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 論
為了華語文教育的需要,為了華語文教育的識正寫簡的需要,我們現在就應該把製訂“漢字手寫體範本”的課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已經是時不我待了。臺灣早在1980年代就出版了一本有4010個常用字手寫體的《標凖行書範本》,是由“標凖行書研究委員會”在1978年編成的,主要作用是“自國民小學五年開始直到高中、大學”學生“能人手一冊,用心摹擬”;如果“社會人士有意習行書,亦可舉以為凖”,時任中華文化復興推介委員會負責人的陳立夫先生在1978年5月20日寫的《序》中如是說。他還期待:“若干年後,中華文字之手寫字形能舉國一致;海外僑胞亦一同推行;長使中華民族在書同文、字同形、語同音的大一統之下,更加凝固團結,千年萬世,永垂無疆之休!”陳立夫先生在三十多年前說的話,現在對我們還是有啟示的。我想,如果我們現在就著手製訂一個包括更多字數的常用字手寫體的“漢字手寫體範本”,必然會有利於華語文教育,必然會受到人們的歡迎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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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凖行書研究委員會:《標凖行書範本》(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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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中國教育報 200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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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書同文研究》(第7、8、9輯)(香港鷺達文化公司2009、2010、2011年版)
注:此文为第十屆世界華語文教學研討會論文(2011年12月25—29日 台北),刊登于《第十屆世界華語文教學研討會論文集》第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