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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同文研究

[日期:2007-02-06] 来源:汉字论丛  作者:冯寿忠 [字体: ]

四、关于“书同文”的阻力与障碍的探讨

关于实现汉字书同文的“阻力”,我认为主要不是来自学术层面,而是来自政治和心理层面。政治层面的问题或可随着两岸的统一得到解决,而心理层面的问题,即人们的用字习惯问题,则只有通过时间的推移来慢慢调整,若急于求成,势必欲速则不达。因此,那种认为两岸书同文的实现将“指日可待”的想法,显然是太过乐观了。大陆当年推行简化字方案时,曾经历了十年时间的磨合期,如果再算上“二简字”的冒进与纠正,则共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如果下决心再推出一种新的(假定其为所有华人一致认同毫无疑义的)汉字书写体系的话,至少也需要十年左右的适应期。当然,如果在推出新体系之前,先有一个彼此认同、相互沟通的过程的话,则另当别论。

从学术层面讲,影响目前“彼此沟通”以及未来“统一”的主要是“非对称繁简字”和“非等同异体字”两种障碍。

㈠对“非对称繁简字”的探讨

事情要从1992年说起,当时在原潍坊华光集团印刷厂做车间主任的内子说开封一位老先生,要印刷一批繁体字的东西,全国各地跑遍了,找不到能录入繁体字的印刷厂,于是慕名来到他们厂,没料到他们的机器虽然能把录入的某些简化字转换成繁体字,但却经常出错,该繁的没有繁对,而不该繁的却繁了。让老先生和录入员大伤脑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怀疑也许并非都是电脑的原因,于是就让内子把稿子拿回来看看。一看才知道,原来是那些非一一对应的繁简字惹的祸。譬如“发展”成了“髮展”,“复杂”成了“復雜”,“反复”成了“反複”,“皇后”成了“皇後”等。当时我就想,能不能想个办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首先找来《简化字总表》,大体把握了这些非一一对应简化字的基本情况,并从简化方式的角度,把它们叫做“非对称繁简字”,以与那些一一对应简化的繁简对称的字区别开来。我针对此事曾请教过我的一位老师,问能不能写一篇“非对称繁简字应当取消”的文章,他也认为,文章即便写出来也没有地方发表。当时的情况确实如此。

事情一拖就是数年,到1997年,香港就要回归了,促使我有了到香港发表想法。于是便开始着手全面彻底的汇整工作。为避免有遗漏,我对照着《现代汉语规范字典》(李志江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1986年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以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等,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把所有的“非对称繁简字”都找了出来,并登记到电脑里,汇制了一个在当时来说最为详细的对照表。由于正值香港即将回归之时,大陆与港台之间的书面交流越来越频繁,繁简字已成为当时不得不面对的实际问题,因此我就以帮助港台人士熟悉简化字,大陆人士熟悉繁体字为立论的切入点,把这个问题提了出来,由于还不敢触及对这些字的整理问题,就以《非对称繁简字对照表》为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寄给了香港的《语文建设通讯》。令人高兴的是,编辑部对此非常感兴趣,很快就通知我仔细校正后发表。当时我记得《语文建设通讯》一般是要求繁体字文稿的,简化字文稿需要由作者个人排好版,然后照相拼版,那时我已经比较熟悉电脑排版操作了,因此就按照编辑部给的尺寸,排好了版面,邮寄了过去。就这样一来二去,到文章发表时(《语文建设通讯》19979月总第53期),香港已经回归了。

19971998学年,我到复旦大学做访问学者,主要研究修辞学,但也时常考虑“非对称繁简字”问题,因为这些字给印刷厂的录入员和校对员们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甚至产生了望而生畏的感觉。作为一个文字工作者,我认为有义务解决这个问题,以便减轻他们的工作负担。在复旦大学的图书馆里,我看到了《BYTE中文信息》杂志,看到里面有讨论汉字输入的文章,我就写了一篇《汉字繁简转换与非对称繁简字》的文章,试图解决繁简转换中因非对称繁简字引发的各种错误。我的办法是,把容易导致转换错误的非对称繁简字编号,编一个小程序,让程序执行搜索任务,订正任务则由人来完成。文章发表在《BYTE中文信息》1998年第7期上。当时也曾考虑过让程序自动识别更正的办法,但需要设定词语环境或句子环境等的条件,工作量太大,我一个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只好呼吁由电脑专家来完成。

自从在香港《语文建设通讯》发表文章后,与编辑部建立了联系,在研究方面也逐渐由繁简字的对应转到了两岸汉字的对应以及两岸书同文等方面。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密切关注电脑中的繁简字转换问题的同时,上海周胜鸿先生等则对两岸书同文非常热心,而且成立了史料馆,并召集了第一次汉字书同文研讨会。当我在《语文建设通讯》上看到他们的消息后,非常兴奋,立即给先生写了信,表示愿意参加他们的集会,以便求教,由此开始了同先生的书信交往。先生一介书生,家境又相当困难,但多年来却一直为书同文事业奔走呼号,倾力研究,其精神令我非常感动。尽管我有很多其他任务,但在先生的感召下,决心一定抽出时间,参加1999年的第二次书同文聚会。

在第二次书同文研讨会上,我提供了《关于“书同文”标准》的论文(后收入《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二辑),并有幸拜会了上海高校的许多老先生,如李公宜、颜逸明等。大家讨论的问题很多,例如如何发展队伍、扩大影响,如何通过申报国家课题把我们的研究与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协调起来,如何出版论文集,如何找到挂靠的组织等。从第一次会议到第二次会议,先生一直在搜集有关的论文,已经颇有成果,因此我建议先生考虑出版论文集的问题,最好能每年编一本。这次会议我收获很大,带回了一大堆先生赠予的资料,其中包括他辛苦搞成的两岸统一汉字字形表(由于周先生没有电脑,许多字都是复印后拼贴的)和一本台湾的楷书字表(这个字表后来又还给了先生)。回家后我一有空就阅读并录入先生搜集的论文,并草拟了一个大致的编辑纲目,寄给了先生。但当时面临两个问题尚未解决:一是文章多是曾经发表过的,有版权问题;二是出版经费问题。因此一直到第三次会议开会前也未能定下来。

在这期间,在先生的鼓动下,我继续研究非对称繁简字,并撰写了《谈“非对称繁简字”的调整》的文章,准备在第三次会议上宣读。由于第三次会议(2000年)正好与在广州召开的修辞学年会在时间上比较接近,我参加完广州会议就赶到了上海,帮助先生筹办第三次会议。但因正巧单位有事,没等会议开幕我就回潍了。在这次会议上,沈克成先生毛遂自荐担纲《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的主编工作,并承诺解决出版经费问题,先生打电话跟我商量,我欣然同意,并随后把经手的有关资料也转交给了先生。另外,还商定由台湾学者戚桐欣先生担纲《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二辑的主编工作。

我的《谈“非对称繁简字”的调整》一文,从有利于繁简转换的角度入手,简要论述了调整非对称繁简字的必要性,提出了调整方案的原则和方法,并全面展示了调整的内容和结果,为安全实现繁简转换,提供了一条可靠的途径。并声明:本文旨在提出一个可以解决繁简转换问题的可靠办法,着眼点在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至于办法的“可行性”等问题将另行讨论。这篇文章后来发表在《语文建设通讯》2000年第10期上,并收入《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一辑。

为什么要“调整”?

古代的文化遗产需要传承,大陆与港澳台需要交往,都迫使我们不得不使用繁体字,而要使用繁体字,就必须面对繁简两种文本的对应转换问题,就必须消除各种不利于相互转换的各种因素,而非对称繁简字正是这种不利于相互转换的重要因素之一。

非对称繁简字,就是简体和繁体不能一一对应的繁简字。由于不能一一对应,经常造成繁简转换的混乱,历来为人们所诟病。其弊端大略有三:首先,它的存在,给古代文化遗产的整理和继承造成了不便。其次,它的存在,给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汉语文信息交流造成了不便。第三,它的存在,给港澳台同胞学习和接受简化字造成了心理负担。

总之,非对称繁简字的存在,是简化字的美中不足,有损简化字的良好声望,彻底整理,很有必要。另外,由于非对称繁简字在整个简化字系统(2000多组)中比重不算太大,只有100多组,因此,只要方法妥当,措施合理,彻底整理后不会带来多大负面影响,而其正面影响则是非常深远的。

按什么原则“调整”?

第一,对于非对称繁简字所引发的对应转换问题,我们要有未雨绸缪的积极意识,不要老是消极的亡羊补牢。我们不能奢望计算机能解决我们的所有问题,而应从根本上解决汉字本身的问题。汉字本身的问题解决了,既有利于消除“人际”转换中的障碍,又可以减少计算机软件人员的不少麻烦。

第二,要充分尊重汉字的字理,在进行字形的简化和调整时,不能以牺牲汉字的字理为代价。1950年代简化汉字时,曾使许多汉字的理据性丢失,例如“当、儿、发、汇、获、历、团”等,我们现在没有必要再将失去的理据性一一恢复,但起码不要再重复这种错误。

第三,要把调整非对称繁简字与实现华人圈子的“书同文”紧密联系起来,既要充分考虑大陆同胞的用字习惯,也要适当照顾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用字习惯。文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符号系统,在长期的使用中,人们已经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用字习惯,一旦打破这种用字习惯,人们就会失去心理平衡,产生抵触心理。因此,在制定调整非对称繁简字的方案时,必须同时考虑大陆和港澳台以及其他使用汉字的地方的不同用字习惯,要尽可能地让所有的华人都能够接受和乐意接受。

“调整”的方法

非对称繁简字可分为:⑴一个简体对应几个繁体的,⑵一个简体对应一个繁体的,⑶一个繁体作部分或分头简化的三大类。不管哪一类,都需要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方法:

⑴废除不能对应转换的繁简关系,保留能够对应转换的繁简关系;

⑵废除繁简关系后,必须与简体并存的繁体,原样恢复为正规字;

⑶繁体字恢复为正规字后,能类推简化的继续进行简化,目的是尽量不让写法太繁;

⑷废除繁简关系后,能找到新的对应简体的,重新组建繁简关系,目的也是尽量不让写法太繁;

⑸废除繁简关系后,不能与简体并存,又找不到新的对应简体的,把繁体作为异体字取消。

我们讨论繁简字,根据是《简化字总表》,是以异体字的整理为前提的,繁简字与异体字是两码事,港澳台等地往往把二者混而为一,这是出发点的差异。当时,先生曾建议我连同某些异体字如“游、”等一并考虑,但考虑到异体字的数量更大,而且已经超出《简化字总表》的范围,没有采纳。

㈡对“非等同异体字”的探讨

在深入研究非对称繁简字的过程中,我逐渐发现,仅仅清除了非对称繁简字,并不能彻底解决繁简对应转换的所有问题,譬如台湾的“著”对应于大陆的“着、著”两个字,大陆的“游”对应着台湾的“游、”等,但是这些都不在《简化字总表》的范围内,而是属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的范围。我把这一类异体字叫做“非等同异体字”。意思是指这些异体字在新老两种汉字体系中是作了非等同处理的。

⒈非等同异体字的类型

从正体和异体的关系上看,非等同异体字有三大来源:⑴绝对异体字;⑵包孕异体字;⑶交叉包孕异体字。

⑴非等同的绝对异体字

所谓绝对异体字,是指音同、义同而写法不同的异体字。按说,只要两套汉字对绝对异体字都采用取舍法,而且选择了相同的正体字形的话,就不会出现影响彼此沟通非等同异体字。然而,如果只有一套汉字采用取舍法,而另一套采用分化法或未加整理,或者都采用取舍法而选择了不同的正体字形,就都会造成非等同异体字。前者如,新式汉字只取,而老式汉字两字都取,故造成了非等同的问题。后者如,新式汉字选为正体,简化为,而老式汉字则选,没有简化。

与之相关的问题是:有些在新式汉字中被确定为绝对异体字的,在老式汉字中也许不是,如,在新式汉字中被确定为绝对异体字,采用了取舍法,只取,而老式汉字则没有整理(相当于采用了分化法)。这说明,如何确定绝对异体字的范围的问题,也是需要值得关注和继续讨论的。我们的意见是,在音同、义同两个条件之外,再加一个条件域同,尽量把绝对异体字的范围缩小。所谓域同即适用领域相同,如适用于同类语体、同类风格,都常用作人名、地名用字,都适用于同一种字体,都可跟某些字(词)一起用,等等。缩小绝对异体字的范围,既有利于使书面语言更加精密化,又有利于与古书面语彼此沟通。

⑵非等同交叉包孕异体字

交叉包孕异体字,虽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毕竟各有侧重点,因此只要两套汉字都采用分化法,两字都收,就不会有非等同问题。然而,如果只有一方采用了分化法,而另一方没有采用的话,也会造成非等同异体字。例如:膀:bǎngbàngpāngpáng;髈bǎngpǎng。二者只在读bǎng时同义,在其他读音上则大相径庭,因此,老式汉字采用分化法,让二者并存并用,是合情合理的,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却采用了取舍法,取消了的正体字资格。这种应该采用分化法却采用了取舍法整理的异体字,也有一大批,要想顺利地彼此沟通,就应当尽快扫清这些障碍。

⑶非等同包孕异体字

对于包孕异体字,如果都采用分化法整理,让每个字分工表义,各司其职,其结果跟交叉包孕异体字一样,也无所谓非等同问题。如果都采用取舍法,又选择了相同的正体字形的话,也无所谓非等同问题。但如果只一方采用了取舍法,另一方没有的话,就必然造成非等同问题。例如菢、抱,在意义上包孕,属于意义包孕异体字。在新式汉字中,被取消正体资格,而在老式汉字中被保留了下来,与共存共用。于是在两套汉字体系中,抱、菢就成了一对非等同异体字。

⒉非等同异体字的整理

解决非对称繁简字问题,实质上就是取消个别不合理的简化现象,将几十个被打倒的繁体字扶起来,恢复其原来职位,从而实现繁简对等、一一对应的目标;解决非等同异体字问题,实质上就是将所有非等同异体字梳理一遍,纠正个别不符合整理原则的现象,重新确认某些字的正体地位,从而实现两套汉字记同语,用同字的目标。二者的不同在于,前者的整理目标是使两套汉字各自保留或繁或简一种变体字形,后者的整理目标是尽可能消除两套汉字在使用异体字上的非等同现象,力求达成统一。

一般说来,绝对异体字(如果都采用取舍法)和交叉包孕异体字(如果都采用分化法),一般都不会造成非等同异体字。需要重点关注的主要是:⑴只有一方采取了取舍法整理的绝对异体字;⑵只有一方采取了分化法整理的交叉包孕异体字;⑶各方分别选取了不同的正体字形的包孕异体字。对这些重点问题,最好应在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作出抉择。

当然,我们所提出的各种解决办法,基本上是从新式汉字建设的角度立论的,如果着眼于老式汉字的整理,也许会另有见解,因此,诚心希望港澳台学者也积极参与到此项研究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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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评论
  ding   (湘里伢子会员 ,2007-05-28 )
  hao '   (nishishui ,2007-05-17 )
  全世界书同文!支持!!!!!   (大声疾呼 ,2007-02-07 )
  好   (妇女干部 ,2007-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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