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属于社会现象,它的发展变化要靠人力来推动。周有光先生说“语文生活的前进动力来自三个方面:1.群众的语文运动;2.学者的语文研究;3.政府的语文政策。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没有语文运动就没有活力,没有语文研究就不能提高,没有语文政策就难于推行。”新中国的汉字简化取得成功靠的就是这三方面的合力,其中政府的语文政策具有决定的意义。
汉字简化是语文生活里的大变革,牵涉到各行各业,影响到千家万户。总结半个多世纪来的汉字简化工作,总的来说取得了成功。汉字简化和其它各项工作一样也是有利有弊,而且是利大于弊。有百利而无一弊的改革是不存在的,对于利大于弊的改革要积极推动,而且在推动过程中要尽量扩大利的方面缩小弊的方面。汉字简化利的方面表现在减少了笔画和字数,提高了阅读的清晰度,方便了学习和使用;弊的方面表现在有些字改变了原来的偏旁系统、增加了一些形近字、有些字的构字理据有所削弱。正因为这项改革利大于弊,所以受到各界民众的欢迎。改变千百万人多年来形成的用字习惯要有个过程,社会的各种思潮也会有不同的反映,有时还会引起激烈的争辩。这都是很自然的。近几年来,出现了否定简化字、要求恢复繁体字的声音。有的媒体为了吸引读者的眼球,尽量扩大这种声音,一个时期内简化字似乎遇到了危机。其实否定简化字的只是极少数人,简化字的旺盛生命力在于广大民众之中,这里说的广大民众既是指工农兵主体,也包括大多数知识分子。汉字简化为广大民众做了好事,对社会文化教育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其影响早已超出了中国大陆,遍及全世界。1958年周恩来总理说过:“我们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首先应该把汉字简化这项工作肯定下来。”到今天,我们有了半个多世纪推行简化字取得的成果,证明信息网络时代需要简化字。在当前围绕着简化字进行的争论中,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肯定简化字。下面我们对否定简化字的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做一点分析,供关心汉字简化的各界朋友作为参考。
有人说:“新月派诗人暨古文字学家陈梦家先生,因反对文字改革而犯下重罪,沦为‘右派分子’,在‘文革’中含愤自尽,成为汉字革命中最著名的祭品。而简化运动的战车,碾碎的并非只是陈梦家一人,而是一个庞大的右派群体,以及所有敢于对文化大跃进说‘不’的知识分子。”繁体字和简化字都是记录语言的的工具,它们只能供人们拿来使用,而不会对人们施加什么暴力行为。碾碎陈梦家先生和“右派”群体的不是简化字,而是“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使陈梦家等知识界人士受伤害的这笔账算不到简化字的头上。“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同样使汉字简化运动受到严重干扰。
有人说:“简化字只是一种过渡手段,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彻底消灭汉字,以及消灭一切由这种文字所承载的历史传统,实现向‘文化共产主义’的伟大飞跃。”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完全不顾事实,把汉字简化这种语文改革政治化,已经超出了讨论简化字的学术范围。我们知道,汉字简化始自清末和民初,民国政府曾经要推行简体字,这和“消灭汉字”“实现向‘文化共产主义’的伟大飞跃”扯不上关系。新中国建立60多年来,什么时候要“彻底消灭汉字”,哪里有什么“消灭一切由这种文字所承载的历史传统”的事情?到今天汉字依旧活跃在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人说:“繁体文本代表着文明的记忆、流逝的岁月及柔软温存的部分,而简体字则是革命、现代性和坚硬冷酷的象征。”这是公开地宣扬语言文字有阶级性的错误观点。事实是不论繁体字还是简化字,都是交际的工具,都没有阶级性,根本谈不上什么“柔软温存”或者“坚硬冷酷”。语言文字本身和运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思想观点是两回事。如果文本的内容是“柔软温存”的,不论用的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表现出来的都是“柔软温存”的;如果文本的内容是“坚硬冷酷”的,不论用的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表现出来的都是“坚硬冷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论用的是繁体字还是简化字,都应当尊守这些原则。
有人说:“几千年繁体字的历史比几十年简体字的历史重要得多。”持这种观点的人以为汉字的繁体字自古自今没有变化,而简化字只是在1956年以后才产生。这种说法没有事实根据。古文字专家陈炜湛教授指出:“汉字简化实始于商代,始于甲骨文。”甲骨文存在着大量的繁简两体并用,而简体的使用频率高于繁体。例如,甲骨文“渔”字有繁有简,繁的从水从四个鱼,简的从水从一鱼。有四个鱼的是“渔”的古体,也见于殷商金文。甲骨文里从四鱼的仅二例,从一鱼的有四十余例。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带有相当的普遍性,可见简体字与繁体字的历史同样古老。简化字的绝大多数来自古代的“俗”字,它的历史与繁体字一样久远。
有人说:“我对三种简化是不认同的。”“三种简化字指的是同音替代、符号替代和草书楷化。”“这些问题,要逐渐改正,这次的新规范汉字表作了一定的纠正,但还没有大规模地改。”1922年钱玄同先生提出的《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里提出了构成简化字的八种方法,其中就包括上述的三种方法。用这三种简化方法得到的某几个简化字,如果不合适,可以修改;如果从根本否定这三类简化方法,简化字就去掉了八分之三,名存实亡了。汉字简化的方法不是哪个人坐在房子里想出来的,而是人民群众在长期使用汉字中的伟大创造,这些创造已经在社会里扎下了根,不是哪个人说一声“不认同”就可以取消的。把所谓“改正”简化字和新《规范汉字表》联系在一起更是十分不妥的。利用研制《规范汉字表》的机会恢复繁体字得不到民众赞同,只会增加研制《规范汉字表》的难度。
类似这种似是而非的反对简化字的意见还有一些,这些意见既脱离群众的意愿,也没有学术研究作为支撑,注定不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