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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识繁写简”的前提是全面调整“非对称繁简字”

[日期:2009-07-01]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俞步凡 周胜鸿 [字体: ]

周勝鴻“書同文新論”之

“识繁写简”的前提是全面调整非对称繁简字

 

20095月出版的香港<<语文建设通讯>>92期发表了我和俞步凡的<<汉字“识繁写简”是必然趋势>>一文,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我想,这又一次说明繁简汉字何去何从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香港<<语文建设通讯>>原则上是一份季刊,要几个月才能出版一期;在这里,我想借助网络先来说几点补充意见。

第一,实行“识繁写简”是两岸在汉字书同文问题上一项两全其美的“双赢”成果。

二十多年来,海内外学者和各界人士一直在呼吁、研究和探索汉字书同文;但是,两岸当局在繁简汉字统一问题上没有任何行动。目前,两岸出现了良性的互动局面,经过商谈,在经济、贸易、旅游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展,获得了被称之为“双赢”的成果,为两岸民众所乐见。两岸在长达五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各自使用繁简汉字;但是,彼此又不禁止简繁汉字在特定范围内的使用,例如,台湾有一套供人们书写的<<标准行书范本>>,大陆则允许在书法、古籍等方面使用繁体字。这就为两岸同时实行“识繁写简”提供了一定的基础。如果一旦决定可以“识繁写简”,一没有改变两岸各自的文字规范,二也没有给两岸民众在学、写汉字中造成多大的困难,这是两岸马上就可以经过协商决定实现的事情,这岂不是又有了一项两全其美的“双赢”成果吗?

第二,目前,两岸在语言文字问题上都已释放出了很多的善意,我认为,现在实行“识繁写简”已到了“水到渠成”的时候了!

大陆方面的努力,我们在<<汉字“识繁写简”是必然趋势>>一文中已经叙述了很多;台湾方面的努力,最近也常见诸报端。这里略举一二。台湾地区也表达了希望两岸“书同文”的愿望。据报道,最近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表示,海峡两岸已成功举办多次经贸论坛,未来应该举办文教论坛,希望达到两岸“书同文”的目标。他呼吁印刷、出版时应该采用“正体字”(即大陆所称的繁体字),手写的时候可以采用“简化字”。台湾当局还提出了汉字向联合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计划。与此同时,台湾已迈出了走向书同文的第一步-----200941台湾行政部门下令各县市、368个乡镇完成汉语拼音正名,这有力地促进了两岸的文化交流和书同文。在此时此刻,我们应该珍惜历史给予我们的良机,共同努力来推动两岸早日实现汉字的书同文!

第三,我们必须要认识到,实行了“识繁写简”,只是两岸走向书同文的第一步,或者说仅仅只是一种暂时的妥协;要真正做到我们国家的文字全面规范化、统一化(例如要在字形、字音、字义等方面要达到“字同文、语同音、词同字”),必须要化大力气地进行一系列的研究工作,这是一项全民族的、浩大的文化工程。十多年来,我们民间汉字书同文研究学术沙龙正是这样在努力,并且还将要继续努力下去!

    我们还主张:“识繁写简”的前提是全面调整非对称繁简字我们从2001年的第三次书同文研讨会和第三辑<<汉字书同文研究>>论文集开始,就把全面调整“非对称繁简字”作为书同文研究的一项重点研究课题。在今年八月1—3日将在秦皇岛举行的第十二次书同文研讨会上,又把全面调整“非对称繁简字”作为研讨会的主研究课题。

我在20026月由教育部、语委有关部门举行的《简化字问题研讨会》上曾经提交了论文非对称繁简字规范化整理的学术探讨》,建议调整五十多组非对称繁简字(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第 182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经过最近几年时间的探索和研究,同时参考和吸取了詹鄞鑫、冯寿忠、姚德怀、王敏东、李牧、陈明然等几位专家学者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 现在认为有必要全面调整《简化字总表》所列的110多组“非对称繁简字”,作为迈出汉字书同文的重要一步。

110多组“非对称繁简字”,按照简化方法,可以把它们归作两类:一类是简化后合二为一取其简体兼代两个字。例如“‘丰’采”与“‘豐’富”、“‘冬’天”与“‘鼕鼕’响”、“茶‘几’”与“‘幾’个”、姓氏“郁”与“抑鬱”的“鬱”、“人云亦云”的“云”与“雲彩”的“雲”、“‘团’结”与“面‘米团’”,“‘出’门”与“一‘齣’戏”、“‘冲’鋒”与“‘衝’壓”、“烟‘斗’”与“‘鬥’爭”、“木‘板’”与“老‘闆’”等等,这些“非对称繁简字”中的兼代字,从文字学的原理来看,几乎是些“错别字”,写这类字在过去是一个人文化程度不高的表现。另一类则采取了先合二(或合三)为一,再简化的方法。如“()擺脫”与“衣襬”、“()歷史”与“日曆”、“()發財”与“頭髮”、“心()臟”与“骯髒”、“()纖維”与“縴夫”、“()幹部”与“乾燥”,等等。这些“非对称繁简字”中的兼代字,从文字学的原理来看,几乎是些“错别字”,写这类“错别字”在过去是一个人文化程度不高的表现;而在汉字简化之后,这些字却被规定为“规范字”!

为什么要调整“非对称繁简字”呢?

第一,非对称繁简字是造成社会用字混乱和影视剧字幕错别字泛滥成灾的罪魁祸首。全国各地的社会用字混乱现象愈演愈烈,已经到了令人惨不忍睹的地步了;政府有关部门多年来的整治往往是事倍功半,得不偿失。这些社会用字混乱表现主要是人们不懂得正确使用非对称繁简字而造成的。例如:成都青城山把“五斗米道”写成“五鬥米道”;少林寺把“一口鐘”写成港胞捐了“一口鍾”;大街小巷许多“理髮店”把店招写成“理發店”等。

第二,非对称繁简字的存在,造成计算机处理和中文信息交流的完全自动化永远不可能彻底实现。我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把1000个高频汉字在电脑里进行自动繁简转换,結果有一百多个字出现了问題,闹出了不少笑话(见《汉字书同文研究》第四辑第20)。华东师范大学詹鄞鑫教授在《关于简化字整理的几个问题》论文中指出:由于简化字中采用了同音替代,造成在计算机繁简字转换时无法实现完全的自动化。即使带有一定智能化转换功能的中文处理软件Word 2000,在汉字繁简转换时的差错率也是不小的。本来计算机可以一瞬间自动完成的工作,由于这种简化字的同音代替导致不得不化费数日的劳动来一一检查(而且这种检查不是普通打字员能够胜任的)。可以说,这个因同音替代造成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计算机处理和中文信息交流的完全自动化就永远不可能彻底实现。所以,他提出:一切妨害汉字信息处理和交流自动化的障碍必须扫除,非同源的同音替代必须无条件地取消。 (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第 287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李禄兴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四辑)82页,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版)。我们非常赞成詹先生的观点。

第三,非对称繁简字的存在,造成了阅读古籍的困难,影响了传统文化的传承。多年前,一个外国研究生在图书馆里找不到《後漢書》。这种《后汉书》)式的笑话,至今依然在众多的大学生中演绎着!

第四,非对称繁简字的存在,造成了海内海外文化上的隔阂和人们心理上的距离。

台湾学者王天昌先生在2006103来信中曾经说过:“您们为汉字书同文而努力,为国家贡献颇多,我们真应当感谢您们。在台湾,许多学者也在讨论这个问题,希望两岸会取得共识,文字语言先统一起来。台湾诗人余光中,他是福建人,大陆解放时到台湾来的大学生。他说:他姓余,但是大陆的朋友写信给他,却把余字写成餘字,他变成餘光中了。因为大陆朋友认为‘余’是简化字,它的繁体字应当改成‘餘’字。闹成天大的笑话。我认为:两岸不但要‘书同文’,还应当‘语同音’、‘词同字’(《民间汉字书同文研究十周年纪念文集》第234页,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 2007年8月1版)

我曾经请台湾学者王敏东博士在台湾作过“非对称繁简字”在台湾民众中的反应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除了“才()”与“克()”两组,其他“非对称繁简字”,在台湾民众中是不可接受的,他们“对于这110组繁简字认为须繁简划分开来的意识很强”,特别是用作姓氏的“万、余、沈、范、苏、涂”六个字,更是不能接受!(民间汉字书同文研究十周年纪念文集》第45页,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 2007年8月1版)

综上所述,可见“非对称繁简字”是人们正确使用汉字的极大障碍。多年来,海内外学者撰写了大量的文章对它口诛笔伐,我们没有理由再不去对它作一次全面的调整。

在当前,要对两岸四地的繁简汉字作全面的调整可能是困难重重,那怕是先调整少量的几个,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是,要全面调整100多组非对称繁简字,应该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只要恢复使用100多个被废除的繁体字就行了。所以,作为早日实现汉字书同文而迈出的重要一步,我们建议对下列110多组非对称繁简字拟作如下处理和调整:

一、有的非对称繁简字已约定俗成,使用长久,可保留已有的简化字,有“别()、才()、体()、万()(作姓氏的听便)”等4字。

二、有的非对称繁简字中的繁体字,由于笔划确实繁多,建议另造新的简化字。属于这一类的只有“(可否新造‘竹千’,上下结构) 、嚮(‘乡向’左右结构)(忄有’左右结构)(口余’左右结构)、髒/(‘骨庄’左右结构)”等5个字,并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三、.有的非对称繁简字, 可以采取偏旁类推的简化方法作些调整。例:恢复“錶”这个繁体字,其偏旁“金”可以类推简化为“钅”,似乎也不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四、其余非对称繁简字,一般都要恢复原被替代的繁体字。

经过这些调整,简化字全部是与繁体字一一对应的了,才不会发生上述种种怪现象了。

所以我们说,全面调整“非对称繁简字”,是实行“识繁写简”的前提;否则,也会发生像姚德怀先生指出的把“程十 ”认作“程十”、把“蒋”认作“蒋乾”那样的怪事的。

至于如何全面实现两岸四地的汉字书同文,以及在汉字文化圈和全世界实现汉字的书同文,这是将来的巨大工程了!

在此,我们敦促两岸有关当局早日把书同文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我们呼请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早日实现汉字书同文!(200968日发表于<<语言文字网>>www.yyw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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