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14日讯 台当局“教育部”再推“正名”运动。其主导的初中小学九年一贯课程纲要修订,最近通过了“国语文”等五领域的研修草案,将“国语文”能力指标中的“中国文字”改为“汉字”,“国语文”、“中文”改为“华语文”,“乡土语言”改称“本土语言”,新的课纲预计2010或2011年实施。
“国语文”研修小组召集人、清大台湾文学研究所所长陈万益表示,“国语文”能力指标的用语过去很不一致,为避免混淆,才在此次修订为一致,与“去中国化”没有关系,“中国大陆也是叫普通话啊,没有称作国语。”
陈万益说,用语的修订只限于“国语文”领域的课纲,而课纲是给编订教科书的人看的,虽然未来书商编出来的中小学课本可能也会与课纲采一致用法,但并不能规范到历史、地理等其他科的教科书。
至于“乡土”为何改称“本土”?潘文忠说明,这是因为许多基层老师过去不断建议,认为“乡土”二字似乎有鄙视的意思。
林丽纯则表示,乡土教材好像一定得是“不知田水冷”这类“乡下”的教材,但改用“本土”,指的就是“这块土地”,也可以是台北市、捷运这类题材。
陈万益说,修订小组也有人想把“国语文”领域,比照中国大陆的做法,改为“语文”领域,但此次只是微调,小组没有权限更改;“教育部”也强调,小学的“国语”课未来还叫“国语”课,不会改成“华语”课。(千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