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 理论】
李 宇明:语言 生活 需要 用 法规 调节
语言 具有 个人 与 社会 的 双重 属性,语言 活动 是 个人 和 社会 的 重要 生活。为 使 社会 语言 生活 和谐,为 使 个人 语言 生活 顺畅,社会 管理者 必须 设置 一定 的 规则 来 为 语言 生活 提供 管理 与 服务。在 现代 社会,这 规则 就是 法律 及其 配套 的 规章 制度。
一、中外 自古 重视 语言 法规
当今 世界 许多 国家 都有 关于 语言 文字 的 法律,或者 是 法律 中 有 关于 语言 文字 的 条文。例如 加拿大、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印度、土耳其、前苏联 地区 的 国家 等。法国,不管 是 王室 还是 共和国,都 不止 一次 用 法律 法规 强制 法语 在 国内 的 使用。西班牙 宪法 第3条 规定:“西班牙语 是 西班牙 的 官方 语言,所有 西班牙人 都 有 义务 掌握 西班牙语,同时 有 权力 使用 西班牙语。”苏联 的 加盟 共和国、俄罗斯 及其 自治 共和国 制定 的 语言 法规,起码 也 得 有 十几 部。一些 国际 组织,也 有 关于 语言 的 宣言、决议 等,例如 联合国 教科文 组织 2001年11月2日 通过 的《联合国 教科文 组织 世界 文化 多样性 宣言》、2003年 通过 的《普及 网络 空间 及 促进 并且 使用 多种 语言 的 建议书》,欧盟 的《欧洲 区域性 和 少数人 语言 宪章》等。
回溯 历史,中国 自古 以来 也 都 重视 语言 文字 问题。先秦 时期,儒家 用 礼节 来 规约 人们 的 语言 行为,诸子百家 曾经 广泛 讨论 “正名定分”,逐渐 形成 了 早期 的 语言 伦理,并且 被 各 诸侯国 遵循。秦朝 统一 中国 实现 汉字 统一。历朝 历代 都 有 颁定 字书 韵书 的 传统。1911年 清朝 学部 中央 教育 会议 议决《统一 国语 办法案》,这是 封建 社会 最 明确 的 国家 的 语言 规划 行为。民国 时期,内忧外患,灾难 深重,然而 执政 当局 仍然 出台 了 包括 国语 读音、注音 字母、简体 汉字 在内 的 多项 政策 与 规范,至今 还有 参考 意义。
用 法律 调节 语言 生活,到 新中国 进入 自觉 阶段。1949年9月29日 通过 的《中国 人民 政治 协商 会议 共同 纲领》第五十三 条 规定“各 少数 民族 均 有 发展 其 语言 文字……的 自由”。这一 精神 一直 体现 在 我国 的 宪法 和 相关 法律 中。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 全体 会议 第23次 会议 通过 了《关于 公布〈汉字 简化 方案〉的 决议》和《推广 普通话 的 指示》。1958年2月11日,第一 届 全国 人民 代表 大会 第五 次 会议 批准 通过《汉语 拼音 方案》。1982年12月4日 第五 届 全国 人民 代表 大会 第五 次 会议 通过 的 我国 第四 部《宪法》,第十九 条 规定“国家 推广 全国 通用 的 普通话”。1986年,国务院 批准 重新 发布《简化字 总表》,废止《第二 次 汉字 简化 方案(草案)》,并且 要求 汉字 在 一个 时期 内 保持 稳定。2000年10月31日,第九 届 全国 人民 代表 大会 常务 委员会 第十八 次 会议 通过 了《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国家 通用 语言 文字 法》。新 中国 的 这些 法律、法规、规章 等,为 新 中国 语言 生活 乃至 国家 各项 事业 的 发展 做出 了 重大 贡献。
《国家 通用 语言 文字 法》是 新 世纪 中国 实施 的 第一 部 法律,是 对 我国50年 语言 文字 工作 经验 的 全面 总结,也为 其后 的 语言 文字 工作 提供 了 法律 依据。应该 说,它 的 颁布 标志 着 我国 的 语言 文字 工作 正式、全面 地 纳入 法制化 的 轨道。
二、语言 法规 的 4 个 层次
语言 文字 工作 的 法制 建设 是 一项 长期 的 重要 工作。法律 具有 很 强 的 系统 性,有 4 个 组成 部分:
第一,国家 的 法律。例如 《宪法》、《民族 区域 自治 法》、《国家 通用 语言 文字 法》、《教育 法》(1995)、《居民 身份证 法》(2003)等。
第二,国务院 的 行政 法规 和 规范性 文件,例如《地名 管理 条例》(1986)、《 文物 保护 法律 实施 条例》(2003),例如《国务院 批转 关于 改用 汉语 拼音 方案 作为 我国 人名 地名 罗马 字母 拼写法 的 统一 规范 的 报告》(1978)、《国务院 批转 国家 民族 事务 委员会 关于 进一步 做好 少数 民族 语言 文字 工作 报告 的 通知》(1991)等。
第三,国务院 部门 规章 和 规范性 文件,例如《广告 语言 文字 管理 暂行 规定》(1998)、《普通话 水平 测试 管理 规定》(2003)、《汉语 作为 外语 教学 能力 认定 办法》(2004),例如《关于 普通 中学 普及 普通话 的 通知》(1993,国家 语委、国家 教委)、《关于 在 各种 体育 活动 中 正确 使用 汉字 和 汉语 拼音 的 规定》(1992,国家 体委、国家 语委)、《关于 规范 企业 名称 和 商标、广告 用字 的 通知》(1996,国家 工商局)。
第四,地方性 的 法规 和 规章,例如《西藏 自治区 学习、使用 和 发展 藏语文 的 规定》(1987年 通过,2002年 修正)、《新疆 维吾尔 自治区 语言 文字 工作 条例》(1993年 通过,2002年 修正)、《湖北 省 实施〈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国家 通用 语言 文字 法〉办法》(2004)等。
这些 效力 不等 的 4 个 部分,构成 了 我国 语言 文字 工作 的 法律 的 体系。与 语言 文字 相关 的 法律 法规,形成 时间 前后60年,制定者 涉及 中央 和 地方 多个 层次,涉及 政府 的 许多 职能 部门,分布 在 数百 个 甚至 上千 个 文件 当中。这些 文件 的 效力 有的 可能 过期,有的 不 适应 当今 语言 生活;颁布 的 部门 有 不少 更换 名称,或 分 或者 合,甚至 取消。就 法律 法规 的 效力 而言,上位 文件 覆盖 下位 文件,后发 文件 覆盖 同位 的 或者 下位 的 前发 文件。尽管 如此,在 依法 行政 的 当今 时代,仍然 急切 需要 根据《国家 通用 语言 文字 法》和 当下 的 语言 生活,对 相关 的 语言 文字 法律 法规 进行 系统 的 梳理 整合。需要 修订 的 修订,需要 重申 的 重申,需要 新定 的 新定,形成 接近 完备 的 法律 法规 体系。
三、语言 法规 需要 多 渠道 落实
语言 文字 的 法律 法规,常常 需要 语言 规范 标准 的 支撑。比如 在 国内 推行 国家 通用 语言 文字,就 需要 有 关于 普通话 和 规范 汉字 的 标准,需要 有 衡定 普通话 能力 和 汉字 水平 的 测试 标准;要 用《汉语 拼音 方案》作为 我国 人名 地名 罗马 字母 拼写 法,就 需要 有 完善 的 汉语 拼音 正词法。因此,广义 的 语言 文字 法律 的 外延,也 应当 包括 国家、地方、行业 颁布 的 语言 规范 标准,例如《普通话 异读词 审音表》(1985)、《标点 符号 用法》、江苏 地方 标准《公共 场所 标志 英文 译写 规范》(2009)等。
语言 生活 的 和谐,语言 文字 的 规范,历来 以 宣传、引导 为主。语言 文字 工作 部门 依法 行政 当然 离不开 行政 命令,但 更 重要 的 是 转变 政府 职能,做好 语言 服务。据 调查,语言 文字 的 法律 法规 的 社会 知晓度 并且 不高,普法 宣传 是 当前 的 重要 工作。除了 传统 的 宣传 途径 之外,更 要 重视 网络 的 作用。应当 把 梳理 整合 后 的 语言 文字 的 法律 法规、规范 标准 尽快 数字化,置于 互联网 上,免费 向 社会 提供 语言 服务,使 需要者 “触手可得”。要 组织 专家 力量 编写 相关 的 辅导 读本 或者 实用 手册,特别 是 利用《国家 通用 语言 文字 法》实施10周年 的 机会,加大 普法 宣传 和 执法 检查,增加 知晓度,使 “有法不依、有规不循” 的 局面 有所 改观。
近些 年 来,社会 对 语言 文字 问题 的 关注度 越来越 高,语言 文字 问题 不断 形成 社会 舆论 的 热点 话题。比如:汉字 简繁 之 论争;字母词 的 使用;姓名权 与 人名 用字 管理;网络 新 词语 的 社会 效应;“火星文”对 中小 学生 的 影响;教学 中 淡化 汉语 拼音 问题;民汉 双语 教学 和 英汉 双语 教学;汉语 人名 地名 的 拼音 规范;母语 地位 及其 所受到 的 外语 压抑;城镇 地名 标牌 的 外文 标注……
这些 热点 话题,有些 是 语言 生活 发展 提出 的 新 问题,有些 是 历史“文化 官司”的 再 过堂;在 讨论 中,有 学术 争鸣,有 政策 切磋,也 有 情感 的 喧腾。这些 热点 话题,有 许多 都 涉及 语言 文字 的 法律 的 问题。或者 是 法律 法规 已有 规定 而 未 被注意,或者 需要 完善 法律 法规、规范 标准 以 适应 新的 语言 生活。社会 快速 进步,语言 广泛 接触,语言 生活 也 异常 活跃。和谐 语言 生活 有 许多 手段,其中 最 重要 的 是 用 法律 来 调节。
——文章 来源:《语言 文字 应用》2010年 第3期
推荐 说明:
本文 描述 了 语言 法规 的 历史 必要性,语言 法律 的 系统性 以及 语言 法规 多 渠道 落实 的 重要性,引导我们 关注 和 思考 语言 法规,体现 了 作者 从 学者 和 政府 官员 角度 对 当代 语言 生活 和 语言 规划 的 深刻 见解。【彭 泽润:小标题 是 本刊 编辑 添加 的。我们 还 应该 提醒 读者:语言 法律 跟 刑法 等 相比 具有 弹性 特点。】(任 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