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復、複
《简化字总表》中的非对称繁简字“复”、“複”、“復”,是三个不同的字。
“复(fu3)”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从“”sui(脚),上象充满飲料的瓶子(即小篆之畐 fu),表示取来飲料往回走;又有义“行故道也”。可见是本有其字。后来,又分化出“復”和“複”以及“腹”、“覆”、“蝮”、“馥”等字。
“複(fu3)”是一个形声字,加衣旁表示不止一层衣服,表示“夾衫”。如刘义庆《世说新语·夙惠》中说:“晋孝武年十二,冬天昼日不著複衣”。
“複”的引申义有:
1.重複、重叠。如:複印、複习。
2.繁複、複杂。如:複道、複姓、複式教育。
“復fu3”也是一个形声字,加双人旁表示与行走有关,本义是“返回”。如屈原《九章》中有“至今九年而不復”。
“複”的引申义有:
1.反过来,转过来。如:反復思考、循环往復。
2.回答、回报。如:復函、答復。
3.还原。如:復婚、恢復、身体復原。
4.报復。如:復仇。
5.又、再(作副词)。如:死灰復燃、旧病復发、周而復始。
从上面的简析中可以知道:“复、復、複”三个同音字的本义是不同的。它们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作了分工。现在把它们合併起来,用一个“复”来兼代“復”和“複”,形成了一组“非对称繁简字”,使得人们在使用的时候往往发生混淆,特别在电脑中进行简繁转换处理的时候,更容易发生错误。比如“复姓”一词,是指由两个字组成的姓氏(複姓)如“司马”、“上官”呢?还是指冒姓的人或改姓的人恢复其原来的姓(復姓)呢?又如“复眼”一词,是指“再看一眼”(復眼)呢?还是指有些动物的由许多小眼集合而成的“複眼”呢?再如“复赛”一词,是指“恢复中断的比赛”(復赛)呢?还是指“再来一次比赛”(複赛)呢?可见,“非对称繁简字”是很容易造成用字混乱的。
所以,应该恢复“複”和“復”两个汉字的规范字身份,而不再用“复”字来兼代“複”和“復”作它们的简化字。由此可见,1986年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把“覆”重新作为规范字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