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港台书面语中方言字使用问题的必要性
在两岸四地的书面交流中,除了简繁两个系统的差异给人们带来障碍以外,港台书面语中存在的一些粤闽方言字,往往会使得非粤闽方言区的人们产生阅读障碍,影响两岸四地的正常交流;所以港台书面语中的粤闽方言字也是汉字书同文研究的课题之一。
这方面的主要论著有赵一凡的《港台书面语中的方言字问题》[1]。
(二)港台书面语中粤闽方言字的分类
赵一凡在《港台书面语中的方言字问题》一文中,把港台书面语中的粤闽方言字分为四类:本字、自造字、假借字和训读字。
1.本字:即沿用古汉字的方言字。
如:粤方言中十分常用的“睇”字就是一个古字,其本义表示“看”的意思;但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已极少使用。这类字就称为方言字中的古字。
2.自造字:是方言区人民为了记录本地区方言中特有的词语或语音所创造的,完全不同于共同语通用字的方言字。
如:“奀”就是一个地道的粤方言自造会意字,表示“瘦小”的意思。
3.假借字:某方言区的人们为了记录本地区方言中的某个词语,借用共同语或其它方言中与本地区方言词语或外来词音同、音近的汉字并赋予新义。
如:“锡”字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表示一种金属;但被借用到粤方言中却表示“亲吻”的意思。
4.训读字:指在方言书面语中字义与共同语中的字义相同或相近,读音不同的方言字。如:“肉”字,在闽方言中也表示“肉类”的意思,但在读音上却读成“ba
(三)港台书面语中使用方言字所引发的问题
第一,港台书面语中存在着大量借自共同语的借用字。这些借用字在方言中表达的意义与在共同语中所表达的意义不同。当方言区以外的读者阅读港台印刷品时,往往按普通话中原有的意义来理解,就会造成对文义的曲解。
如:“受落”被借到粤方言中,表示“受欢迎”的意思;但非方言区的读者容易理解成“受冷落”。“落船”被借到粤方言中表示“上船”;但非方言区的读者就可能会理解为“下船”,意思刚好相反。
第二,方言字中冷僻的古字和自造字会给非方言区的读者带来阅读上的困难。
如:在闽方言中,“鼎”字的古义是“锅”,“补鼎”就是“补锅”的意思;还有用自造字“咁”表示“这么、这样”的意思。这些都会引起非方言区读者的阅读困难。
第三,有些香港使用的粤方言字和台湾使用的闽方言字,和大陆粤方言区或闽方言区的用字之间也存在差异。对于这一类港台特有的方言字,就连大陆上粤闽方言区的读者在阅读中也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
如“鉝”字是香港特有的方言字,表示“电梯”;但是大陆的粤方言区却不用这个字。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赵一凡在《港台书面语中的方言字问题》中提出了解决相关问题的三点建议。
1.不要在广泛发行于全国的港台出版物上使用粤闽方言字;
2.如因特别需要在发行全国的港台出版物上使用粤闽方言字时,对方言字用普通话义加上注释;
3.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两岸三地的学术交流活动,有步骤地对粤闽方言书面语进行正字规范。[1] 载周胜鸿、陈明然主编《汉字书同文研究》第6辑,香港鹭达文化出版公司2005年5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