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麻城市教师 高汉平
1988年颁布,1996年成为国家标准,2012年修订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以下简称为《汉语拼音正词法》)应该编入教材,使它成为课堂教学内容的一部分。理由主要有三个。
一、符合人们的语言文字应用的实际情况。《汉语拼音正词法》“总原则”的第一条规定:“拼写普通话基本上以词为书写单位。”人们阅读文章的时候,是按词阅读的。可见,它是符合人们阅读的需要。再一个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拼音是按词拼写的。如:人民币上的拼音ZHONGGUORENMINYINHANG(中国人民银行)。又如报名、刊名、地名、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上的拼音。
此外,它也是符合电脑书法需要的实际。采用音码输入法进行中文处理。如果按一个音节(字)一个音节的输入(敲打),重码较多,选字很麻烦,浪费了时间,也影响了打字的速度。如果按词输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汉语拼音按词输入,如果不标出声调,大约61.4%的词(参看1994年6月北京市语文现代化研究会编辑的《文改之声》27~28期第10页。下同。)没有重码。如果标上声调的话,又有大约27%的词无重码。两项合计大约88.4%的词儿是没有重码的。所以,我们按词输入就感到很方便。
二、符合教学需要。《汉语拼音正词法》与《《汉语拼音方案》》一同编入教材是符合常理的。《《汉语拼音方案》》的第五部分“隔音符号”是通过举例的形式,规定以词为单位拼写现代汉语。隔音符号也是在这种情况下才使用。《汉语拼音正词法》细化了这一规定。《汉语拼音正词法》的说明部分的第一条说:“汉语拼音正词法就是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由此看来,《汉语拼音正词法》是《《汉语拼音方案》》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我们在教拼音的时候,千万不能忽略了《汉语拼音正词法》。把《汉语拼音正词法》编入教材是与时俱进,反映社会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新成果。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汉语拼音正词法》是1988年7月由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公布实行(见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汉语拼音词汇》807~820页)。1996年1月,它又被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为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国家标准)GB/T16159-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
学生今天在校学习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就等于明天在社会上推广它。这样,就有利于社会各种场合使用的拼音走向规范化。如果有人担心将其编入教材,学生难于掌握。我想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小学生能够学会以词为单位的英文,难道学不会以词为单位的汉语拼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