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光明日报(2008-06-11)的报道《我国将推出学生汉字书写等级标准》 ,说:提笔忘字、书写潦草等情况在当代学生中日趋严重。国家语委近日透露,我国将推出针对大中小学的学生汉字书写等级标准,以规范汉字书写,要求学生对汉字不仅会认会写,还要写得规范和美观。
这不由的让咱想起本人半年前提出的书写汉字的规范问题:先竖后横,为啥不行?譬如“十”字写法规范,为什么非要先横后竖呢?先竖后横画出来的也是个“十”字么。再譬如“口”字,为什么一定要“竖、折、横”顺序的三笔?一笔画个方框框,不也是“口”字么?又譬如“永”字,为什么一定是“八法”顺序?美国总统布什夫人访问亚洲的时候临阵磨枪、学了个“永”字,用她自己觉得舒服的画法画出了“永字八法”,那不也是个“永”字?不管一个汉字的笔画多少和顺序如何,反正画出来那样子就行了么。
早有大陆朋友批评说:笔画笔顺是汉字基础知识,譬如查《新华字典》等工具书,不知笔画笔顺的次序是不行的。就这点,本人做过调查:问了海内外许多会汉语汉字的朋友相识们(包括中学语文老师和大学中文教授),按照笔画说,“孙”字前后是哪两个汉字?部首“白”的前后部首各是什么?结果,没一个人知道(当然,本人也不知道),都是要看看字典词典才知道。看看么,说汉字的笔画笔顺次序是基础知识,可居然问一个、一个不知道!由此可见,除了查工具书,汉字笔画笔顺规范就没什么意义了。既然如此,干吗要多数人花时间花精力去学去记忆呢?写个“十”字为什么非要先横后竖呢?先竖后横也行的。
至于提笔忘字,本人认为,这个现象向中国语言文字学学界提出了一个严重挑战:汉语书写表达用拼音足够,用不用汉字两可。不信?看看两亿多中国人在网上的表达方式吧,互联网简直就是个同音异字随意替代的乐园!举例:“版主”用“斑竹”,有谁发生误解了?两亿多网民用他们的表音方式交流,尽管经常“提笔忘字”,却一点点也不妨碍他们交流,本人还没听说因网上用表音方式交流而引起严重误解的事情。以前有个“定律”说,汉字是汉语的载体;可长达十来年和两亿人的互联网实践把那个定律推翻了。这不是个汉语文字表达方式的重大挑战、还能是什么?
本人没有主张废除不废除汉字的任何立场。说实在的,本人可以完全用汉语拼音交流而不用汉字,同时,本人也很喜欢学习古代商周文字,两者都让本人感到开心而没感到什么冲突。这里提出上述问题,纯粹是想给国家语委的官员们敲敲脑袋:互联网媒体的普及,对长达两千年的汉语表达方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这是个科技学术问题,也是个历史文化问题,更是个社会发展问题。面对严重挑战,主管语言文字的官员们不是去积极迎接挑战,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意义不大、难以具体执行、甚至是给中小学生们增加负担的一些所谓规范上。
所以,这里给国家语委的官员们再提一次老问题:除了查字典之外,写个“十”字,先竖后横到底怎么不规范了?“提笔忘字”不妨碍交流、也没引起误解,怎么 就不行而要给予鞭挞呢?反正在正式文本的时候要严格遵循国家语言文字使用规定,而平时交流(特别是个人交流),爱用什么文字方式交流就用什么,有啥不可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