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书同文”的原则与策略的探讨
我在《新老汉字的沟通与新式汉字的建设》(该文被收入《汉字书同文研究》(第三辑和《汉字规范问题研究系列丛书》))中首次提出了“新式汉字”与“老式汉字”的概念,以便取代虽然流行但并不合适的其他称谓,并指出:实现汉字书同文,需要有一个“各安现状,彼此沟通,逐步统一”的过程。“各安现状”是基础,“彼此沟通”是手段,“逐步统一”是目标。“彼此沟通”既包括“人际”和“机际”沟通,也包括“同代”和“异代”沟通。在新式汉字的建设中,应注意“规范标准”与“规范字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㈠“新式汉字”与“老式汉字”
我们把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等为基础的,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代表的,在简化整理过程中被确定为简体、正体和新式印刷体字形的,作为近半个世纪大陆新文化主要载体的汉字,称为新式汉字,而把与新式汉字相对的,即在简化整理过程中未被确定为简体、正体和新印刷体字形的,但现今仍在港澳台等地通行或读古书时还需要使用的汉字,称为老式汉字。简而言之,大陆的现行汉字就是新式汉字,港澳台的现行汉字就是老式汉字。
有很多人习惯于用“简化字”和“繁体字”来分别海峡两岸的用字,但这实际上是一种很粗略的、并不十分准确的说法。因为“简化”只是大陆现行汉字的一种特征,除此之外,它还有其他特征,如消除了部分异体字、印刷体比较接近手写体等。换句话说,新式汉字不仅仅只是简化字,同时也是正体字和新形(体)字。
另外,还有某些港台学者,习惯把老式汉字叫做标准字,把新式汉字叫做简化字,这种说法显然有贬低简化字、认为简化字不标准之嫌,自然也难为大陆学者所接受。
就目前而言,大陆学者一般习惯用“规范汉字”来称呼新式汉字。如果着眼于整个中华民族的汉字书同文,则不如用“新式汉字”来称呼更为合适些。因为“规范”是个动态概念,几乎各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汉字规范,如秦代的汉字规范、汉代的汉字规范等。在现代汉语阶段,新式汉字有新式汉字的规范,老式汉字也有老式汉字的规范。尽管两种规范的相通成分较多,差异成分较少,但毕竟是两种规范。如果只承认新式汉字为规范汉字,忽视甚至排斥老式汉字的规范,就很容易走向片面和极端,而且对老式汉字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即使从楷书算起,老式汉字毕竟也规范地存在了一千多年了,否则,它怎么能承担得起记载数千年文化遗产的重任呢?
就新式汉字来说,只有建设得能够很方便地进入计算机,能够很方便地转写古代文化遗产,能够内服地而不是压服地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等大陆以外的炎黄子孙们所接受,而且具有结构的开放性和广泛的适应性之时,取代老式汉字之事,才会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在这些问题远未解决之前,就宣布用新式汉字完全取代老式汉字,是不可能成功的。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新式汉字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历史使命已经完结,已经到了彻底恢复老式汉字的时候了,因此,新式汉字也就用不着建设了。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那也要等十三亿大陆人内服地而不是被迫地接受了老式汉字之后,才有可能实现。
实现汉字书同文,不管是用新式汉字取代老式汉字,还是用老式汉字取代新式汉字,都需要有一个“各安现状,彼此沟通,逐步统一”的过程。
“各安现状”是以彼此承认、相互尊重对方的名分为前提的。要相互承认,就需要打破冷战时期的思维模式,特别是“你死我活”、“势不两立”、“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之类带有政治色彩的思维定势。否则,又何谈“彼此沟通”乃至“逐步统一”呢?从名分上说,如果各方只承认自己的一套汉字是正宗的、规范的,都否定对方的合理存在,自然也就用不着分别命名。然而要“各安现状”,就应该各有名分。只有确定了各自的名分,各自的建设和整理,才能够顺理成章,才能够理顺与对方的各种关系。
总之,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终究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按我们的思路,将两套现行汉字分别称作“新式汉字”和“老式汉字”,既可以照顾到两套汉字体系之间的继承性,又可以准确地将二者区别开来,而且又较容易为双方所接受。这就为“各安现状,彼此沟通,逐步统一”的书同文大业,创造了名正言顺的有利条件。
㈡“各安现状”与“彼此沟通”
在能够“各安现状”的基础上,还应该“彼此沟通”。就两套汉字之间的关系来说,本来就藕断丝连,千丝万缕,现在更是频繁交往,沟通不断。唯令人遗憾的是,尚有不少障碍亟待清除。具体说来,影响彼此沟通的障碍主要有两个:⑴不能一一对应的非对称繁简字;⑵整理不同步的非等同异体字。清除这两个彼此沟通的拦路虎,已成为新式汉字建设的迫切任务。
建立一个既没有非等同异体字,也无所谓繁或简的统一的汉字体系,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汉字书同文,无疑是十分理想的美好目标。然而,在当前两岸还使用不同汉字体系的情况下,清除那些严重影响彼此沟通的障碍字——非对称繁简字和非等同异体字,首先实现两套汉字的顺利沟通,为两岸人民相互交流铺好路、架好桥,才是最为现实的上策。假如连相互沟通都实现不了,书同文的呼声再高,也将是无济于事的。
㈢“彼此沟通”与“逐步实现”
秦始皇为了书同文而不惜“焚书坑儒”的做法,在当今社会中是行不通的。从长远看,只有在充分了解、逐步学习的过程中,才能培养出感情,才能达到自觉认同的境界。等到新式汉字为广大港澳台同胞高度认同之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书同文,也就不在话下了。
有人认为,有些简化字简化得不合理,需要纠正,这话的确不错,但相对于清除障碍字来说,这个问题可以缓一步进行。目前最迫切、最要紧的是首先清除那些严重影响彼此沟通的障碍字,使彼此沟通的道路畅通起来,其他的事,譬如个别简化不太合理、字形改造不太合理的字等等,都可以在彼此沟通的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保障彼此沟通的顺畅无阻,是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
㈣“人际沟通”与“机际沟通”
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电脑等各种数字化机器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了,因此,我们在做好“人际沟通”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做好“机际沟通”的工作。由于不能彼此沟通、相互转换,给字库的编制带来了很多麻烦。有人说,繁简转换问题只存在于“人际”之间,不存在于“人机”方面,这实在是井底之见。
现在内地通行的字符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收录6763字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2312-80),一个是收录20902字的《汉字内码扩展规范》(GBK)。前一个字符集只能输入简体字,与之配套的还有一个专收繁体字的《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辅助集》(GB/T12345-90)。原则上后者是将GB2312-80中的简化字用相应的繁体字替换而成,这些替代的繁体字具有与被替代的简化字相同的编码。GB/T12345对于只简化了其字义的某一个或几个义项的,处理得比较混乱,例如“伙”置于27-79,“夥”置于66-23,与GB2312编码相同,即以“伙”对应“伙”,以“夥”对应“夥”。另外,GB/T12345将“後”置于26-83,对应GB2312的“后”,将“后”置于65-65,对应GB2312的“後”;将“徵”置于53-87,对应GB2312的“征”,将“征”置于65-71,对应GB2312的“徵”,显然都不甚恰当。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与新老汉字不能一一对应密切相关的,并非计算机专家们的水平差。如果妥善解决了一一对应的问题,一切问题都将好办得多。
第二个字符集(GBK)是一个向下与GB2312编码兼容,向上支持ISO10646-1国际标准的承上启下的标准。在GBK规范中有大量的应该类推简化的汉字并没有配上相应的简化字,例如“騇”、“騲”、“騬”等字,就没有与之对应的“马”字旁。当用电脑写作时,如果遇到这类字,只得另外造字。然而手工造字,不仅费时费力、效果不佳,而且不能与他人共享和网上交流,这无疑给汉字的信息处理和交流带来了不便。问题更大的是,由于简化字和繁体字不能一一对应,在简化字文本和繁体字文本相互转换的时候,无法实现完全自动化,有时不得不亲自动手,逐个判断处理,大大影响了汉字信息处理的效率。计算机虽然号称“无所不能”,实际上它只适合于有规则的东西,面对毫无规则的繁简关系,任何软件都难以做到尽善尽美。譬如Microsoft Office2000等软件,虽然有智能化的繁简字转换功能,能根据上下文作出相应的用字选择,但其转换是以预先设定的词语搭配为前提的,凡设定之外的搭配就无能为力。如果实现了有规律的繁简一一对应,所有与繁简转换相关的问题,都将变得易如反掌。
就非等同异体字来说,由于数量更大,造成的危害自然也更大。一般情况是,在新式汉字中只使用一个字形就可表示的语素和意义,在老式汉字中则通常要由两个或更多的字形来分别承担。这样在由新式文本转换成老式文本时,电脑就显得力不从心,甚至无能为力。譬如“背”在新式汉字中有两种读音:⑴bei1,表示“用脊背驮,负担”等意义;⑵bei4,表示其他意义。而在老式汉字中,第一种读音及意义是由“揹”来负担的,“背”只负责第二种读音及意义。这样在让电脑将“背包”和“背地里”转换成老式文本时,就无能为力。
总之,只有妥善解决了障碍字问题,两岸的汉字字库才能实现没有障碍的相互转换,才能让软件专家们从文本转换的烦恼中解脱出来,从而可以腾出更多时间去做他们更应该做的事情。
㈤“同代沟通”与“异代沟通”
如果说今天大陆与港澳台之间的文字沟通属于同时代的沟通,那么,现代人与古代人的文字沟通,则属于异时代的沟通。
传统的文化典籍都是用老式汉字印刷的,要继承文化遗产,就必然要面对古书,就必须要学习老式汉字。有人主张把古代文献典籍都翻译成现代文本,大家就不用再学习老式汉字了。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并非轻而易举,譬如两套汉字之间的非等同异体字的存在,就给历史文化著作的现代化转写,造成了许多不便。历史上一个人名,譬如西凉王,是“李皓”,“李暠”,还是“李皜”?这在现今的历史著作中书写是非常混乱的,让现代读者无所适从。退一步说,即便这种翻译能够实现,翻译成现代文后,也必然会丢失许多历史文化信息,譬如语言文化信息等。譬如,我们要查证一个汉字是从何时开始出现和使用的,由于受到非对称繁简字、非等同异体字的烦扰,根本无法如愿以偿。在旧文献中明明是意思不同的两个字的“穀”与“谷”、“後”与“后”、“鬥”与“斗”等,在新式汉字的文本中却都变成了一个字的“谷”、“后”、“斗”等,因此,要想查找“穀”、“後”、“鬥”等字的来历,若依靠现代文本,根本没有可能。据说有位专家写了一篇题为“男尊女卑在汉语和德语中的对比”的稿子,其立论是:汉字中从“女”、从“母”的字多含贬义。这立意当然是很好的,但他却举了“毒”字为例,并说:“从‘母’,贬义”。实际上老式汉字的“毒”字下边并不是个“母”,而是个“毋”。汉字简化后,把这两个部首合一,都写作“母”,因此造成了这样奇怪的“研究结果”。这些都说明,通过现代文本来了解古代文化,若作粗略的了解还是可以的,若要仔细研究的话,还是真正的古善本、真迹才靠得住。要想做一个古代文化通,不学会老式汉字,恐怕不大可能。而要想使现代人能够很方便的学会老式汉字,首先将新老汉字一一对应、相互打通,无疑是最佳选择。
㈥“规范标准”与“规范字表”
任何字表,包括各种字典,都只能是个相对封闭的字样表,无法将所有符合新式汉字规范的汉字列入其中。而新式汉字规范的原则标准条文,则完全可以将所有的处在不断变化状态之中的汉字都划在圈内,从而确保新式汉字的开放性和广泛适应性。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在确定每个规范汉字的身份时,没有一套明确的、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规范标准作依据,那自然是无法进行的。
从指导用字实践的角度说,我们应该用规范标准的条文来规范人们的用字实践,而不是用规范字表来规范人们的用字实践。掌握了规范标准条文的人民大众,可以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既可以简化或起用历史悠久的罕用繁体字,也可以自己创造适合需要的新生字。汉语在发展,汉字也不可能停滞不前。我们应该允许人民群众根据规范标准,不断地创造适合生活需要的前所未有的汉字。一开始也许很俗,但只要合乎规范原则和规范标准,我们就应该予以支持和鼓励,甚至可以成立有关组织,专门负责搜集和整理不断涌现的新字。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汉字体系能够不断地吐故纳新,才能确保其永远的鲜活性。
从字表制订的角度说,各种字表应该与社会应用的各个层面相适应。譬如,常用字表应与中小学教育用字的实际相适应,通用字表应该与大众的一般用字实际相适应,专用字表则应该与各个行业或领域的用字特点相适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