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行简化字中一些容易引起混淆,误导的部分如「头发」的「发」和「发财」的「发」均写作「发」。但「头发」的「发」原作「髮」,与「发财」的「發」并不同;又如「本店设有小吃部」的「设」与「没有」的「没」形态接近,究竟是「附設有」还是「无」小吃部,可能会令人产生误解。对于类似此种的现象,冯(2001)、冯‧周(2002)、林‧冯‧李(2004)、周(2004)、孙(2004)等均曾提出讨论,先后统整举出约110组的所谓不对称汉字,并提出不对称汉字是否应适度纳入目前大陆使用字体中的意见。而若推行此意见方案,可能需让台湾接受部分的简化字或异体字。但文献中并未讨论这些不对称汉字在台湾施行接纳的可行性及可能碰到的阻力。
本研究主要依据先行研究所提出的111组不对称汉字在台湾进行接受度问卷调查,以了解目前这些字组在台湾被接受的情形,并进而分析其被接受与否的原因。本研究依据周(2005)提出之111组不对称繁简汉字及其中所举词汇的例子,制作成问巻,于2005年5月~6月间向台湾人民做问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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