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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然:关于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研究的系列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日期:2009-08-24]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陈明然 [字体: ]

一、问题的提出

《汉字书同文研究》丛书编审委员会20081120日发布的《筹备第十二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和编辑出版〈汉字书同文研究〉(第八辑)征稿函》[[1]],提出了“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研究”的系列子课题,包括:对两岸四地目前使用的汉字系统的称谓、“非对称简繁字”的称谓、“非对称简繁字”的研究依据、范围、对象等。这些问题的提出,是从香港学者庄泽义先生和大陆学者冯寿忠教授率先提出“非对称繁简字”这个课题以来,沙龙同仁以往十二年研究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研究进一步深入,达成科学成果的需要。这里,谈谈笔者个人对上列问题的观点。

笔者认为,上列问题,可以围绕着一个中心展开,这个中心就是“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的字组数,也就是研究的对象问题。

在以往的十二年里,众多同仁筚路蓝缕,潜心钻研,对“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的研究作出了开创性的巨大贡献。然而,对同一个课题的研究,得到的成果(字组数)却大相径庭。冯寿忠教授提出的“非对称繁简字”是117[[2]];周胜鸿先生提出的《三组“非对称繁简字”总表》是《简化字总表》中的116组加《第一次异体字整理表》中的67[[3]],合计183组;苏培成教授指出“借用简化字”是111组,另在“专用简化字”里有一对二简繁字22[[4]],合计是133组;张书岩研究员提出同音代替字105组加同形字89组,合计194[[5]];连登岗教授提出的“归并字”104组,“代替字”是27组,加上当作简化字处理的异体字17组,共计148[[6]]杨蓉蓉女士提出“简繁体一对二(及二以上)的”有121[[7]];李牧先生提出“简一繁多”有247[[8]]冯霞女士统计的数据是121组,其中又分为“一简对多繁”107组和“一繁对多简”14[[9]];胡双宝先生在冯霞女士121组基础上补充2组,计123[[10]];香港《语文建设通讯》编辑部提出“简一繁多”有274[[11]];而据郭小武、叶青二位统计,竟有1065组之多[[12]]

上述对于同一课题的11个研究结果,各不相同,究其根源,是研究的依据和样本范围不同所致。在前述11组数据的提出者中,冯寿忠教授的研究依据是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现代汉字通用字表》,所用工具书是《现代汉语规范字典》[[13]];周胜鸿先生的研究依据和范围是《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4]];苏培成教授和连登岗教授的研究依据和范围是《简化字总表》[[15]];张书岩研究员的依据是《简化字总表》和相关历史资料,所用工具书是历代字书[[16]];杨蓉蓉女士的依据是《简化字总表》,统计样本是《辞海》[[17]];李牧先生的研究依据是大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台湾《通用汉字标准交换码》,统计的样本范围是大陆7000通用字和台湾5401个常用字以及1700个次常用字[[18]];冯霞女士的样本范围是《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21组简字是在冯寿忠先生的《‘非对称繁简字’对照表》总结出的117组不对称繁简字的基础上整理而成”[[19]];《语文建设通讯》编辑部的《汉字“简一繁多”对应表》,是“以李牧专文[[20]]的附录一《简一繁多表》为基础,参考了冯寿忠、冯霞等有关的‘一简对多繁’字表,予以增补整理而成”[[21]];而郭小武、叶青二位的统计范围则是《GBK汉字内码扩展规范》[[22]]

由上可见, 研究结果上分歧的产生原因,在于研究依据和统计样本范围的差异;所以,要得到较为一致的研究成果,就需要统一研究的依据和统计的样本范围;而要统一研究的依据和统计的样本范围,又必须澄清并且明确相关的概念;另外,从前面列举的各个统计结果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在术语使用上的混乱。为了方便学界人士之间的交流,也有必要对相关术语进行统一。

在非一一对应简繁字的研究上,只有在概念明确,研究依据和样本范围统一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较为一致的结果,进而从学术角度提出明确清晰的调整思路和具体建议;否则,将会使人们无所适从。



[1] 载《语言文字网》,URLyywzw.com

[2] 冯寿忠《“非对称繁简字”对照表》,载《语文建设通讯》53期,19979月出版发行;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气象出版社20019月第一版。

[3] 周胜鸿《三组“非对称繁简字”总表》,2009118日致陈明然、胡敬禹、田素华的电子邮件。周先生在2009222日致冯寿忠教授的邮件中又调整补充为119组。增加“仇讎、饥饑、夸誇”3组;“罢罷、离離、罗羅儸、尔爾”4组调整为“摆擺、漓灕、罗羅囉、弥彌”。这些字组都已在本文分析范围之内。

[4] 苏培成《重新审视简化字》,载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67页,68页商务印书馆20049月第1版。

[5] 张书岩《简化与同形字》,载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67页,商务印书馆20049月第1版。

[6] 连登岗《简化字总表归并字代替字研究》,载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120页、134页、150页;商务印书馆20049月第1版。

[7] 杨蓉蓉《需要·合理·可行——关于修订〈简化字总表的意见〉》,载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273页;商务印书馆20049月第1版。

[8]  李牧《两岸汉字字形的比较与分析》,载周胜鸿、陈明然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6辑,52~53页;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55月第1版。又:李先生提交给本次会议的论文《非对称的自动转译》中,对部分字组作了调整,增加29组,减少23组,共计253组。其中本文未及的有6组,均非一对多简繁字。

[9]  冯霞《繁简字字形转换中模糊消解的非统计方法》,《语文建设通讯》第8740页,20079月发行。

[10] 胡双宝《繁简异体字转换模糊消解方法补苴》,《语文建设通讯》第8822页,200712月发行。

[11] 《语讯》编辑部《汉字简一繁多对应表》,《语文建设通讯》第90期,34页、36页;20089月发行。

[12] 郭小武、叶青《GBK“一简对多繁”关系字表》,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151页,商务印书馆20049月第1版。

[13] 冯寿忠《书同文忆事》,载陈明然主编《民间汉字书同文研究十周年纪念文集》,178页,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78月第1版。

[14] 周胜鸿《三组“非对称繁简字”总表》,2009118日致陈明然、胡敬禹、田素华的电子邮件附件。

[15] 同注4、注6

[16] 同注5216页第2行;219~223页附表《〈简化字总表〉中的同形字》。

[17] 同注7

[18] 同注83435页。

[19] 同注9,见该文40页及注释3

[20] 指李牧《两岸汉字字形的比较与分析》。该文载周胜鸿、陈明然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6辑,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55月第1版。

[21] 同注11

[22] 同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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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评论
  個人支持第四種意見”全部恢复相关繁体字以后再酌情简化其中部分字“,全部復繁是與歷史與世界接軌并解決現實存在的問題,酌情簡化部分字是在復繁後對特別繁雜的字進行優化,但這些字的優化一定要得到充分論証,兩岸一致認可才行,否則便不動。   (davix ,2009-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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