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方言,用北京话做代表,实际上是指普通话;南方方言则是泛指。南北方言易混字音,是指普通话中有些读音,在南方方言中分不清楚。主要有:一,N-L;二,ZH-Z;三,CH-C;四,SH-S;五,EN-ENG-UN;六,IN-ING。方言分歧,不利于交流,但汉字却为方言提供了统一的符号,方言可以共用汉字,这是中国语文特有的功能。
以下列表中用符号和数字表示声调,- 为阴平,2为阳平,3为上声,4为去声,5为轻声;用V代替 ü;菱形号◇后面的字是常用字以外的通用字。
注意:相同的表音部件(声旁),往往属于同一个发音系统,本表尽可能将这些字排列在一起。经常翻阅这个对照表,将有助于从系统上分清它们的读音,有利于学习普通话,也方便电脑输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