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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然:关于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研究的系列问题

内容提要

[日期:2009-08-24]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陈明然 [字体: ]

第十二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陈明然致闭幕词

关于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研究的系列问题

 

 

内容提要】“简化字”,应是指《简化字总表》中的2235个简化字;“繁体字”,应是指2235个简化字对应的2258个简化前的字形。研究非一一对应简繁字问题,应该严格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次异体字整理表》为依据,参照台湾《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或《国字标准字体楷体母稿》)、香港《常用字字形表》。“非一一对应简繁字”汉字集合有“一对多简繁字”和“一对多繁简字”两个子集;其中“一对多简繁字”196组;“一对多繁简字”有8组,并包含于“一对多简繁字”集合之中。解决“非一一对应简繁字”问题的办法是:26一简对三繁或者三繁以上的字组保留一个繁体字做简化字的对应字, 取消其余(包括170个一简对二繁字组)简繁对应关系,恢复相关原繁体字的规范字地位,但不宜再为恢复了规范字地位的这部分原繁体字另造新的简化字。

 

关键词简化字  繁体字  异体字  非一一对应简繁字  一对多简繁字  一对多繁简字  非等同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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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评论
  個人支持第四種意見”全部恢复相关繁体字以后再酌情简化其中部分字“,全部復繁是與歷史與世界接軌并解決現實存在的問題,酌情簡化部分字是在復繁後對特別繁雜的字進行優化,但這些字的優化一定要得到充分論証,兩岸一致認可才行,否則便不動。   (davix ,2009-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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