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八年之久、先后有海内外学者3000人次参与讨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修订稿),在广大民众的关注之下,终于在2009年8月12日由教育部国家语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现在,语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就直言陈述了。
笔者在幸曾参与有关的研讨会,得以忝列于3000人之中。此次公布的修订稿,由于只能上网查看而不能下载,所以无法细读,暂时只能凭笔者的记忆与摘录,略作比较。与笔者在早些时候见到和听到的内容相比,至少有下列三点进步:
一、 字数大为减少,称作“通用字表”名副其实。现收录8300个汉字,原先据说多达一二万字。北京大学苏培成教授曾经在<<语言文字周报>>(2008年10月15日)发表<<<规范汉字表>研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他认为《规范汉字表》不是《古今汉字全表》,应该限定在现代白话文用的字,把汉语中现在使用的所有字都收入进去,会助长死字复活的不良倾向,社会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现在,收录了8300个字,比1988年3月公布的<<通用字表>>增加了1300个字了,反映出我国社会语言文字二十多年发展的实际状况。据此而言,可以说国家语委是顺应了民意,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二、 给51个异体字恢复了“名誉”。<<通用规范汉字表>>(修订稿)“说明”中的第八条说:“本字表收录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非严格意义的异体字,并加以说明其使用范围”。此次恢复51个异体字的“规范字”身份(许多人对“规范字”的称谓提出了异义,说是不是8300字以外的汉字就不规范了呢?所谓“规范”往往是渐进的,是一种积累,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更不是“钦定”的。),原先据说只是恢复34个(华东师大詹鄞鑫教授:<<关于<<规范汉字表>>(送审稿)的几点看法>>(电子稿),看来是有所增加,也顺应了民众的需求。
此次恢复51个异体字的“规范字身份”的有:袷(衣旁)、皙、慄、瞋、噘、蹚(收入二级字)、仝、氾、邨、矺(口旁)、飏、昇、並、巠+走、廼、钜、祕、假(去人旁)、陞、勣、桠、赀、鈩(卢旁)、脩、呰、堃、喆、椀、甦、淼、犇、殽、頫、凓、缐、勠、劄、賸、麴、曏、谿、釐、瓌、驩、龢、甯、扞、勑、菉、絜、蒐(收入三级字)(好多字目前字库里还没有)。这些字得以扶正,尽管还嫌不够,总算是一个进步了!
如果能再恢复一些异体字的“合法地位”,就更好了。我提议再给“昆(崑山、昆仲)、席(主席、草蓆)、岳(岳飞、五嶽)、占(占卜、佔领)、娘(娘亲、丹孃、吴语称父亲之妹曰“孃孃”)、游(游泳、旅遊)、托(托起、拜讬)、吊(吊起、弔孝)、雕(大雕、彫刻)、晰(清晰、皙子)、挽(挽回、輓联)、它(它—无生命、牠—动物)等相关的异体字恢复“合法地位”,因为这十多个字的使用频率也是很高的。
三、 <<通用规范汉字表>>(修订稿)包括说明、一级字表、二级字表、三级字表、笔画序检索表和简繁汉字对照表等六个部份。可能是笔者孤陋寡闻,由政府机构正式公布的汉字表中把繁简两种字体并列的做法,除了<<简化字总表>>外,也许是绝无仅有的。如果是出于方便广大民众“写简识繁”之需,则应该看作是语委的一大进步,是一种高瞻远瞩之举了!
事实上,“识繁写简”原则已为许多国人所接受,如新华网发表的《汉字繁体简体,兄弟相煎何急》一文,在几百条跟帖中,大部分网友都认为繁体和简体是汉字的两种形态,是情如手足的关系,应该同生共存。现在许多汉文网站都设了简体和繁体两种版本,以方便港澳台及海外读者阅读,这也表明繁体和简体字的应用都有着广阔的空间。当下,推行“识繁用简”也有利于两岸的合作与交流;而“识繁写简”的推行,会大有利于尽快消除差异,为两岸加强沟通扫除障碍,加强两岸人民的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我国民族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
但是,此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修订稿)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新增加了“偏旁有限类推简化字”265个,原先据说只是要类推213个字。詹鄞鑫在<<关于<<规范汉字表>>(送审稿)的几点看法>>中说:“我认为这一批多达二百多字的新简化字是違背基本原则的,也是不必要的”。另据国家语委<<规范汉字表>>课题组张书岩先生在<<因类推简化造成的简繁体字之间的复杂关系>>(刊上海<<辞书研究>>2009年第一期第37---48页)一文中所举字例,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至少增加了二十来个“貌似简化字,实际并无对应的繁体”的、原来<<简化字总表>>中没有的“新偏旁类推简化字”。例如:刏、仉、脎、妘、摛(古代俗字“攡”)、醨、枳、轵(古代俗字“軹”)、疻(好多字目前字库里没有)等等,这真是“多此一简”!记得前几年国家语委<<规范汉字表>>课题组说过“要保持汉字的稳定性”;2002年6月在安徽合肥举行的<<简化字问题研讨会>>上,许多专家也提出尽量不要增加新的简化字、特别不要新类推偏旁简化、以免徒增大量的同形字(参见<<简化字研究>> 商务印书馆 2004年)。在此,我们再次重申:能不能考虑此次一律不增加新的简化字呢?
二、此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修订稿)中收录了6个原来的繁体字,并加以说明其使用范围。此次调整6个繁体字,有剋(收入二级字)、锺、蘋、噁、濛,硃(收入三级字)。但是,那些人们所期盼的、群众呼声很高的且是十分常用的“非对称简繁字”字组中的非常容易混淆的简繁体汉字,例如:发(發髮)、里(里裡)、面(麵)、表(表錶)、斗(斗鬥)、干(幹乾)、后(后後)、胡(胡鬍)、姜(姜薑)、历(曆歷)、余(余餘)、叶(叶葉)等属于一级字的(有的如胡、余、叶、姜等还是姓氏,此次不是还恢复了涉及二万多人名字的异体字“吉吉”的合法化了吗?)却都没有得到解决;而相对而言不太常用的剋(收入二级字)、锺、蘋、噁、濛、硃倒作了调整,实在令人失望!
我们认为:既然能恢复6个繁体字,为什么就不能借此机会多恢复几个繁体字呢?恢复6个繁体字与恢复十多个繁体字有多大的差别呢?所要花费的成本会增加多少呢?如果能恢复像上述所举的十多个使用频率很高的繁体字,完全是一件“事半功倍”的大好事!如果能多恢复十几个“非对称简繁字”字组中的繁体字,既可以减少或多消除一些社会用字混乱状况和计算机繁简转换错误,又能拉近海峡两岸繁简汉字的差距,何乐而不为呢?而这样做的象征意义和向海外释出的善意,其影响将会是无可估量的!
“科学地、合理地处理简化字与繁体字的关系,已经成为当代语言生活不可回避、必须给出方案的问题”(李宇明:<<加强现代汉字学的学科建设>>)。目前,台湾海峡两岸出现了良好的互动局面,我们正处于一个调整语言文字政策的良好的历史机遇!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2002年6月在合肥简化字问题研讨会上听到的一位负责人说过的语重心长的话:语言文字研究也要与时俱进,要抛弃陈旧、模糊的观念。语言文字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前途,我们大家要抓住这次机会,“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我们把汉字问题解决好了,就会感到此生足矣!
我衷心地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共同努力,为国家和民族作出新的贡献!!
周胜鸿(stw_z@citiz.net) 2009年8月16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