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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现行汉语言文字范畴,防止从“文字”上分裂祖国

[日期:2012-05-20] 来源:  作者:丁建江 [字体: ]

   近日,从腾讯网上看到《教育部出台新规 禁止高考答卷用繁体字火星文》的报道,作为一名普通中国人,对此报道提出两点看法。
    第一、应该全文公布教育部《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第二十六条的内容,以示正听。
    第二、报道中的“南师大文学院汉语言文字专家董志翘教授解释说,所谓现行规范的汉语言文字其实包括两方面,一是文字要规范,二是语言要规范。文字规范是指必须使用现在通行的简体汉字,那么繁体字、古文字都不能用,更别说什么甲骨文了。语言则包括三个方面:语音、语法及词汇,这三者都要规范,这意味着那些网络语言、火星文等还不被认定的语言都不能用了。” 不能把这位教授的解读看作是教育部对规范文字表达的具体解释,因而得出“教育部新规定禁止高考答卷使用繁体字”的结论。
    先来看一下教育部《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第二十六条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用汉语文授课、学习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除外语科外),笔试一律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文由教育部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其他各科(包括外语试题的汉语部分)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用本民族规范的语言文字答卷。有关省、自治区在考汉语文的同时,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报教育部备案)。”(请参看:
http://www.edu.cn/pu_gao_782/20120511/t20120511_775834_4.shtml
    此条中“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这一部分,并没有说简化字是唯一的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而繁体字不是,因此对于这一条的解释我认为董教授的解读只是他个人的解读,并不是教育部的解释。因为这位教授的解读中对于繁体字的问题有明显的错误,众所周知,除了新加坡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是繁体字,我国台湾、香港、澳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也是繁体字,我们不能因为祖国大陆现行规范语言文字是简化字,而从文字的问题上错误得出台湾、香港、澳门和新加坡一样是外国的结论。
    我个人认为教育部关于“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这一部分中“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包括现行规范汉语言简化字和现行规范汉语言繁体字,因为中国不仅包括祖国大陆,也包括台湾、香港、澳门。所以对于现行汉语言文字的范畴应该有比较具体的解释,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让别有用心的人用来作为分裂中国、制造“一中一台”的借口。
    不过董教授关于教育部“用现行规范汉语言文字答卷”的其它解释还是正确的。
    第一、火星文等网络文字并不是规范的汉语言文字,不仅高考应该禁止,就是平时公共书面交流也不应该使用。
    第二、甲骨文是古人使用的文字,现在我们使用的文字是从甲骨文演变过来的,这点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现代的中国人要用甲骨文来书面交流,现代中国人除了研究文字的学者专家之外,又有多少人认识甲骨文呢?从这点来讲,作为生活在现代的中国人应该使用我们现代通用的文字,所以在高考乃至正常社会交流中禁止使用甲骨文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对文字有特殊的研究爱好和专长,可以专门去研究古文字,但绝对没有必要在高考等公众使用文字交流的场所用古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附:腾讯网《教育部出台新规 禁止高考答卷用繁体字火星文》的报道网址:
http://edu.qq.com/a/20120518/0000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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