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国媒体有一则报道:“据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陈章太透露,联合国决定从2008年后,在联合国使用的中文一律用简体字。目前联合国使用的文字还是两种版本:繁体字和简体字。”暗示联合国将于2008年废除繁体汉字,引起香港、台湾以及海外华人的一片哗然。后来
这件事让我联想到:当前“简体字”“繁体字”的划分,实在很不科学,不能正确反映当前中国文字(汉字)的现状。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是为了汉字的普及,也是近百年来中国知识界“废除汉字运动”(日本也有“废除汉字运动”)的继续,为日后改用拼音文字作准备。以后形成国家标准GB2312。
GB2312称作“简体汉字”其实都有点勉强,因为它中间还包括了一大部分没有被简化的汉字(例如“家”“嫁”等等)。以后,国家又陆续增添了许多繁体汉字,有了【漢字內碼擴展規範】即【GBK】標準碼集,【GB13000.1】。【GB13000.1】共收錄了包括簡繁在內的20,902個漢字,其中的繁漢字占了绝大多数,已经不能用“简体汉字”来称谓了。2001年国家公布的【GB18030】更进一步简繁并存(例如“国”字与“國”字并存,“简”字与“簡”字并存,等等)。收录了包括大多数繁体汉字在内的2万7千汉字个,已经完完全全不是“简体汉字”了。
【GB18030】是国家法定强制执行的汉字标准(从此宣告【GB2312】已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目前在中国市场上的所有汉字文字处理系统,包括互联网、大小电脑、电子字典、汉字手机等等,国家规定一定要采用【GB18030】国家汉字标准。而且,这套汉字标准也是符合联合国属下“国际标准组织”所规定的國際标准。因此,【GB18030】也是国际标准,应该也为联合国所采用。从这点上讲,
【BIG5】或称大
当前,再把台湾的【BIG5】和中国的【GB18030】相提并论地简称为“繁体码”“简体码”或“繁体字”“简体字”,实在是很不科学,也不符合事实,容易引起混肴和混乱,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够予以正名。
(注:本文作者有意将简体、繁体汉字并用,实在是想证明:本《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办论坛》,也是简繁汉字并容的。)
注:本文是给中国《汉办论坛》的文稿,现转载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