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笨,26个字母搞了三年”
为了消除社会上对于汉语拼音的误会和质疑,拼音方案委员会的专家们必须进一步讨论,以便使方案更加完美。
老先生们年纪都不小了,身体也不好。但争论起学术问题,一个个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吴玉章曾说,这个东西表决制不解决问题,人多了,也不一定是对的。僵持不下时,只能把这个问题先晾一晾,讨论下一个问题。
关于这些激烈的争论,我们从1956年8月拼音方案委员会发表的《关于修正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初步意见》中,可见一斑:
当时不仅专家提出许多意见,群众们也有很多建议。随着《草案》的不断公布和发表,群众来信也越来越多。周有光记得,“重要的信就有1800封。不仅有中国人,外国人、外国专家也来信提意见。每一封信我们都要交到拼音化研究室给他答复。”
审订委员会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但各方意见总是难以统一。为了使汉语拼音尽早在社会文化生活中发挥作用,周恩来总理专门指示审订委员会:
汉语拼音方案还不是文字方案,它是给汉字注音,帮助扫盲,帮助推广普通话的,它还不能代替汉字,因此现在不能废除汉字。至于汉字将来是否要用拼音文字代替,这个问题需要从长计议,现在不做决定。
至此,一些赋予《汉语拼音方案》过多功能的争论才得以平息。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
三年寒来暑往,专家们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反复推敲、试验、分析,终于捧出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周有光先生对记者说:“当时有人开玩笑说,你们真笨,26个字母搞了三年。”回忆往事,老人哈哈大笑。他说:“我觉得这三年搞得值,如果当年留下一点马虎,今天会后悔无穷。”
周老记得当他们把《方案》交到周总理手中时,他对总理说,我们这个方案定好了,国务院给它公布一下就行了。可周总理说不行,国务院要通过,还要送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去通过。足见国家对这套《汉语拼音方案》的重视和期望。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了《汉语拼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