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 詹鄞鑫
通讯:200062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摘要】书同文指文字书写规范的同一。孔子提出“书同文”,就指出必须由“德”(理想)“位”(权力)俱全者才能实现,两者缺一不可。秦始皇统一文字而制定的“小篆”,并不是从书体意义,而是从书同文的意义来说的。中国历代汉字规范的主流都是用正体字作为标准。俗体字影响正体的情况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但在共时的层面上,以当时的正体为规范的原则总是很明确的。目前海峡两岸文字的差异是由于大陆采用简化字造成的,简化字的基本原则是用手写体和俗体字改造传统正体字。汉字简化的初衷是为着日常书写的方便,所以偏旁类推只局限在常用字范围内,学术用字在文史哲等领域仍然还采用传统正字。“繁体字”是针对大陆地区所使用的未简化文字而言的,不能简单地把“繁体字”说成是台湾的文字。书同文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愿望和理想,只有统一的汉字才能让全中国人民共同扬眉吐气,立于世界之林。统一文字的原则应该是:有一个科学的总体考虑,最方便所有中国民众的学习和使用,最便于文化传统的继承,计算机字符统一编码改动幅度最小,代价最低;统一方案必须兼顾传统正体的规范性和简化字的手写方便性。世界上各种文字都有正体与手写体的分别,汉字在实际生活中也有正体和手写体的区别。如果把简化字跟传统正体字的区别,恢复为手写体与正体区别的性质,就真正建立了汉字的两体,统一了计算机编码,既方便了日常书写,又不妨碍传统文献用字的延续性和正体字的规范性。这样,书同文的基本原则就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完满的解决。
【关键词】书同文、小篆、汉字规范、正体字、手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