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識正寫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世界上許多文字都有正體與手寫體的分別,有的還區分大寫、小寫。漢字也同樣如此,除了由官方公佈的正體字以外,歷史上一直有手寫體、俗字、簡體字在流行和使用。可見,世界上許多文字都是“識正寫簡”的。近現代由官方公佈“簡體字表”的有兩次:第一次是民國24年8月,由國民政府教育部以“部令第11400號”公佈的《第一批簡體字表》,有324字;後來因有人反對而收回未能施行。第二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字改革委員會1956年公佈試行、1986年10月重新公佈的《簡化字總表》,有2235字;它一直使用到今天。
應該肯定,大陸的簡化字是不可能全盤否定的。其理由如下:
一、簡化字的大多數已在民間流行了幾百年,已為廣大民眾所接受。二、這批簡化字已在大陸使用了50多年,大陸十多億人民(特別是六十歲以下的近10億人)一直在學習和使用,現在是沒有任何力量和任何人可以去改變這一現狀的。三、這些簡化字與1935年南京國民政府公佈的《第一批簡體字表》中的簡體字是相同或相似的,在字形上是有它的承繼性。據統計,《第一批簡體字表》共有324個簡體字,其中有279個與現行大陸簡化字基本一樣,有40多個與現行大陸簡化字相似,只有少數幾個字,例如“碱(硷)、广(庵)、祘(算)、荅(答)、“亻于”(儒)、卆(卒)、畄(留)”等,稍有差别。可見,簡體字是中國兩屆政府進行文字改革的共同成果。四、許多簡化字與臺灣的標準行書字體是相同或接近的。據統計,《標準行書範本》共收字4010個,其中簡體字約有700多個。這700多個簡體字,與大陸簡化字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共有563個,占《簡化字總表》簡化字的24.8﹪;還有近似的簡體字131個,兩者合計有694個,要占30.5﹪。可見,推廣簡體字是兩岸的共識。五,大陸簡化字也為新加坡、馬來西亞等華人國家所認可和採用;簡化漢字早已走出國門,走向世界了。因此,人們沒有理由不承認它們有合理性。
據中新網2009年6月10日報導:針對馬英九提出漢字“識正書簡”,大陆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關於繁體字、簡體字的問題,兩岸同胞同文同種,講的是相同的語言,使用的是相同的文字。繁體字、簡體字都是漢字體系文字,都根植于中華文化傳統,都是傳承、弘揚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所不同的只是大陸對部分文字進行了整理和簡化”。她表示,隨著兩岸交流和人員往來日益頻繁,如何使兩岸民眾在文字使用上更方便交流,兩岸專家學者可以積極探討,充分論證。
既然簡化字目前不會退出歷史舞臺,繁體字也不可廢除,那麼,目前就只能是“識正寫簡”。華文教育“識正寫簡”是必然趨勢。我们建議:華文教育如果能實施“識正寫簡”,大家共同認可和確定“手寫體漢字”的原則,要製訂出一個包容近現代文字改革成果的“手寫體漢字表”,作為“識正寫簡”的“寫簡範本”,人们所期待的漢字书同文必將在世界範圍的華文教育领域裏得到實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