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汉字简化的评价
参与民间书同文研究的人士,绝大多数都认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简化字运动基本上是应予肯定的;但也不是十全十美。某些简化得不合理的字,存在调整的必要。
1.汉字简化工作总体上应予肯定
著名文字学家周有光先生早在1989年10月就在《语文建设》上发表的《〈汉字简化方案〉的推行成果》一文中指出:“在中国大陆,1956年的《汉字简化方案》,在汉字历史上开辟了一个‘简化字时代’;汉字简化的好处是明显的,但是汉字简化的好处是有限的,不宜夸大:……”。
张学涛先生在《求同存异,统一观念》[1]一文中说:“大陆实行的简化字,绝大部分都符合传统繁体字简化习惯,大多数的字并不是硬造的,简化字确实有很多优点。”同时他也指出:“对实行了几十年的简化字应抱一分为二的态度,对它的优点,应加以肯定,对它的不足和缺点,应抱批判的态度,一味地肯定,似非科学的态度。”
陈建民先生认为:“从整体看,简化是成功的”[2]。
周胜鸿先生认为“三分之二的简化字是合理的”。并指出:简化字“不仅符合汉字的‘六书’结构原则和不断简省优化的基本趋势,已得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认同,而且与台湾的现行字体标准也有不少相同之处,因此,没有理由不承认它们的合理存在。”[3]
李禄兴先生提出应“科学、公正、历史地看待简化汉字”[4]。
蔡雪雯、赖国容二位在《试论简繁字之调整》[5]一文中也指出:“简化汉字作为当今社会的规范用字,乃至成为联合国使用中文的规范,在运用上处于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平稳规范时期。”
第五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以会议名义提出的《关于部分繁简字、异体字和新旧字形的规范化整理的建议》[6]认为:“汉字简化从大局看,是十分成功的,也是十分必要的,符合汉字本身的发展趋势和人们的用字习惯。”这或许可以作为民间汉字书同文研究者们对汉字简化工作的代表性观点。
2.汉字简化工作的缺憾
周有光先生说:“汉字简化有副作用,旧书新书不同,海内外不同,从国内外整个汉字流通地区来看,旧的‘书同文’破坏了,新的‘书同文’还没有建立起来。”[7]
张学涛先生指出简化字“存在混淆的字、生造的字。”“还有容易混淆的偏旁。”[8]
陈建民先生在《中介理论与汉字简化》[9]中指出:简化字存在“片面追求减省笔画,减少字数,较多地采用同音代替、合并简化和偏旁兼职过多”等缺点,“导致多义字、多音字和形似字增多,影响了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造成了混乱”。
第五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提出的《关于部分繁简字、异体字和新旧字形的规范化整理的建议》[10]认为,简化字“从局部看也存在某些考虑不周的问题,如‘繁简不能一一对应’、‘不能类推’、‘理据丢失’等等”。
詹鄞鑫教授认为:“简化字的推出大大地增加了汉字的总数,并且严重地造成汉字理据被破坏和偏旁不统一的现象。这不仅增加了汉字教育和学习的负担,对计算机的汉字处理尤其不利。”[11]
沈克成、沈迦父子认为简化字存在废除异体过多、同音归并过滥、古今字的借代导致表义混乱、滥用简笔声旁引起误读、符号使用过多、偏旁简化不一、过分简省笔画等问题[12]。
(二)关于整理简化字的具体建议
出于上述理由,沙龙成员们较为一致的观点是应对一部分现行简化字进行整理。这方面作比较系统阐述的是沈克成、沈迦的《汉字简化说略》[13]和第五次汉字书同文学术研讨会提出的《关于部分繁简字、异体字和新旧字形的规范化整理的建议》[14],以及詹鄞鑫教授的《关于简化字整理的几个问题》[15]和《汉字规范与汉字字形问题》。
沈氏父子在《汉字简化说略》中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个别被废的异体字应适当恢复。如“倖(幸)”、“並(并)”、“遊(游)”、“裡(里)”、“註(注)”等等;
2.原被借代的同音字应予以分化。如“鬥(斗)”、“麵(面)”、“夥(伙)”、“矇(蒙)”、“濛(蒙)”等等;
3.切实处理好古今字之间的关系。如“採(采)”、“捨(舍)”、“製(制)”、“捲(卷)”、“昇(升)”等等;
4.少数的符号代替字应适当调整。如“趙”的简化字“赵”,用“乂”代替了“肖”;“僅”的简化字“仅”,用“又”代替了“堇”;“層”的简化字“层”,用“云”代替了“曾”等等;
5.偏旁的类推应尽可能一贯到底。如“牽”简化为“牵”,“縴”却简化为“纤”;“补”是用“卜”代替了原来的“甫”,“捕、晡、哺、埔、脯、浦、圃”却没有简化;另一方面,把“撲、樸、僕”简化成了“扑、朴、仆”,可是“噗、蹼、镤、璞、幞”中的“菐”却又没有简化。可见部分字的简化没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比较混乱。
6.字形符号信息应保持完整均衡。从汉字的计算机信息处理(键盘输入)角度考虑,“每一个汉字需要提供3-4个信息为好。但简体的“忆”和“亿”都只有两个部件,信息量似乎不够。
《关于部分繁简字、异体字和新旧字形的规范化整理的建议》主要从简繁汉字不能一一对应这一情况出发,提出了若干调整建议。具体有:
1.恢复“發、彙、穫、曆、臓”的规范字地位,不再作为“发、汇、获、历、脏”等字的繁体字形对待;在偏旁类推简化的前提下,恢复“襬、噹、儘、滷、瀰、籤、縴、囌、罎、糰、鍾”等字的规范字地位,不再作为“摆、当、尽、卤、弥、签、纤、苏、坛、团、钟”等字的繁体字形对待。以这些字作偏旁的字,也相应恢复使用,如“拨—撥、废—廢、泼—潑”等。
2.恢复“復、複,檯、颱,埆,乾、幹,矇、懞、濛,係”等字的正体字地位,不再作为“复、台、确、干、蒙、系”等字的繁体字形对待;以继续按偏旁类推简化为前提,恢复“闆、錶、齣、颳、麵、蘋、麯、鹹、鏇”等字的正体字地位,不再作为“板、表、出、刮、面、苹、曲、咸、旋”等字的繁体字形对待。
3.恢复“澱、鬥、薑、鬆,廠、兒、廣、麼、寜、瀋、適、葉”等字的正体字地位,不再作为“淀、斗、姜、松,厂、儿、广、么、宁、沈、适、叶”等字的繁体字形对待。
4.在新式汉字体系中,应恢复“後、捲、剋、瞭、捨、塗、餘、徵”等字的正体字地位,不再作为“后、卷、克、了、舍、涂、余、征”等的繁体字形对待,其中笔画较多且能按偏旁类推简化的,可继续类推简化,如“餘”等。
5.在两套汉字体系中,都把“彆、蔔、衝、醜、擔、噁、豐、閤、鬍、劃、迴、睏、纍、灕、簾、黴、衊、闢、樸、嚮、傭、與、禦、鬱、籲、願、澐、蕓、癥、製、硃、準”等字,作为异体字看待,取消其正体字资格。
《建议》还举出了各项具体意见所依据的理由。
詹鄞鑫教授在《关于简化字整理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出了“把汉字的手写体与印刷体区分开来”的主张。他认为:“只要规定印刷体的规范写法就可以了,大可不必规定要淘汰的所谓‘异体’”。并建议在简化字整理工作中“尽量避免出现新的字形和偏旁,原来的简化偏旁不能继续类推。”希望正确甄别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及新旧字形。如《一异表》作为异体字淘汰的“異、棄、傑、釐”和“异、弃、杰、厘”两者之间原本被处理为异体字关系,结果改变了原有的繁体字规范,应该把两者的关系定为繁简字的关系。希望能考虑因同形字造成误解和混同的现象,能避免时就尽量避免,比如《礼记·月令》中的“修宫室,坏墙垣,补城郭”中的“坏(péi)”与“壞(huài)”的简化字“坏”。在偏旁类推问题上,詹教授认为“偏旁无限类推利小而害大”,“对偏旁继续类推表示坚决反对。”他以“金”部字为例,指出“在GBK字库中‘GB2312’之外的字就有702个”,此外诸如“言、糸、鳥、頁、馬、車、食、魚”等都是属字较多的大部首。他写道:“试想想吧,如果这些字的偏旁都要类推,那要增加多少字符啊!”
在《汉字规范与汉字字形问题》一文中,詹教授对区分正体与手写体这一主张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文章指出:
手写汉字尤其是行草书汉字,其字形与正楷必然存在差异。应该从‘形位’的角度来理解‘字形’:同一个正楷字形,不论手写形体有多少差异,都属于同一个‘字形’。汉字形体规范的对象是正楷体,不是手写体。强求正楷与手写文字的字形一致,就会造成异体字队伍和汉字总数的无限制膨胀,也使得规范汉字在简化偏旁类推问题上陷入两难地步,还会给计算机文献检索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如果忽略手写体的合理差异,把已经楷化的行草书写法恢复其‘字体’地位,就可以很方便地统一偏旁和部首,大量减少汉字数量,手写也将更加快捷,由此解决一切困扰和难题。
詹教授认为“强求正楷与行书一致,印刷体与手写体一致,不仅做不到,而且也没有好处,只能人为地制造学习记忆的困难和信息处理的障碍。”
(三)部分人士主张恢复使用繁体字
在沙龙成员中,有一些人士则主张恢复繁体字的使用。
新西兰华人王和认为:“大陆所用的文字未必完全是‘简’,台湾所用的文字也未必完全是‘繁’”[16]。他说:“通常的概念是:多笔的字便是繁体字,而少笔的字便是简体字”。王先生以台湾写“一二三笑哈哈”,大陆也写“一二三笑哈哈”;台湾写“繁瀿蘩”,大陆也写“繁瀿蘩”等例为证,指出在这些场合“大陆与台湾同用一体字,而说大陆是简,而说台湾是繁,就不对啦!”
他说:“实际上,海峡两岸不同意,不统一使用的字体,只有五百余字而已!”“如果说,常用字有五六千字,那么争执的字数只有十份之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不大。
王先生提出:“海峡两岸的文字领导学者同聚一堂时,应该先讨论统一文字,不谈‘黑猫白猫’”。他又以牛车与汽车、牛犁田与拖拉机犁地的比较为证,指出不能不讲实用而单纯追求简单。建议“不谈传统,不谈简繁,不谈多寡,只谈‘现实使用效果’。只要大家诚心,无我固执‘实事求是’,面对一字一字衡量审判,看看那个字的结构表达意思比较清楚合理,那个字利於记忆,易学习,就共同定下,统一使用。”
他主张:
在未统一之前,双方教育部都应该让学生认识那些制造出争执的五百字,应该邀请对方的文字学专家来讲解五百字结构的真正意义,让后一代可互相理解四五十年来双方所建造的文献。并且在电讯网路上,设立公开讨论场,让全世界人皆可参与讨论。
当统一后,一切公文,报章,杂志,教室黑板文字都要用正体字,但不禁止私人文稿书写的字体。私人可用正体,繁体,简体,减笔,速写字体等。
而上海作家协会的杜宣先生更偏向于恢复使用繁体字。他在《繁体字与简笔字的问题》[17]一文中说:世界上“除了我国大陆和新加坡用简笔字外,韩国也使用汉字,但都是繁体字。我台湾省、香港、澳门地区,还有世界各地侨胞,他们阅读的报刊、书籍,也均为繁体字。”“由于文字上的障碍,造成大陆外的中国人,看不懂祖国的文字,无法正确地知道社会主义祖国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电脑已经很发达,看来很快可以普及了。我看简笔字已经完成了历史任务。”
[1] 载沈克成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1辑,气象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2] 陈建民《中介理论与汉字简化》,载《汉字书同文研究》第1辑。
[3] 周胜鸿《关于两岸现行汉字字体、字形统一的思考》,载《汉字书同文研究》第1辑。
[4] 李禄兴《简化字和汉字的理据性》,载冯寿忠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3辑,香港华夏文化出版有限公司 2002年8月第1版。
[5] 载周胜鸿、陈明然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6辑,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5年5月第1版。
[6] 全文载冯寿忠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3辑,香港华夏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8月第1版。
[7] 周有光《〈汉字简化方案〉的推行成果》,载1989年10月北京《语文建设》。
[8] 张学涛《求同存异,统一观念》,载沈克成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1辑,气象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9] 载《汉字书同文研究》第1辑。
[10] 同注[6]。
[11] 詹鄞鑫《关于简化字整理的几个问题》,载李禄兴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4辑,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7月第1版;或史定国主编《简化字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9月出版。
[12] 沈克成、沈迦著《汉字简化说略》,人民日报出版社2001年1月版。
[13] 人民日报出版社,2001年1月版。
[14] 载冯寿忠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3辑,香港华夏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8月第1版。
[15] 载李禄兴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4辑,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3年7月第1版;或史定国主编《汉字规范问题研究丛书》《简化字研究》分册,商务印书馆2004年9月版。
[16] 王和《统一华文方针提议》,载戚桐欣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2辑,台湾中易系统工作室2002年1月出版。
[17] 载冯寿忠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3辑,香港华夏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