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发展,具有几个特点,它从具象逐渐趋于抽象,也就是从最早先的象形文字逐渐演绎出数以万计的会意、指事、形声、假借、转注等字,从而也使我们的文字走向规范化、线条化,以及简单化。特别是文字的简化,并非现在开始才重视、才进行的,我们现在所谓的“繁体字”,可能就是更以前一些时候的简化字,这种例子几乎俯拾皆是。如“并”字,它的繁体字写作“並”,其实“并”也是简化字,它之前的写法是“竝”,像二人并立的形状。后来才隶变作“並”的。又如“斗”,斗争的“斗”,繁写作“鬥”。但这个字最早的写法本就是这样的,只是后来又曾经简化为“鬬”,这样,“鬥”似又成了“鬬”的简化字了。
我们现在所通用的简化字,一部分过去早已存在,多数则是较近时期内出现的,有些还以一个简化字对应多个繁体字。这种对应时候合理?笔者认为,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
关于“对应多个繁体字的简体字”的整合,本人以为既要遵循汉字造字的“六书”原则,不违背文字学原理,使“字通心”,同时也要考虑到文字的变迁及其“约定俗成”的一面,从而保持文字本身的特性,及其所包含的密码信息(偏旁、部首、部件……)使汉字既古老又年轻,把汉字的“音、形、义”结合得更完美。
从这样的观念出发,我以现在通行的几个“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为例,表示自己的看法。
1. 蔑它对应“蔑”和“衊”两个字。“蔑”可组成“轻蔑”、“蔑视”等词,而“衊”组词如“污衊”。两者虽有差别,但也有共通之处,都有对对方贱视不满之意,且读音也一样,两者合一,去笔画少者,应说是合理的。
2. 仆它对应“仆”和“僕”两个字。“仆”可组成“前仆后继”等词。这里“仆”的含义是“倒下”的意思。而“僕”指的是人,可组合成“奴仆” “仆人”等词。“前仆后继”也好,“奴仆” “仆人”也罢,都与“人”有关,所以左面形旁应无问题。右边的“卜”古意是“灼龟问凶吉之事”。而这样的事到今天也早已不存在了,因此以它担当一些字里的声符也未为不可,而且“卜”字的形象既有一个人直立的样子,也似有要倒下的模样,因此把两字合并取其简,也是可以的。
3. 朴它对应“朴”和“樸”两个字。“朴”可组成“厚朴”、“朴树”等词,而“樸”则可组合成“俭樸”、“诚樸”、“朴素”等词。前者指的是两个树种,属名词;后者则是形容词。两者词性虽不同,但在“质朴无华”这一点上却是共通的。因此两字合并为一亦可。
4. 秋千 “秋千”两字组合,其繁写为“鞦韆”。“鞦韆”是古代置于后庭的一种“戏耍之具”,它是一种“绳戏”。但这种绳是用皮革制成的,所以两字都从“革”。但因为“鞦韆”最早就是“秋千”,所以现在所谓简化,也只是恢复原样,应该说是不成问题的。
5. 签 “签”是对应于“簽”和“籤”这两字的简化字。前者可组成“签发、签押、签字、签呈、签注意见、抽签儿、求签、牙签儿、标签儿、书签、浮签”等词;后者则用于“抽籤”“求籤”等词,也可组成“牙籤儿、标籤儿、浮籤儿”等词。“抽籤、求籤”只用在寺庙、道观等处,使用几率极少,而另外一些用法又与“簽”的用法相重叠,因此二字合并为已经简化了的“签”并无不可。
6. 弥 “弥”这个简化字,它对应“彌”和“瀰”。“彌”多作副词,组词如“欲盖彌彰、彌足珍贵”,也可作形容词用,如“彌天大谎”等。“瀰”大抵作形容词用。如“瀰漫、瀰天大谎”等。由此看出“彌、瀰”两字的用法互有交集,因此共同简化为“弥“不可谓不好。
如果以上几个字的简化有其合理性,那么下面几个字的简化就很不合理了。
7. 纤 “纤”对应的繁体字为“縴”和“纎”。前者可组成“縴绳、拉縴、縴夫”等词;否则用于“纎细、纎维、纎维、纎小”等处。两者之间不仅意义相差很远,且读音也不同,前者音qian,后者音xian,因此不宜以一个简化字对应两个全然不同的繁体字。何妨让“纤”只作笔划更复杂的“纎”,而“縴”则简化为已被简化了的绞丝旁加个同样被简化了的“牵”。
8. 面 “面”有两义。一是作为“脸面”的“面”。组词如“面孔、面向、表面、面谈、地面、里面、见面……”;一是作粮食“麵粉”的“麵”的简体字,组词如“白麵、麵条、挂麵……”两者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除了音同,没有一点内在的联系,因此“麵”不宜简化为“面”。可用已被简化成的“麦”和“面”重新组合成一个形声字较为合理。
以上仅是随意取样举了几个例子,藉以表达本人对“一简对多繁”的理解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