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周胜鸿:《简化字总表》中的“非对称繁简字”形音义简析表

附录:

[日期:2009-08-25]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周胜鸿 [字体: ]

附录:

全面整“非对称字”

是修好《字表》的核心问题

——致《字表》课题组评审组的信

 

《规字表》课题组评审组:

    目前,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等单位正在修订《规范汉字表》。我们认为:如果有关部门未能抓住这次时机把简化字问题来一个比较完美的合理的解决,从而一步到位地解决几十年来用字混乱和海内海外书不同文的状态,那将给我们及后人继续留下无尽的烦恼和诟病,也不能解决汉语汉字顺利进入互联网、并在互联网上占有应有的地位的问题。

最近,海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对如何修订《规范汉字表》发表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说明人们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客观上也对修订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这是历赋予我们中国语文工作者的重大使命。河北戴金旺先生提出:我一向认为《规范汉字表》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台港澳及海外学者的意见,如果聘请几位台港澳及海外学者共同参与《规范汉字表》的制定那就更好了(香港《语文建设通讯》第85 期第4页),我们藏有许多海外学者寄来的资料,今寄上台湾学者王铭东和加拿大学者李牧的文章供参考。不久前,我曾寄上《汉字书同文研究》(第16辑)供参考。笔者近几年来也对此作了一些考虑和研究,并且逐渐形成了若干想法和思路,在此提出向各位请教。

第一、中国大陆的简化汉字已在十多亿人口中使用了五十多年,是任何人想要改而不能改的既成事实。所以,简化汉字是不能废除的。我过去提出建议要修改其中三分之一简得不好的简化字(见《关于两岸现行汉字字体、字形统一的思考》,载《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北京气象出版社出版,第117-132页),现在看来是行不通的,因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改不胜改啊。

第二、20026月,在安徽大学举行的“简化字问题学术研讨会”上,华东师大詹鄞鑫教授提交了题为《关于简化字整理的几个问题》的论文。文中指出:由于简化字中采用了同音替代,造成在计算机简繁字转换时无法实现完全的自动化。所以,一切妨害汉字信息处理和交流自动化的障碍必须扫除,非同源的同音替代必须无条件地取消。在这里我只能以深切的体会大声疾呼,在现阶段进行汉字规范字表的整理工作,即使其他什么问题都不能获得解决(被批准),至少取消同音替代的这个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否则这项工作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载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 288,商务印书馆2004;或李禄兴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4辑),第82,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3)。我在该次研讨会上提交的论文《非对称繁简字规范化整理的学术探讨》中,则提出了对一百多组非对称繁简字规范化整理的学术建议,并且提出了“应当调整50多组非对称繁简字”的具体意见(载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182-190,商务印书馆2004)。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探索和研究,同时参考和吸取了詹鄞鑫、冯寿忠等几位专家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 认为只调整50多组非对称繁简字还是不能在计算机繁简字转换时实现完全的自动化的。今天,我们重申:赞成詹教授的这个观点和建议。非对称繁简字作出全面的调整并不会造成多大的混乱的,调整后简化字也容易被海外民众所接受。为此, 我建议对下列110多组非对称繁简字拟作处理和调整:

1.有的非对称繁简字,已约定俗成,使用长久,建议保留原简化字,计有“别(彆)、才(纔)、体(體)、万(萬)”等4字。王敏东女士在文中说“万”作为姓氏难被台湾民众接受,这个问题不难解决。

2.有的非对称繁简字,建议另造新的简化字,有“(“竹千”-上下结构)、嚮(“乡向”左右结构)、鬱(“忄有”)、籲(“口余”)、髒脏(“骨庄”)等5字。只造五个字就能实现书同文,成本不算太大吧!

3.有的非对称繁简字, 可以采取偏旁类推简化的方法作些调整, : 恢复“錶”这个繁体字,其偏旁""可以类推简化为“钅”。几十个字要进行类推简化,民众学起来并不会感到困难的。

4.其余非对称繁简字,一般均要恢复原有被同音兼代而简化的繁体字,调整后也比较容易辨认。

如果只须要作上述调整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何乐而不为呢!敬请指教。

                                   

                                     此致

               敬礼

上海汉字研究史料馆   周胜鸿

2007123

 

作者简介

周胜鸿,上海汉字研究史料馆馆长,《汉字书同文研究》丛书编审委员会主委。



上一页 [1] [2] [3] [4] [5] [6]    


阅读:
录入:湘里伢子

语网特别申明:各专栏专辑作者文责自负,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语网的发布不影响其再版权,即作者还可另行投稿或出版。任何人均可在本站发布或转载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函联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胡百华:汉字“和谐体”与“同文”大业

下一篇:李牧:繁简“非对称”字组的自动转译实验
相关文章       简化字  繁简之争  第十二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限500字,建议200字以内):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