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正书简”面面观之第三面:“识繁写简”之逻辑不通
有网友就“识繁写简”发了一个帖子,内容如下:
“识繁写简”在逻辑上根本说不通。
例如在学校里,因为“印刷用繁体字”——识繁,课本自然是用繁体印刷;于是,编写课文的人或者把课文“写”进电脑的人(出版社的打字员),就必须“写繁”。这时候,“写简”就成了空话。
上课时,课本上印的是繁体字——识繁,而老师板书时写简化字——写简,让学生照哪个学呢?每个字繁体简体都教?得增加多少课时?又会给学生增加多少负担?课本怎么印?每篇课文都用繁简对照吗?那不是在“印刷用繁体字”的同时,又有了“印刷用简化字”?
学生写作业用简化字——写简,老师批改作业时就得“识简”,而不是“识繁”。老师用简化字写学生评语——写简,那么学生就只能“识简”而不是“识繁“。这时候,“识繁”又成了空话。
怎一个“乱”字得了!学校的识字教育乱了,社会上用字能不乱吗?
逻辑上说不通,又怎能行得通?
这个帖子,好像有点近乎“抬杠”。然而,单纯照“识繁写简”四个字的字面上来看,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