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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台标该不该都用汉字

[日期:2009-02-16] 来源:文汇报  作者:王乐 [字体: ]
日前,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向中国教育电视台发出公开函,肯定其台标在2009年新年伊始,由英文字母缩写“CETV1、CETV3”修改为汉字“中国教育1、中国教育3”。他们认为,这一改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同时表示,目前国内的上星电视频道中,有不少台标存在完全使用英文和混合使用英文、中文等不规范现象,需要进行修改,其中也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
    
国际机构多用本国字
    
    据了解,国际知名电视机构的缩写,较多采用本国文字或拼音的字母缩写形式。比如,英国的BBC(英国广播公司)是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的英文缩写,美国的NB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是National Broadcasting Company的英文缩写,日本NHK电视台则源自日语“日本放送协会”的罗马字母拼音形式Nippon Hoso Kyokai的缩写。
    
    近年来,我国一些电视台标中的名称缩写,有不少采用英文名称的缩写,而不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及其法定的拼写形式——汉语拼音。在电视节目中,也出现了中英文混杂使用的情况。对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表示,这种状况不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利于宣传、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影响了宣传效果,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产生了误导,希望与国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共同依法逐步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台标是电视台的重要标志,语言文字的使用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承载、彰显民族文化。”
    
四成频道需修改台标
    
    据统计,目前国内的上星电视频道,包括中央电视台的15个频道、31个省(区、市)的卫星频道,以及中国教育电视台1频道、深圳卫视、山东教育电视台、北京幼儿频道卡酷等共50个频道。
    
    这50个频道的台标,目前有5种形式。其中,完全使用英文的,有13个频道,包括中央电视台的12个频道(CCTV1-CCTV12)和山东教育电视台(SDETV),占总数的26%;混合使用英文和中文(含汉语拼音缩写形式)的,有7个频道,占总数的14%,包括中央电视台的3个频道(CCTV新闻、幼儿、音乐)、北京电视台(BTV北京)、内蒙古电视台(NMTV内蒙)、重庆电视台(CTV重庆)、西藏电视台(XZTV西藏);只使用图形的,有4个频道,占总数的8%,包括黑龙江、上海、山东、湖南;使用汉语拼音加汉字的,有1个频道,即卡酷频道(KAKU卡酷动画);使用图标和中文的,有25个频道,占总数的50%,包括中国教育台1频道以及23个省级卫视和深圳卫视。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表示,完全使用英文和混合使用英文、中文的频道共计有20个,占总频道数的40%。这20个频道的台标,很明显是需要修改的。
    
专家认为不宜“一刀切”
    
    是否需要“一刀切”地将台标更换成汉字?对此,有专家认为这一说法值得商榷。华东师范大学应用语言学研究所副所长胡范铸教授表示:一个电视台的台标,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商品标识。“在和受众之间已经‘约定俗成’的条件下,这一改变很可能会引起受众在接受上的不习惯。”
    
    同时,胡范铸教授认为:作为现代汉语中的一种新现象,“字母词”已经成为汉语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际文化交流的日趋广泛,语言之间的接触更为频繁,字母词将逐渐成为汉语中越来越不可或缺的部分。“如今,像诸如CT、MTV等字母词,都已被收入到《现代汉语词典》中。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场合,字母词是不可替代的。”在胡范铸教授看来,像CCTV这样的台标,可以被看成是字母词的一种。
    
    胡范铸教授对记者说,从大众传媒的角度来看,以前国内的大众媒体仅仅需要面对国内受众,所以使用英文台标的需求并不强烈。而如今,使用英文缩写标识,确有其方便之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更方便地被世界所接受,使国内媒体更加快速地走向世界。
    
    本报记者  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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