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周胜鸿:《简化字总表》中的“非对称繁简字”形音义简析表

说明

[日期:2009-08-25]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周胜鸿 [字体: ]

周胜鸿先生宣读论文

周胜鸿先生宣读论文

说明:

    一、1986年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是国家标准的规范用字。其中大部分简化字是与它的繁(正)体字“一一对称”的(例:肮骯);另外有一部分所谓“非对称繁简字”,就是一个简化字替代二个(板板、闆)或二个以上(台臺、檯、颱)的繁(正)体字。“非对称繁简字”往往会造成用字混乱,也会在电脑进行简繁转换的文字处理时造成错乱。许多学者建议应该要作调整。现在把全部“非对称繁简字”整理列出,供大家分析、讨论。

这里是根据国家规范(即《简化字总表》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列出的三个“非对称繁简字”表,约有二百多组,供大家分析时参用。如有不确之处,请修正。

二、参考台湾《国语日报》(19918月第48版)所列的词条、解释作了一些简单的分析和比较。

周胜鸿     2009425

           2009620修改



[1] [2] [3] [4] [5] [6] 下一页   


阅读:
录入:湘里伢子

语网特别申明:各专栏专辑作者文责自负,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语网的发布不影响其再版权,即作者还可另行投稿或出版。任何人均可在本站发布或转载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函联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胡百华:汉字“和谐体”与“同文”大业

下一篇:李牧:繁简“非对称”字组的自动转译实验
相关文章       简化字  繁简之争  第十二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限500字,建议200字以内):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