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時代以後的文字改革
日本在西化過程中,吸收了西方的先進思想和文化,為了將西洋的政治,經濟,法律,建築,交通,衣服,食品等各方面的名稱用語譯成日語,一方面大量借用了漢字的表意功能,創造出成千上萬的和製漢語新詞彙,如社會,社會主義,工業,興業等,用和語製成的詞語比較少,如“切手”(郵票),“為替”(外匯),同時因大量使用漢字,出現了只重意不重音的問題或適用範圍比較小的漢字如“皮膚”的“膚”。另一方面則是要將日語的文字音標化,全部使用假名或羅馬字母,廢止漢字。大體上可分為三種類型:全廢論,限制論,擁護論。
全廢論派:主張將漢字全部廢除,用一種全新的語言作為日本的語言,至於用哪種語言作為新語言,有四種觀點:
假名派
江戶時代研究西洋學的森島中良和大庭雪齋曾預測會有廢漢字的言論出現。假名論的最先倡導人是江戶末期的前島密,他在1866年(慶應2年)向德川慶喜提出“漢字御廢之儀”的建議,他認為救國的根本在普及教育,為了普及國民教育水準,增進學問,需要簡易的文字文章,漢字機構複雜,應該採用西洋諸國 的表音文字,廢漢字用假名。但當時他的觀點,沒有得到認同。到了明治13,14年時,假名論者逐漸增多,代表人物有星野行則,大規文彥等,他們在1881年成立了“假名之友”協會,1920年成立了“假名文學協會”不過他們的主張在實際應用上遇到了很大的困難。假名會理事長松坂忠以自己兒童期學習漢字書寫辛苦的經驗,參加了廢字運動。
拉丁語派
羅馬字傳入日本是在16世紀的室町时代,當時來日傳教的葡萄牙人曾用葡語式羅馬字拼音法寫了“日葡辭典”,語言課本,傳教用書,當時羅馬字主要在傳教士之間流傳使用。日本的羅馬字拼寫法有三種:
黑本式:也叫標準式,黑本是美國傳教士,因他的著作採用了此種拼寫方式故稱之為“黑本式”後稍加修改被定位標準式拼寫法,在明治時為主流,沿用至今。
日本式:以五十音為基礎,能夠從整體上反映日語語音系統的特點和日語音節的構成規律。
訓令式:1937年內閣公佈“訓令式”以“日本式”為基礎,略作修正,也是目前正在使用的拼法,國際標準化組織已經採用“訓令式”作為書寫日語的國際標準。
新國字派
以井上哲次郎為代表,考慮創造新文字取代現有文字,提出文字要先獨立,才可讓思想獨立,這一派人物考察了傳說中的神文字及明治時期以後的各種文字,有人提出改良神代文字,有人提出依照羅馬字設計新字,有人認為應該按照音韻方向,發展自己的文字,也有如眼科醫生大西克在1897年從眼科醫學的角度,提出漢字的改革,他認為漢字形象太複雜,是造成近視的原因等,但終究還是沒有一套文字得到認可。
轉用洋文派
這一派的代表是曾經當過文部大臣的森有禮,他們認為日語文字不完備,不如完全廢除,採用英文, 不過因為日語和英語不屬同一語系文字與文化也是不可分割的,採用的話日本以前的文化也將無法保留下去,此一主張沒得到太多人的支持,很快也就銷聲匿跡了。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在簽訂波茲坦條約後,受聯合國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的指示,在國內進行了和多的改革,日本的道路,車站,公共設施,市,鄉鎮等地名標示一律用羅馬字表示,1946年3月(昭和21年)美國教育使節團27人訪日,認為日語中的漢字太多,書寫不易,負擔太重影響學習效率,需要廢止漢字,採用便利的羅馬字.
1946年4月,志賀直哉在改造雜誌上發表國語問題,提出廢止日語,使用世界上最美的語言--法語,11月又在現在的讀賣新聞社論發表廢止漢字的看法.
限制論派:
1885年(明治18年)矢野文雄以舊本問題論的觀點提出減少漢字,並在報上發表了“三千字字引”的文章
1909年(明治32年) 原敬,三宅雄二郎,巖谷季雄等提出併發表了 具體減少漢字的意見。 三宅舉出了以下六條:1)表尊重意義,或在文章句中 佔主要部分的漢語 應保留 , 2)容易書寫的漢字應保留 ,3)轉化成假名過長的應保留 ,4)不容易被記住的漢字應廢止,5)發音上不容易區分的漢字應廢止,6)儘量保證一個漢字對應一種訓讀
福澤諭吉認為避開難用的漢字,保留日常用的漢字,能書寫簡單易懂的文章,漢字限制在三千字以內即可,這種觀點得到較多人士的支持,也促使日本政府對漢字的整理。
擁護論派:
1942年(昭和17年)標準漢字表公佈後,引起了強烈的反對運動,頭山滿等15人連名向橋田邦彥文部大臣上書籍建議:漢字是在應神天皇時國家採用的公用文字,作為日本的國字已和日本的發展,國民的生活不可分離,否定漢字就是限制人民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