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9 《长沙晚报》傅小平:
掉头还是调头
http://cswb.changsha.cn/html/2012-06/29/content_18_6.htm
《长沙晚报》2012年06月29日A16版
只能“调头”不能“掉头”?
专家提示,交通指示牌上两者都可用,但“掉头”更规范
有网友提出将交通指示牌上的“掉头”改为“调头”,有关专家认为,其实用“掉头”更规范。 傅小平摄
本报讯(记者傅小平实习生陈勇)“发现长沙好几处地方的交通指示牌把‘调头’写成‘掉头’,高桥附近就有两块大得吓死人的‘掉头’指示牌。”近日@欧阳田心发的这条微博引发众多市民、网友热议,更离奇的是“调头”和“掉头”这两个词在长沙交通指示牌上都有出现。
“好恐怖呀!这大晚上的,要‘掉头’啊!”市民周先生说,每次开车路过营盘路与东风路交接处,看到那块写着“上东风路车辆请到烈士公园南门掉头”的交通指示牌,心里就很恐惧,他希望交警部门能将“掉头”都改成“调头”。
但对于“掉头”吓死人的说法,也有不少读者提出,这是正常用词,不用大惊小怪的。
与此同时,记者调查发现,在东二环由北往南的友谊新村公交站台附近,一块蓝色背景的交通指示牌上清楚地显示着“调头”二字。而就在此道路对面,即东二环由南往北的友谊新村公交站台附近,一块写着“掉头请走前面立交桥下”的交通指示牌赫然悬挂在道路上空。两块指示牌相对而挂,同样的背景颜色,同样的形状大小,但其第一个表述的字却不同,让人感觉很不规范。
“‘调头’与‘掉头’是一对异体字,其实都可以用。”湖南师范大学语言学教授彭泽润对此解释说,只是从语言规范方面讲,“掉头”更规范,“掉”意指看得见的,如掉东西、掉头发、掉头等;而“调”则意指抽象,如调动工作等。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掉头”是一个交通术语,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语言表述体现。
记者把写着“调头”交通指示牌的情况反映给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大队。昨日记者再次去友谊新村公交站台附近,发现交通指示牌上的“调头”已经换成了“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