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孙剑艺等:汉语基本结构单位名称嬗变考

四 作为文字个体符号名称的“名”、“言”与“字”

[日期:2007-08-27] 来源:汉字书同文沙龙网络论坛  作者:孙剑艺 胥爱珍 朴海莹 吴晨阳 王士刚 [字体: ]

  前面说过,秦以前对汉字虽无“字”和“文字”的称说,但确已有了“书”、  “书契”、“文”之类的称说。然而“书”、“文”等只是对汉字的笼统称说,或者说它们指文字时一般只是作为集体名词,而不是作为个体名词。把一个字叫作“一书”、“一文”之类的说法,在先秦古籍中是罕见的。那么,至秦以前,汉字己有了相当悠久的历史,难道对一个文字符号还没有一个叫法吗?有,那就是“名”和“言”。

  前面说过,是“名”和“言”最早成为上古汉语中单音节语言单位名称的,由于文字和语言的一体性,把它们移称书面文字单位是很自然的事。书面上一个单独的汉字,就其形貌讲,是目视的个体单位;但就文字记录语言的本质而言,它是要跟语言中的基本结构单位挂钩的。先民们既已把上古汉语的基本单位叫做“名”和“言”,其特点是单音节的,而书面上的个体符号也是单音节的,这就很自然地跟语言单位“名”和“言”挂上了钩,于是人们就来了个顺水推舟,把书面文字单位也叫做“名”和“言”了。如《论语》载子贡问孔子:“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说:“其‘恕’乎。”这里的“一言”,既可理解为一个语言基本单位,也可理解为书面上的一个字(这个字就是“恕”)。《易·说卦》:“‘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也。”这里的“言”即是指字,是说“神”这个字乃论及万物以为妙不可测时所选用者。需要指出,“言”和“名”虽然都可指一个字,但二者相对时,“言”的意义比较宽泛,有时指一个字,有时指言语文辞。但“名”只指一个字则是固定的。即便是人名,依周制,也以一字为常。两个字的人名,照今天的观点看,也应该是一个名,可先秦却偏偏叫做“二名”,意为“二字之人名”。原因就在于“名”在当时习惯上只能狭义地指语言中的一个单音节语词和书面上的一个字。如《公羊传·定公六年》:“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这里的“二名”即是指仲孙氏之名“何忌”二字。又《礼记·檀弓下》:“二名不偏讳。夫子之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古有避讳尊者之名的习俗,“二名不偏讳“(偏通”遍)就是说两个字的人名、不必一一避讳(只避其中一个字即可)。这都是当时“名”只指一个书面符号的明证,完全相当于后代书面上的一个“字”。《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百名”就是一百个字,汉郑玄注得明白:“名,书文也,今谓之字。”有时为了区别,就把文字叫做“书名”。《周礼·秋官·大行人》“谕书名,听声音。”郑玄注:“书名,书之字也。”《周礼·秋官·外史》:“掌达书名于四方。”郑玄注:“古曰名,今曰字。”郑玄是汉代人,他注释的经籍都是秦以前的,因而他观念里的“古”当指先秦无疑;而他之所谓“今”则应是指秦以后,确切说是指汉代(因为秦很短)。这与经学把用秦以前的篆书抄写的经书称作“古”(古文经),把汉初老儒凭记忆讲述然后用当时通行的隶书抄写的经书称作“今”(今文经),是一致的。我们的结论是,秦以前是把单个的汉字称作“言”或“名”,由于名学的推动,又以称“名”为常。秦朝的统一,结束了战国纷争,也结束了百家争鸣的局面。随着名学的日趋冷落,以“名”来指称单个汉字的时代也就结束了(“名”被“字”代替了)。但以“言”称字的用法却一直延续下来,如西汉扬雄《解嘲》谓“作《太玄》……十余万言”,《后汉书·王充传》谓王充“著《论衡》八十五篇,二十余万言”。直到后世,还把臣下给皇帝的万字奏章叫作“万言书”,诗歌按每句字数又可分为五言、七言、杂言等。这是以“言”为“字”古俗之遗留。

  短暂的秦朝虽然有了“同书文字”的例证,但是把书面的单个形体叫作“字”,是秦以后具体说是汉朝才有的(《商君书·定分》的例外前面已经辨明)。正如顾炎武《日知录·字》所说:“字之名自秦而立,自汉而显。”真是巧合,居然应了后来的“汉字”之称。“字”在汉语中的本义是生孩子,引生为凡孳乳之称。例如古人有名有字,字就是由名孳生出来的。用在文字上,它本指由独体的“文”孳生出的新形体,即许慎说的“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这里正是取“字”的孳乳之意,因为由“文”合成一个新形体,正是一种孳乳(派生)过程,所以由“文”孳生出的这种符号也就顺便叫作“字”了。依许慎的说法,“字”最初只指形声字,而形声字到秦代的小篆中己占80%以上,如果再扩大到其他合体,比例就更大了。于是“字”就逐渐取得了指称所有文字形体的资格。按照推论,“字”的这种用法,似乎还应该更早些,我们定为秦以后,是根据文献资料定的。西汉时这种用法己较常见,且举《史记·吕不韦列传》一例。其中讲吕不韦著成《吕氏春秋》,谓“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后来“一字千金”的典故就是源于此。这是《史记》的叙述语言,显然是司马迁的手笔。司马迁《太史公自序》讲他著《史记》,更加明确地写道:“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到东汉时用“字”来称说文字符号,更是老生常谈了,许慎这样说,郑玄这样说,其他人也不例外。且举《汉书·艺文志》数例:“《酒浩》脱简一,《召浩》脱简一。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为一章”。总之我们的文字历史即从殷商算起也相当久远了,但直到秦统一天下后,到了汉代,才真正地把字叫做“字”,从此结束了字不叫“字”(叫“名”)的历史。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内容导航】
第1页:引 言
第2页: 一 “词”和“辞”概念的历史沿革
第3页:二 作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名称的“名”和“言”
第4页:三 作为文字通称或文字集体名称的“书”和“书契”、“文”和“文字”
第5页:四 作为文字个体符号名称的“名”、“言”与“字”
第6页:五 作为语言基本结构单位名称的“字”和“词”


阅读:
录入:湘里伢子

语网特别申明:各专栏专辑作者文责自负,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在语网的发布不影响其再版权,即作者还可另行投稿或出版。任何人均可在本站发布或转载文章,但这并不意味着本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来函联系。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詹鄞鑫:“书同文”的历史回顾与现实问题的解决思路

下一篇:王敏東:不对称汉字在台湾接受度之调查
相关文章       孙剑艺 
本文评论
  汉字的结构分:上下、左右、半包围、左中右、上中下、还分( )   (冰雪天地 ,2008-08-15 )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限500字,建议200字以内):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站内查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