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的“亚”,繁写为“亞。”甲文作,金文作。这样的字形,含义是什么,众说不一。许慎认为这些写法均“象人局背之形”,也就是说许慎把“亚”的古写象作一个人佝偻着的样子,因而就把它训作“醜”解。不管许氏的这种理解是否合理,是否正确,但后人似乎都认同了他的这一观点了。何以为证?且看“恶”字。
“恶”小篆作,写法已与楷书近似,从“亚”,从“心”,“亚”作声旁,“心”作形旁,读音为e(去声),“恶劣”的“恶”,或wu(去声),“厌恶”的“恶”,两种读音虽不相同,但两音所表的含义仍有密切的联系。许慎《说文解字》把“恶”字作“过”解。“过”,本是对一般过失而言的,但无心之“过”尚可谅,有心之过不可恕,“恶”之声旁“亚”,既为“醜”形,下加“心”作形旁,说明“恶”其实已经不是一般的过失了。
由“恶”字的这一层意思出发,从而也产生出了它更多的引申义,如罪过、凶暴、坏人、疾病、醜劣、垢秽,乃至瑕疵、粪便等等都可称之为“恶”,这在许多古籍上都可找到例证。
“恶”是形声字,上下结构,上声下形。在“恶”左边加个“口”字,又构成了另一个左右结构、左形右声的形声字“噁”,在这里,“口”是形旁,整个的“惡”字变成了声旁。“噁”,音e,上声。《广韵》训为“喑噁怒貌”。现代汉语里,它与“心”字连用成“恶(噁)心”一词,“噁心”是一种要呕吐的感觉,这种感觉谁都有过,张着嘴,想呕吐,却又呕吐不出来,常会被憋得涕泪俱下,十分难受。
“喑噁怒貌”也罢,噁心呕吐也罢,其主要的形态特征就是都会大张着嘴,所以用口作形旁,以表这一特征。但愤怒、噁心与恶劣、强暴毫无关系,因此右边的“恶”字仅仅作为声旁而并无其他意义。
所谓文字,是“文”和“字”的总括,“文”即象形字,是母体;“字”是由“文”衍生出来的,是子体,子体包括会意、指事、形声、假借、转注,它们连同象形,通称“六书”,这是我们祖先的造字方法,从这些造字方法中,深刻地折射出了汉字所固有的文化内涵。表达“噁心”的“噁”的形声字吗?“惡”字本已简化为“恶”,再加上个仅为三笔的“口”,写成为“口恶”也不算会太繁吧,又何必让它与罪恶的“恶”去同流合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