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地哪有噹噹声
史习成
戏剧开场,锣声噹噹,但现在,锣声噹噹的“噹”已不见诸书报杂志了,它已被简化为“当”。这样的简化,逻辑是否严密,又是否符合造字的“六书”原则?答案应是否定的。
“噹”的成字不早,因为上古时代的文字记录中未见它的身影。“噹”原来专指“叮噹”一词而言,而“叮噹”本义作“玉佩铁马声”,“玉佩铁马声”属器物的鸣声。又因为人和动物的口善于出声,“噹”是拟声字,所以从“口”。后凡是钟声、石击声及其他许多器物的鸣声就都可以用“噹噹”来描述之了。
再来看看“当”字,它在未被简化前写作“當”。“當”,金文写作,古代“尚”通“當”。小篆“當”写作,从“田”,“堂”声,《说文解字》训为“田相植”,就是田地与田地相抵相持,即两田的高低、大小约略相等的意思。由此可知,“當”的本义是“相等”,后由此又引申出“面对”、“对等”、“相当”、“承担”等等诸多别义。
“噹”与“當”虽同为形声字,读音也一样,但它们所表达的内容则全然不同,两者之间并无关联。前者只是拟声,没有更多意义,后者则表达事物的形态,内涵要丰富得多,只是与声音无关,田地是静物,哪能发声音,因而把“噹”、“當”两个字勉强地拿捏在一起,共同简化为同一个字“当”,看来是考虑不周的。
“當”简化成“当”,由“當”的草写体演化而来,可以追本溯源,那么“噹”为什么就不能简化为“口当”?仅仅为了再省仅三笔的一个“口”,而违反我们自古以来就遵循着的造字规则吗?
这里我们还可以来提一下另一个字“铛”,它音dang,平声。《现代汉语词典》释为“象声词,撞击金属器物的声音。”“铛”繁写为“鐺”,成字不算晚,小篆中就有了。“鐺”本专用于“鋃鐺”一词,“鋃鐺”“作琐(锁)解”(《识文解字》),原指加在被拘押罪犯脚上的长锁(脚镣)。这个字到今天还在用,比如有人犯了法被关押,就说他锒铛入狱了。也有人说“鋃鐺”就是铁练的。但无论是脚上长锁还是铁炼,它们都是金属所制,磨擦、碰撞时都会发出“铛铛”之声,《现汉汉语词典》对“铛”的解释是否源出于此,不得而知。
“噹”是拟声字,“鐺”也是,两者所拟之声相同,都为平声dang音。(注:“鐺”另读cheng平声,意为有足有耳之釜或三足之温酒器),“鐺”既已简化为“铛”,且其中之一义又与“噹”相同,那么“噹”字当可弃去,而不必再去简化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