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争锋·热议简体字】
“两会”之际,又有人建议恢复繁体字,甚至提出了时间表。应当说,这样的主张是不符合实际的。现阶段实行简繁并存,不仅仅是现实的,在将来也应当是让它自然嬗变。
而正如有论者指出的那样,繁体字与简体字本来就是一脉相承的,让两者共存共演进,也不是坏事。中国地域辽阔,虽然用的是同一种语言文字,但存在文化差异的不仅仅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内地许多地方的差异也很大。这样的文化差异虽然也有负面作用,但也带来了千姿百态、异彩纷呈的地域文化。也可以说,求同存异不仅是现实的,也是理想的。
笔者想提出的是,一些人因为对简体字形成的历史不了解,以至于把中央政府推广简体字看作是共产党的错误政策,甚至说什么“简体字就是红卫兵”,这是一种贻笑大方的误解。实际上,推广简体字,不仅整体上极大地提高了中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而且本身也顺应了中国文化发展的历史潮流。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本来就是从繁到简。现在的简体字有80%的是从历代的草书中挑选而出,其中一个重要的来源是王羲之的正草十七帖,有一部分是从宋朝徽宗的行草千字文中衍出。
而且,推广简体字是近代以来中国各方面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提出了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这是现行简体字产生的主要依据。
推广简体字之功非共产党独有,国民政府也有贡献。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了一部分简体字。
1935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钱玄同主编《简体字谱》的一部分,公布了共有324个简体字的“第一批简体字表”,这个文件是蒋介石签署的。今天我们所使用的简体标准字,即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收字2236个,其中一部分即来自国民政府的简体字方案。
□蔡永飞(作者供职于民革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