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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正书简”面面观

“识正书简(识繁写简)”之解读

[日期:2012-08-14]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陈明然 [字体: ]

“识正书简”面面观之第二面:“识正书简(识繁写简)”之解读

对“识繁写简”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读;然而对“识正书简”却只能是一种解读。

对“识繁写简”的两种解读中,一种是在包括简化字在内的规範字的教学、使用的基础上,让人们适量认识一些繁体字,以方便阅读繁体字的文献以及方便与港澳台同胞之间的交流。任继愈先生、董琨研究员、以及郁钧剑等委员的提案和茅于轼先生的文章,都属于这一种。先生只是建议“在编写的中小学语文教材中,遇到简体与繁体发生歧义的字时,简化字旁用括弧注出该繁体字。例如:“吉庆有余(餘)、史湘云(雲)。”[1]董琨研究员在提到“识繁写简”的同时还说到“‘复繁’是没有必要的,也是难以实现的,简易是汉字发展的大趋势” [2]。在2009年4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第五次国学研究论坛上,他也说到“无论从字体还是字形结构来看,简化是汉字演变的主要倾向”[3]茅于轼先生的文章和郁钧剑等委员的提案,只是建议在小学中“选读繁体字”或者“增设繁体字教育”。虽然先生提到“让两种文字平行使用。经过更长的一段时间,考验出孰优孰劣,再作定论。”郁钧剑、宋祖英等委员只是说“在讲授简体字的同时也教繁体字”[4],但并没有说要“把繁体正字作为印刷体, 把简化字作为手写体”。他们都没有提“识正书简”或者“识繁写简”四个字,所以和主张用繁体字体系“作为印刷体”的“识正书简”主张是有区别的。至于潘庆林委员的提案,则直接提出“恢复繁体字”,即只有“识繁”,没有“写简”。

于任先生、董研究员、郁、宋委员、先生等幾位的主张,本文取有保留的赞同态度。这个保留,一是在大、中、小学的哪个阶段,在大学的哪些科系增设繁体字教育,所教繁体字的数量範围等等方面,需要多方论证,科学安排;二是对于这种解读下的“识繁写简”,笔者主张应该改变其提法,以使用任继愈先生提出的“用简识繁”这个提法为好。“用简识繁”意即使用简体字作为社会通用文字的前提下,让人们适量认识一些繁体字。这是可取的。

“识繁写简”的另一种解读是“印刷用繁体字,手写用简化字”。在这种解读下,实际就是要把简化字的地位从规範字降低为“手写字”,恢复繁体字为规範(正体)字。

再来看“识正书简”这个提法,首先很明显地把简化字和正体字相分离,即把简化字放到了非正体——手写字的地位,自然无法解读为“在规範字教学、使用的基础上,让人们适量认识一些繁体字”。既然如此,也只能解读为“取消简化字规範字地位,恢复繁体字为规範(正体)字。”

对于第二种解读下的“识繁写简”,以及“识正写简”,笔者不敢苟同。

本文以下讨论的“识正写简”(或“识繁写简”),不再包含前面界定的“用简识繁”。


[1]  任继愈《汉字识繁用简的必要与可能》,载2006年5月17日《光明日报》。

[2]  陕西师範大学新闻网:董琨:汉字“复繁”没必要

http://news.snnu.edu.cn/bencandy.php?id=5291

[3]  董琨《汉字演变与汉字改革》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官网报道:“第五次国学研究论坛”在京举行。http://www.cass.net.cn/file/20090408227727.html

[4] 搜狐新闻:宋祖英等联名提议小学应增加繁体字教育,http://news.sohu.com/20080313/n2556766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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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真理的相对性
第6页:阅读古籍与认识繁体字
第7页:“识正书简”何须“研究”?
第8页:“识正书简”已成旧识,和谐汉字满目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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