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在长期的发展中,分化和合并是经常发生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里产生了新的意义。当新义找不到合用的字来表示时,就要产生新字;而新字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般是从已有的字分化出来的。例如由“刀”分化出“刁”,由“令”分化出“命”。这是汉字的分化。造成汉字学习和使用比较困难的原因,首先是它字数太多;而减少汉字字数的主要方法是合并。例如,在甲骨文里子丑的“子”和子孙的“子”不同形,后来合并为一个“子”。小篆里表示兜鍪的“胄”是从冃由声,表示后裔的“胄”是从肉由声,字形不同,后来才合并为一个“胄”。这是汉字的合并。20世纪50年代我们进行汉字简化时,设定的目标是不但要减少笔画,还要适当减少字数。减少字数的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同音或近音代替,另一个是同音或近音合并。前者如用“板”代替“闆”,用“斗”代替“鬥”;后者如“獲”和“穫”合并简化为“获”,“發”和“髪”合并简化为“发”。这样就出现了“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简化字使用了半个多世纪,实践证明“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在记录现代白话文的时候不出现问题,不需要调整;用来印制文言文时有可能遇到一点问题。例如《简化字总表》规定穀物的“穀”简化为山谷的“谷”,《诗经·大雅·桑柔》第十二章:“大风有隧,有空大谷。维此良人,作为式穀。”如果把这章诗里的“穀”简化为“谷”,同一章诗连续出现两个“谷”,阅读时就会多费许多思索。遇到这种情况,还是要用繁体的“穀”。
人们在对汉字文本进行由简到繁的转换时就常常遇到“一简对多繁”带来的问题。例如,把“西太后”转换为“西太後”,把“中文系”转换为“中文係”,把“海淀区”转换为“海澱區”。为了解决这一类问题,有人就主张把“一简对多繁”都改为“一简对一繁”。其实,造成简繁转换中出现差错的原因,不在“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而在从事简繁转换的人不掌握汉字简繁体的对应规律,不具备从事转换工作的能力。这就如同让一个英文水平不高的人去从事汉英翻译,一定要出现差错。解决的办法是对从事转换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水平。个别的“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在使用中确有不便的,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做出调整;如果要把所有的“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都改为“一简对一繁”,既没有必要而且也不容易做到。例如《简化字总表》规定,用升斗的“斗”代替鬥争的“鬥”。如果要改为“一简对一繁”,很难找到一个能被大家普遍接受的“鬥”的简化字,解决的办法只有恢复繁体的“鬥”。
目前市场上有多种进行简繁转换的软件,用这些软件对于“一简对一繁”的简化字进行转换没有困难,对于“一简对多繁”的简化字转换时就可能会出错。在智能化程度更高的软件问世以前,现有的转换软件还可以使用,不过在用软件进行转换后,要用人工进行复核,把发生的差错改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