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不仅海峡两岸用字不同,大陆也存在简化字和繁体字并用的状况。
除了民间流通的繁体字之外,学术用字在文史哲等领域仍然宜采用传统正字。汉字简化的初衷是为着日常书写的方便,所以偏旁类推只局限在常用字和次常用字的范围内,并不包括生僻字,也不限制古籍印刷、学术研究和书法作品使用传统正体汉字。简单地把“繁体字”说成是台湾的文字,显然是不客观的。
如前所述,简化字与繁体字并不都是一一对应的。古籍中有区别的用字,如果改用简化字来排印,作为严肃的学术著作就难免出毛病。学术论文引用古籍也一样。学术界公认的文献引用规范是不改字,但是,如果采用简化字引用古书,改字就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改字,就可能歪曲原意。例如:
《熹平石经周颂》:“於乎皇王,繼序思不忘。”“於乎”在上古文献中经常出现,读为“乌呼”,如果写成“于乎”,就无法理解了(古音“于”和“乌”声纽不同,不通用)。
《黄帝内经素问》的“面焦髮白”如果写成“面焦发白”,十之八九要被误解。《抱朴子·金丹》“髮白還黑,齒落更生”,意思很明白,但若写成“发白还黑,齿落更生”,就要寻思良久才能明白而疑惑犹存。
甲骨卜辞:“有新大星並火。”“並”读如“傍”,意思是靠近,如果改为“并”,就没有这个意思了。
这类因改字造成的理解混乱,学术界已说得很多,这里不必展开赘述。这里只是想强调,非通俗性的古籍整理、古代汉语教学、涉及古文献的学术论文,必须采用传统汉字,如果用简化字就会带来许多麻烦。事实上,大陆的古籍整理,以及有些学术著作和学术刊物也一直是采用传统正字来排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