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议国务院:
《规范汉字表》的审批应该缓行
国务院科教文委员会:
欣闻国家语委已向国务院上报《规范汉字表》,这无疑是我国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之中也有人应邀参与了《规范汉字表》制订的学术研究,我国许多专家学者都为此付出了不少心血。但是,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建议国务院:《规范汉字表》的审批应该缓行。其理由如下:
(一)、国内学术界对《规范汉字表》议论纷纷,意见很不一致,如果仓促审批、出台,利少弊多,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不好。
(二)、目前,海峡两岸关系出现了良好的新形势,海内外长期存在的汉字繁简字体不统一的“书不同文”现象,是到了应该得到很好解决的时候了;如果现在大陆仓促出台《规范汉字表》,将会给早日实现书同文带来消极的负面的影响,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三)、当前信息社会,汉字字形的任何改动,都必将牵涉到以往国家颁布的各种信息处理用汉字字符集,计算机内的字模库,大量的汉字软件以及由原来软件产生的海量汉字文档。所以《规范汉字表》的出台要慎之又慎。
(四)、科技部万钢部长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作解释时说:自主创新需要宽松的学术环境,使科技人员敢于大胆探索。草案规定: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研项目,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科研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
(五)、当前,社会上、特别是互联网上对繁简汉字和书同文问题的讨论十分热烈,学术研究呈现出一片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民间这种学术民主现象,理应得到国家的保护和重视。在此,我们摘录若干资料,供国务院参考。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指正。此致
敬礼!
周胜鸿 (上海汉字研究史料馆)
俞步凡 (《汉字书同文研究》丛书编审委员会)
詹鄞鑫 (华东师大中文系)
陈明然 (《汉字书同文研究》丛书编审委员会)
田素华 (汉字书同文研究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