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岸交往的日趋频繁,文化交流日益增多。在字形上要求统一的愿望也更加增强。我们认为在简繁字使用上暂时难以达成统一的时候,先就差异较少,不影响认读的新旧字形问题作一些探讨,先行求得共识,是有可能的。
首先,差别较小,差异只在笔画,构件笔形上稍有差异,且不大是大部分字有差异,只在通用字中不到一半的字形上稍有差异。
大陆所持的从俗从众的原则,在台湾也并非绝对不能接受。就台湾的《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看,有些也采取了从简从俗的办法。如在选取原则中就有“以楷为主”,“取其最通行者”,“取其笔画之最简者”,“取其使用最者”的提法。如在“值”字的说明中指出:“本作直,今作直”,“刑”字下说明:“本从
从上述情况看,大陆和台湾有相同和相近的观点。与大陆差别较大的是大陆偏于从今,台湾更趋于从古(“凡字之偏旁,古与今相混者,则予以区别”,“因笔画近似而易相混者,则亦予区别”)。如日月的“月”与肉月的“
客观来看,台湾字形也有值得大陆学习借鉴的地方。如“反”字,大陆新字形起笔作撇,台湾依旧起笔作横。我们个人认为起笔作横,既合于初形本义,笔势也合于横写的要求,且过去字书和印刷物也多采用,以“反”作规范字也许更好。
不带政治偏见,从两岸学术研讨方面看,从用字实际和文字发展客观要求实事求是的探讨书同文问题,新旧字形的问题,应该是最易达成共识的。
我们希望两岸学者,开诚布公,客观理智的共同磋商,就汉字的发展和造福炎黄子孙的大局,促进两岸汉字字形的统一。
【参考文献】
《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版。
《汉字字形研究》厉兵主编,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1982年(台湾)正中书局。
《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1982年(台湾)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