“众多一一对应/相通”之机制,必能导致相当理想的成品。设想人并对“字位”之中何者列为第一选,建议了一个简单的标准,即优先考虑笔画较少的那些字,例如:“奥/奧、挂/掛”之类,建议都选前者,因为每对的前一字形都分别少一笔或二笔。
【参考文献】
《语文建设通讯(香港)》及《汉字书同文研究》第7辑,因多次引述,前者多用简称《语讯》,两者在复引时都不再详列出处。
《简化字总表》,见《语言文字规范手册》,语文出版社编,北京,1991。
《汉字“简一繁多”对应表——内含有关各汉字的特征比较》,刊于《语文建设通讯》第90期,香港,2008。
陈明然,《一个繁体字对应多个简繁字字组细探》,《语文建设通讯》第90期,香港,2008。
《信息时代的汉文字优化与汉字书同文》,《汉字书同文研究》第7辑,鹭达文化出版公司,香港,2008 。
胡百华,《“一繁对多简”究竟有几组?》,《语文建设通讯》第90期,香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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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仁,《关于“一繁对多简”的认定》,《语文建设通讯》第89期,香港,2008。
詹鄞鑫,《关于简化字的一些思考》,《语文建设通讯》第91期,香港,2009。
《书同文的历史回顾和现实问题的解决思路》,《汉字书同文研究》第7辑,鹭达文化出版公司,香港,2008。
周胜鸿,《尽早迈出汉字书同文的第一步——建议全面调整“非对称繁简字”》,《汉字书同文研究》第7辑,鹭达文化出版公司,香港,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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