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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教育“识正写简”是必然趋势

第二部分,識正寫簡要有大家共同認可的確定“手寫體漢字”的原則

[日期:2012-01-30] 来源:语言文字网  作者:周胜鸿 [字体: ]

第二部分,識正寫簡要有大家共同認可的確定“手寫體漢字”的原則

  三十多年來,漢字的“識正寫簡”一直沒有好好規劃過,還沒有正式確定一個大家公認的書寫體標凖。現在是到了應該給漢字的手寫體來一次“規範化”的時候了。我們建議,可以整合大陸簡化字、臺灣標凖行書、民國簡體字、大陸第二批簡化字以及日本、韓國、新加坡的簡體字,製訂出一個包容近現代文字改革成果的“手寫體漢字表”,作為“識正寫簡”的“寫簡範本”,推廣到海峽兩岸、港澳地區以及全世界,為實現新時代的漢字書同文提供一個平臺。這就可以比較妥善地解決好存在了五十多年的繁簡漢字僵局和華文教育困惑的問題。

 

  如果政府部門目前還不具備製訂“手寫體漢字表”的條件,我們建議民間可以先創製出一個“手寫體漢字表”,以供大家試用。如果能得到某種經濟和技術方面的支援,我們上海漢字研究史料館可以試著擬訂出一個比較實用的“手寫體漢字表”。

 

  下面,我們嘗試就此提出若干建議,抛磚引玉,請大家不吝賜教。

 

(一),我們中小學的識字教育中要有關於行書和草書的教學內容。

  人們常說漢字有四難:難認、難讀、難記、難寫,許多人把“難寫”視作畏途。據我了解,小學生最怕寫字,特別怕寫筆劃繁多的字;小學語文教師對此也感同身受。如果從小學一年級開始,在教正體漢字的同時,就教行書的寫法,例如“說一说”、“學一学”,這樣,既維持了漢字的傳統正體,又簡化了日常的使用,這在教和學两方面都是很方便的。為此,華文教育應該有一套為大家公認的“手寫體漢字表”,把漢字的正體和手寫體的對應關係作一個統一的規劃,先在漢字手寫體層面上實現書同文。

 

(二),華文教育要建立了正體和手寫體的對應關係

  為了教育需要,華文教育應該有一套“手寫體漢字表”。著名語言學家呂叔湘先生早在1980年代就指出:“簡化漢字的主要目的是讓寫字能夠快些。寫字要快,本來有兩條路:可以減少筆劃,也可以運用連筆,就是寫行書。光是減少筆劃,如果還是每一筆都一起一落,也還是快不了多少。是不是可以在學校裏教教學生寫行書,讓大家有一個共同的規範,可以互相認識?”(《語文常談》三聯書店1981年版)呂叔湘先生的意見是值得我們重視的。下面,我們試圖分別以大陸簡化字和臺灣“標凖行書”作為手寫體的主要考量,來研究如何確定正體和手寫體的對應關係提出幾點設想。

 

  第一點設想,大陸有許多簡化字是採用偏旁簡化類推的,這些本來就屬於手寫體的簡化字,可以確定用作規範的手寫體(文中用楷体显示)。如“貝贝,車车,專专,爲为,芻刍,盡尽,魚鱼,糸纟,言讠,見见,金钅,門门,頁页,食饣,馬马”等。這類偏旁簡化類推的字有一二千個。

例如:把“車”簡作“车”,類推的字有:轧〔軋〕、军〔軍〕、轨〔軌〕、厍〔厙〕、阵〔陣〕、库〔庫〕、连〔連〕、轩〔軒〕、诨〔諢〕、郓〔鄆〕、轫〔軔〕、轭〔軛〕、匦〔匭〕、转〔轉〕、轮〔輪〕、斩〔斬〕、软〔軟〕、浑〔渾〕、恽〔惲〕、砗〔硨〕、轶〔軼〕、轲〔軻〕、轱〔軲〕、轷〔軤〕、轻〔輕〕、轳〔轤〕、轴〔軸〕、挥〔揮〕、荤〔葷〕、轹〔轢〕、轸〔軫〕、轺〔軺〕、涟〔漣〕、珲〔琿〕、载〔載〕、莲〔蓮〕、较〔較〕、轼〔軾〕、轾〔輊〕、辂〔輅〕、轿〔轎〕、晕〔暈〕、渐〔漸〕、惭〔慚〕、皲〔皸〕、琏〔璉〕、辅〔輔〕、辄〔輒〕、辆〔輛〕、堑〔塹〕、啭〔囀〕、崭〔嶄〕、裤〔褲〕、裢〔褳〕、辇〔輦〕、辋〔輞〕、辍〔輟〕、辊〔輥〕、椠〔槧〕、辎〔輜〕、暂〔暫〕、辉〔輝〕、辈〔輩〕、链〔鏈〕、翚〔翬〕、辏〔輳〕、辐〔輻〕、辑〔輯〕、输〔輸〕、毂〔轂〕、辔〔轡〕、辖〔轄〕、辕〔轅〕、辗〔輾〕、舆〔輿〕、辘〔轆〕、撵〔攆〕、鲢〔鰱〕、辙〔轍〕、錾〔鏨〕、辚〔轔〕。

 

  又例如同樣是偏旁“金”簡作“钅”就不能全部類推;“金”在兩旁或中間的可以類推:

钆〔釓〕    钇〔釔〕    钌〔釕〕     钋〔釙〕     钉〔釘〕

针〔針〕    钊〔釗〕    钗〔釵〕     钎〔釺〕     钓〔釣〕

钏〔釧〕    钍〔釷〕    钐〔釤〕     钒〔釩〕     钖〔鍚〕

钕〔釹〕    钔〔鍆〕    钬〔鈥〕     钫〔鈁〕     钚〔鈈〕

〔釾〕    钪〔鈧〕    钯〔鈀〕     钭〔鈄〕     钙〔鈣〕

钝〔鈍〕    钛〔鈦〕    钘〔鈃〕     钮〔鈕〕     钞〔鈔〕

钢〔鋼〕    钠〔鈉〕    钡〔鋇〕     钤〔鈐〕     钧〔鈞〕

钩〔鈎〕    钦〔欽〕    钨〔鎢〕     铋〔鉍〕     钰〔鈺〕

钱〔錢〕    钲〔鉦〕    钳〔鉗〕     钴〔鈷〕     钺〔鉞〕

钵〔鉢〕    钹〔鈸〕    钼〔鉬〕     钾〔鉀〕     铀〔鈾〕

钿〔鈿〕    铎〔鐸〕    〔鏺〕     铃〔鈴〕     铅〔鉛〕

铂〔鉑〕    铄〔鑠〕    铆〔鉚〕     铍〔鈹〕     钶〔鈳〕

铊〔鉈〕    钽〔鉭〕    铌〔鈮〕     钷〔鉕〕     铈〔鈰〕

铉〔鉉〕    铒〔鉺〕    铑〔銠〕     铕〔銪〕     铟〔銦〕

铷〔銣〕    铯〔銫〕    铥〔銩〕     铪〔鉿〕     铞〔銱〕

铫〔銚〕    铵〔銨〕    衔〔銜〕     铲〔鏟〕     铰〔鉸〕

铳〔銃〕    铱〔銥〕    铓〔鋩〕     铗〔鋏〕     铐〔銬〕

铏〔鉶〕    铙〔鐃〕    银〔銀〕     铛〔鐺〕     铜〔銅〕

铝〔鋁〕    铡〔鍘〕    铠〔鎧〕     铨〔銓〕     铢〔銖〕

铣〔銑〕    铤〔鋌〕    铭〔銘〕     铬〔鉻〕     铮〔錚〕

铧〔鏵〕    铩〔鎩〕    揿〔撳〕     锌〔鋅〕     锐〔鋭〕

锑〔銻〕    锒〔鋃〕    铺〔鋪〕     铸〔鑄〕     嵚〔嶔〕

锓〔鋟〕    锃〔鋥〕    链〔鏈〕     铿〔鏗〕     锏〔鐧〕

销〔銷〕    锁〔鎖〕    锄〔鋤〕     锅〔鍋〕     锉〔銼〕

锈〔銹〕    锋〔鋒〕    锆〔鋯〕     铹〔鐒〕     锔〔鋦〕

锕〔錒〕    锎〔鐦〕    铽〔鋱〕     铼〔錸〕     锇〔鋨〕

锂〔鋰〕    锧〔鑕〕    锘〔鍩〕     锞〔錁〕     锭〔錠〕

锗〔鍺〕    锝〔鍀〕    锫〔錇〕     错〔錯〕     锚〔錨〕

锛〔錛〕    锯〔鋸〕    锰〔錳〕     锢〔錮〕     锟〔錕〕

锡〔錫〕    锣〔鑼〕    锤〔錘〕     锥〔錐〕     锦〔錦〕

锨〔鍁〕    锱〔錙〕    键〔鍵〕     镀〔鍍〕     镃〔鎡〕

镁〔鎂〕    镂〔鏤〕    锲〔鍥〕     锵〔鏘〕     锷〔鍔〕

锶〔鍶〕    锴〔鍇〕    锾〔鍰〕     锹〔鍬〕     锿〔鎄〕

镅〔鎇〕    镄〔鐨〕    锻〔鍛〕     锸〔鍤〕     锼〔鎪〕

镎〔鎿〕    镓〔鎵〕    镋〔钂〕     镔〔鑌〕     镒〔鎰〕

    镑〔鎊〕    镐〔鎬〕     镉〔鎘〕     镊〔鑷〕

镇〔鎮〕    镍〔鎳〕    镌〔鎸〕     镏〔鎦〕     镜〔鏡〕

镝〔鏑〕    镛〔鏞〕    镞〔鏃〕     镖〔鏢〕     镚〔鏰〕

镗〔鏜〕    〔鐯〕    镘〔鏝〕     镩〔鑹〕     镦〔鐓〕

〔鐥〕    镨〔鐠〕    镧〔鑭〕     镥〔鑥〕     镤〔鏷〕

镢〔鐝〕    镣〔鐐〕    镫〔鐙〕     镪〔鏹〕     镰〔鐮〕

镱〔鐿〕    镭〔鐳〕    镬〔鑊〕     镮〔鐶〕     镯〔鐲〕

镲〔鑔〕    镳〔鑣〕    镴〔鑞〕     镶〔鑲〕     〔钁〕。

 

“金”在底下的就不可以類推,应该新选手寫體,例如:釜、鑫、鑒、鏊、鏖等。

 

  第二點設想,除了簡化偏旁類推可作為手寫體這類漢字以外,其他如果簡體與繁體是一一對應的,則可以把簡體當作正體的手寫體。這類字最多了。下面自第1類至第8類各類都可以很容易選定手寫體(許多簡化字的簡化方法可以從不同角度來作出解讀,例:“网(網)”可说是“以古體代替正體”,也可以說是“草書楷化”)。

 

1、以異體代替正體的有:

  灾[]、猫[]、床[]、韵[]、挂[]、弃(棄)、杰(傑);則以異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2、以古體代替正體的有:

  启()、众()、从()、电()、尔()、亩()、无()、气(氣)、网(網);則以古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3、以俗體代替正體的有:

  币()、体()、击()、衅()、卫()、听()、旧()、归()、阴(陰)、阳(陽)、乱(亂)、蚕(蠶);則以俗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4、以簡單符號代替原構件的有:

  凤(鳳)、对()、鸡(雞)、风(風)、这(這)、刘(劉)、枣(棗)、搀(攙)等;則以簡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5、以簡省偏旁或筆畫的有:

  省上:画()、处(),省下:巩()、业()

  省左:条()、亏(),省右:乡()、籴()

  省右下角:妇(),省右上角:盘()

  省左下角:爷(),省左上角:恳()

  省外围:开()、与(),省中间:寻()、奋()

  先省再简:杂()、显(),简上:梦()、参(),简下:罗()、属()

  简内:庙()、疖(),简外:办()、问()

  只保留某個部件以代全字的,例如:声()、凿()、虫()、医()、广(廣)、条()、务()、亏()、习()、飞()、丽() 等;

  這些字則都可以用簡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6、新造形聲字或標音字的有:

  硷()、洁()、惊()、亿()、痈()、审()、衬()、灯()、袄()、邮()、毡()、胶()、牺()、衬(襯)、认(認)、灯(燈)、础(礎);以簡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7、新造會意字的有:

  尘()、灭()、灶()、庆()、厌()、伞()、双()、宝()、笔() 等;則以簡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8、草書楷化的有:

  辞()、郑()、协()、兰()、农()、写()、韦()、龟()、东()、麦()、龙()、灵()、寿()、苏()、书(書);則以簡體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第三點設想,大陸簡化字中有100多個是“非一一對應的繁簡關係”的簡化字,其中又有音近、音同字與音不同字代替正體字兩類。這些被學術界稱作“非對稱繁簡字”的簡化字,都是採用同音、近音字或異音字代替的新借代字,以文字學的觀點来看,實際上都是“新造的錯別字”。這些“簡化字”不能簡單地全部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首先有必要作全面調整,即先要恢復一部分正體字,使簡化字全部與正體字一一對應,然後再確定正體字的手寫體。根據筆者的分析,對100多個是“非一一對應的繁簡關係”的簡化字應該先作如下的整理:

 

  (一)、有的非對稱繁簡字已約定俗成,使用長久,可保留已有的簡化字,有“别()、才()、体()、万()(作姓氏的听便)”等。用“万”代“萬”己有一百来年了,早已約定俗成,使用並無歧義;而且“萬”的使用頻率很高,不必調整,可以作正體字的手寫體。

 

  臺灣銘傳大學王銘東博士在《不對稱漢字在臺灣接受度的調查》中說,臺灣民眾對於類似姓氏的不對稱漢字的接受度是很低的。為了大局,只能請臺灣民眾作些讓步了;但是,也可以在作姓氏的時候悉聽尊便。

 

  (二)、有的非對稱繁簡字中的正體字,由於筆劃確實繁多,建議另造新的簡化字作為手寫體。屬於這一類的只有“籖(可否新造‘竹千’,上下结构) 、嚮(‘乡向’左右结构)、鬱(‘忄有’左右结构)、籲(‘口余’左右结构)、髒(‘骨庄’左右结构)”等5個字。

 

  (三)、有的非對稱繁簡字,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作些調整。例:恢復“錶”這個正體字,其偏旁“金”可以類推簡化為“钅”,可以作為手寫體。

 

  (四)、其餘非對稱繁簡字,一般都要恢復原來被替代的正體字。這類非對稱繁簡字,其中一個可以從原來同音借代的繁簡字分離出來,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另一個簡化字,可以作為手寫體。這樣,就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這類非對稱繁簡字為數不少,可以分別處理:

 

甲,有一種非對稱繁簡字建議調整如下:

  1).取消用同音字“板”作为闆的簡化字,恢復“闆”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另一個簡化字“门+品(內包容結構)”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2).取消用同音字“出”作為“齣”的簡化字,恢復“齣”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另一個簡化字“齿+句”,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3).取消借用同音字“范”作为“範”的簡化字,恢復“範”這個正體字,部件“車”可簡化為“车”,可以作為手寫體,可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4).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括”,恢復“颳”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另一個簡化字“风+舌(外包容結構)”,可以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5).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柜”,恢複“櫃“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另一個簡化字“木++贵”(內包容結構),可以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6).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合”,恢復“閤”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另一個簡化字“门+合”(內包容結構),可以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7).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价”,恢複“價”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另一個簡化字“亻+贾”,可以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8).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面”,恢復“麵”這個正體字,並把偏旁類推簡化為“麦”,可以作為手寫體。

 

  9).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苹”,恢復“蘋”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頁”为“页”,可以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10).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曲”,恢復“麯”這個正體字,並把偏旁類推簡化為“麦”,可以作為手寫體。

 

  11).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沈”,恢複“瀋”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審”為“审”,可以作為手寫體,可以避免在使用時發生混亂。

 

  12).建議取消用“苏”兼而代“囌”的簡化字,而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囌”為“口苏”,可以作為手寫體。“苏”字(同“万”字一様)在作姓氏使用的時候,可以悉聽尊便。

 

  13).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台”,恢復“檯、颱”等正體字,然後按偏旁類推簡化為“木台”、“风台”,可以作為手寫體。

 

  14).建議取消用“团”兼而代“糰”的簡化字,而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糰”為“米团”,可以作為手寫體。

 

  15).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咸”,恢複“鹹”這個正體字,並把偏旁類推簡化為“卤”,可以作為手寫體。

 

  16).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余”,恢複“餘”這個正體字,並把偏旁類推簡化為“饣”,寫作“馀”,可以作為手寫體。

 

  17).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愿”,恢復“願”這個正體字,其偏旁“頁”可類推簡化為“页”,可以作為手寫體。

 

  18).建議取消用“须”兼而代“鬚”的簡化字,而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鬚”為“髟须”(上下結構),可以作為手寫體。

 

  19).建議取消借用“钟”兼而代“鍾”的簡化字,而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鍾”為"",可以作為手寫體。

 

  20).建議取消用“摆”兼而代“襬”的簡化字,而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襬”為“衤罢”,可以作為手寫體。

  21).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当”,恢複“噹”這個正體字,右旁“當”可類推簡化為“当”而寫作“口当”,可以作為手寫體。

 

  22).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弥”,恢複“瀰”這個正體字,“彌”可類推簡化為“弥”而寫作“氵弥”,可以作為手寫體。

 

  23).建議取消用“尽”兼而代“儘”的簡化字,而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儘”為“亻尽”,可以作為手寫體。

 

  24).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饥”,恢複“饑”這個正體字,左偏旁可類推簡化為“饣”,可以作為手寫體。

 

  25).建議取消用“卤”兼而代“滷”的簡化字,而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滷”為“氵卤”,可以作為手寫體。

 

  26).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症”,恢複“癥”這個正體字。然後可以採取偏旁類推的簡化方法簡化為“征”,新簡化字“疒+征”(内包容結構),可以作為手寫體,又能避免同一漢字“徵”(部件)却簡化为“征”和“正”两個字的字理混亂。

 

  27).建議取消借用同音字的簡化字“恶”,恢複“噁”這個正體字,右偏旁“惡”可類推簡化為“恶”,可以作為手寫體。

 

  28).建議簡化字“纤”只作“纖”的簡化字,取消用“纤”兼而代“縴”的簡化字,用偏旁類推方法簡化“縴”為“纟牵”,可以作為手寫體。

 

  29).“係、繋、系”三字中,建議恢復前兩個正體字,“繋”可單獨另行再簡化,可以作為手寫體。

 

  乙、另外有一種非對稱繁簡字,也應該把它們分離開來,其中一個可以保留原來的簡化字作為手寫體,另一個則要恢復為正體字另行再簡化,作為手寫體。例如:

 

  1).“發”和“髮”,原來是采取合二而一的方法,把“發”和“髮”二字用同音兼代方式合一为“發”,再用“發”的簡化字“发”兼代“髮”的簡化字。建議從社會應用層面的易寫角度考慮,取消“發”的簡化字“发”,恢復“發”這個正體字;“髮”可簡化為“发”,可以作為手寫體。有人說,用“发”代替“發”古已有之,不可變動。我認為不必拘泥于古人。古人不也是隨手寫的書法字體嗎?從社會應用層面的易寫角度考慮,改“髮”為“发”也是可以的。

 

  2).簡化字“历”兼代了兩個字“歷”和“曆”。這裏原來是先把兩字合併,再用簡化字“历”兼而代之。建議取消“曆”的簡化字“历”,恢複正體字“曆”;“歷”依然可簡化為“历”,可以作為手寫體。

 

  3).“匯”字簡化為“汇”,再兼作“彙”的簡化字。建議取消“彙”的簡化字“汇”,恢複“彙”這個正體字,“匯”可簡化為“汇”,可以作為手寫體。

 

  丙,其餘的非對稱繁簡字,一般都應該恢復被兼代的原正體字;如果正體字字體太繁,可以另行簡化作為它的手寫字(可以從“大陸二簡”或“臺灣行書”等去找)。這些非對稱繁簡字占了110多組非對稱繁簡字的大多數,其中有:

01).“厂/厰”中的“厰”;02).“冲/衝”中的“衝”;

03).“丑/醜”中的“醜”;04).“担/擔”中的“擔”;

05).“淀/澱”中的“澱”;06).“冬/鼕”中的“鼕”;

07).“斗/鬥”中的“鬥”;08).“儿/兒”中的“兒”;

09).“谷/穀”中的“穀”;10).“后/後”中的“後”;

11).“胡/鬍”中的“鬍”;12).“划/劃”中的“劃”;

13).“坏/壞”中的“壞”;14).“回/迴”中的“迴”;

15).“伙/夥”中的“夥”;16).“獲/穫”中的“穫”;

17).“家/傢”中的“傢”;18).“姜/薑”中的“薑”;

19).“借/藉”中的“藉”;20).“据/據”中的“據”;

21).“卷/捲”中的“捲”;22).“克/剋”中的“剋”;

23).“困/睏”中的“睏”;24).“蜡/蠟”中的“蠟”;

25).“腊/臘”中的“臘”;26).“累/纍”中的“纍”;

27).“里/裏”中的“裏”;28).“帘/簾”中的“簾”;

29).“了/瞭”中的“瞭”;30).“么/麽”中的“麽”;

31).“霉/黴”中的“黴”;32).“蔑/衊”中的“衊”;

33).“辟/闢”中的“闢”;34).“仆/僕”中的“僕”;

35).“朴/樸”中的“樸”;36).“千/韆”中的“韆”;

37).“秋/鞦”中的“鞦”;38).“确/確”中的“確”;

39).“舍/捨”中的“捨”;40).“胜/勝”中的“勝”;

41).“适/適”中的“適”;42).“术/術”中的“術”;

43).“松/鬆”中的“鬆”;44).“旋/镟”中的“镟”;

45).“佣/傭”中的“傭”;46).“药/藥”中的“藥”;

47).“致/緻”中的“緻”;48).“制/製”中的“製”;

49).“朱/硃”中的“硃”;50).“筑/築”中的“築”;

51).“准/準”中的“準”;52).“种/種”中的“種”;

53).“虫/蟲”中的“蟲”;54).“丰/豐”中的“豐”;

55).“党/黨”中的“黨”;56).“广/廣”中的“廣”;

57).“漓/灕”中的“灕”;58).“几/幾”中的“幾”;

59).“宁/寜”中的“寜”;60).“与/與”中的“與”;

61).“云/雲”中的“雲”;62).“芸/蕓”中的“蕓”;

63).“沄/澐”中的“澐”;64).“折/”中的“摺”;

65)。“复/複復”中的“複”和“復”;

66)。“干/乾幹”中的“乾”和“幹”;

67)。“蒙/矇濛懞”中的“矇”、“濛”和“懞”。

 

  經過這樣調整,簡化字與正體字一一對應了,就可以把簡化字當作正體字的手寫體。只有全面調整了“非對稱繁簡字”才可以“識正寫簡”,才不會在“識正寫簡”時發生把“程十髮”當作“程十發”、把“蒋幹”當作“蒋乾”那樣的怪事。

 

  二三十年來,人們一直主張應該早日消除漢字在海內外“書不同文”的現象,特別是很多專家學者在研究如何調整大陸的“非對稱簡繁字”方面作出了努力。我們也多次向國家語委等部門提出過積極的建議。20098月大陸教育部公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修訂稿)中,恢復了6個原來的繁體字的正體字身份:克与剋kēi(收入二级字)、钟与锺zhōnɡ、苹与蘋、恶与噁ě、蒙与濛mé、朱与硃zhū(收入三级字),并加以说明其使用范围。它们原来都是“非对称简繁字”,现在恢复了剋kēi(收入二级字)、锺zhōnɡ、蘋、噁ě、濛mé、硃zhū(收入三级字)的正體字身份,這是值得稱道的。但是,那些人們所期盼的、群眾呼聲很高的、且又十分常用的“非對稱簡繁字”字組中的非常容易混淆的簡繁體漢字,例如:发(發髮)、里(里裡)、面(面麵)、表(表錶)、斗(斗鬥)、干(干幹乾)、后(后後)、胡(胡鬍)、姜(姜薑)、历(曆歷)、余(余餘)、叶(叶葉)等属於一級字的卻沒有恢復,實在令人失望!所以,我們還得要繼續努力。

 

  第四點設想,大陸的文字改革還公佈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當時對精簡字數、消除字體、字形混亂是有益的。但是,今天看來有許多被“淘汰、廢除”的異體字是被擴大化了。近年來,語委在不斷地糾正。20098月又公佈了51個異體字被扶正的字,其中有“喆、淼、堃、昇”等;同時還說:“對異體字不再簡單地提“淘汰、廢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確要求。所以,有必要對另外一些異體字作些分析。

 

  (一)、<<簡化字總表>>所附錄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習慣當作簡化字的39個選用字也多可作“非對稱繁簡字”看待,一般都要恢復另一個被廢除的字形;如果正體字字體太繁,可以另行簡化作為它的手寫字(可以從“大陸二簡”或“臺灣行書”等去找)。

例如:布(棉布;佈告 ),则要恢複被廢除的“佈”字。

1、呆( 呆板;獃子 )                          2、布( 棉布;佈告 )

 3、痴( )                                4、床( )

 5、唇( )                                6、雇( )

 7、挂( 挂衣服;罣碍、罣虑、罣误;褂 )    

 8、哄( 哄小孩;閧堂大笑、起閧、一閧而起、一閧之市—同“巷”、鬨 )

 9、迹( 蹟跡 )                              10、秸( )

 11、杰( 杰出;许傑—人名 )      12、巨( 钜鹿、钜野—地名、钜富、钜子;巨大 )

 13、昆( 昆仲;崐山 )           14、捆( )

 15、泪( )                   16、厘( 厘米;釐定、釐妇、釐革、釐正 )

 17、麻( 麻烦;蔴绳 )           18、脉( )

 19、猫( )                   20、栖( )

 21、弃( )         22、升( 升级;提陞、陞官;日昇、昇华、歌舞昇平、毕昇 )

 23、笋( )         24、它( 它;—指动物 )

 25、席( 主席;草蓆 ) 26、凶( )

 27、绣( )         28、锈( )

 29、岩( 岩石;山巖 ) 30、异( )

 31、涌( )                        32、岳( 岳飞;东嶽 )

 33、韵( )                        34、灾( )

 35、札( )                        36、扎( 书紮;扎堆 )

 37、占( 占卜;佔领 )                38、周( 周围;每週一 )

 39、注( 注水;註解 )

其中,3、痴( )4、床( )5、唇( )26、凶( )27、绣( )

28、锈( )30、异( )31、涌( )是一一對應的,可作手写体,不必恢復被淘汰的異體字。

 

  (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另外習慣當作簡化字的28個選用字(北京學者李樂毅先生稱為廣義簡化字),也多可作“非對稱繁簡字”看待,在選定手寫體時也要予以注意,一般都要恢復另一個被廢除的字形;如果正體字字體太繁,可以另行簡化作為它的手寫字(可以從“大陸二簡”或“臺灣行書”等去找)。

  例如:背(后背;揹东西),則要恢復被廢除的“揹”字。

  1、暗( ):天暗;( 闇:闇蔼、闇昧、闇弱、闇室、昏闇、偏听则闇 )

2、背( 后背;揹东西、揹带、揹债、揹枪)

3、并( 合併;並<> )                 4、采( 精采;採花、寀 )

5、秆( )                             6、杆( )

7、杠( )                             8、棱( )

9、果( 果然;水菓、开花结菓、菓珍)      10、狸( )

11、梁( 姓名;棟樑 )                    12、昵( )

13、念( 纪念;唸书 )                    14、拈( )

15、娘( 娘亲;丹孃 )                    16、凄( 淒悽 )

17、妊( )                            18、虱( )

19、拓( 开拓;搨碑 )                    20、喂( 呼声“喂”;餵饭 )

21、幸( 幸福;侥倖 )                    22、殷( 富殷;慇勤 )

23、游( 游泳;遊行 )                    24、欲( 欲要;慾望 )

25、志( 志气;日誌 )                    26、伫( 佇竚 )

27、踪( )                            28、藤( )

 

  其中5、秆( )6、杆( )7、杠( )17、妊( )18、虱( ),不必改了,是一一對應的,可以作手写体,也不必恢復被淘汰的異體字。

 

  (三)、<<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還有21個選用字,多數也可作“非對稱繁簡字”看待,在選定手寫體時也要予以注意,一般都要恢復另一個被廢除的字形;如果正體字字體太繁,可以另行簡化作為它的手寫字(可以從“大陸二簡”或“臺灣行書”等去找)。

  例如:奔( 奔跑;牛犇—人名 ),则要恢復被廢除的“犇”字。

  1、奔( 奔跑;牛犇—人名 )    2、雕( 大鵰;雕刻;凋零;彫残 )

  3、豆( 如豆之火;毛荳 )      4、和( 和平;翁同龢—人名 )

  5、斤( 斤两;翻觔斗 )          6、乃( 乃是;廼—人名 ) 

  7、局( 局部;跼躅、跼蹙、跼足 )8、坤( 乾坤;家堃—人名 )

  9、蘇( 蘇联;甦醒;噜囌 )     10、托( 托起;拜讬 )      

  11、晰( 清晰;皙—人名 )      12、仙( 仙;僊—人名 )  

  13、修( 修理;束脩 )          14、夭( 逃之夭夭;殀折 )

  15、于( 于飞、于归;在于;於乎、於戏、於是乎 )

  16、哲( 哲学;喆—人名 )   17、尸( 尸鸠—鸟名;尸祝—人名、尸位;屍体 )

  18、搜( 蒐乘补卒,秣马厉兵;蒐阅 )

  19、托( 託:拜託、寄託、託词、嘱託;托:托起 )

  20、挽( 輓:輓词、輓车、輓联;挽救、挽回 )

  21、吊( 吊东西;弔词、弔孝、弔唁、弔民伐罪、形影相弔 )

  22、欢()huan1:欢喜、欢迎;驩附、驩合、驩州—古地名)

  23、毁(毁燬)hui3:毁灭、毁坏;王室如燬<<诗经>>、燬炎莫俪<<柳宗元•天对>>

  24•姦()jian1:通姦、姦情;奸人、奸细

  25•荡(蕩、盪)dang4:动蕩、芦花蕩;倾家盪产、盪秋千;其部件“汤”作手写体。

 

  這裏,順便再說一說大陸對若干地名的簡化問題。下列地名,因為生僻難認,已經國務院批准更改,這就形成了古今地名的異體字問題。例如:黑龍江的鐵驪縣改鐵力縣,瑷琿縣改爱辉縣,青海亹源回族自治縣改门源回族自治县,新疆和闐專區改和田專區,於闐縣改于田縣,江西雩都縣改于都縣,大庾縣改大余縣,鄱陽縣改波阳縣,四川酆都縣改丰都縣,遼寧省瀋陽市改為沈阳市等等。也有有的地方當時抵制了改名,例如:貴州的潕陽(又寫為“氵舞”陽),就没有改成“氵无”阳;我20094月去那裏游了美麗的“氵舞”陽河。古今地名的異體字問題以後還是可以解決的。

 

  “最近一二十年来,語委一直不斷地在調整少量的簡化字、異體字,這種與時俱進的做法值得肯定。但是,如此零敲碎打的修修補補不能解决由於六十年前大规模文字改革所造成的负面影響,也不能满足人們要求弘揚中華文化和漢字文化的願望;20098月公布《通用规範漢字表》(徵求意见稿)遭到人们的非議和許多専家的批评就是一个證明。人们有权利要求語委廣泛聼取海内外的意见,对大陆现行的漢字作一个全面的合理的調整。只有這样,我们的漢字才能真正走向世界,才能在互聨網上佔有應有的地位,才能更好地为全人類服務”。

 

  第五點設想,還可以吸取日本、韓國、新加坡等簡化字作為手寫體。日本政府198110月公佈的常用漢字有1945個,其中有不少簡化得比較好的這簡體字可以吸收使用。例如:“廣”簡作“広”,并類推简化“擴、礦”。又如:“堯”簡作“尭”,还能類推簡化“繞、曉”,今後可以選作手寫體。

 

  19992月,韓國政府根據“百萬人簽名運動”的要求,正式發佈關於推廣漢字的法令。據韓國駐上海領事館向筆者提供的一個漢字字表來看,韓國現用的漢字有1800個。早在1994年,當時的韓國總統金泳三就提出建議:統一在中韓日三國所使用的漢字的字形和字義。同年9月,國際漢字振興協會在漢城舉行國際研討會,有人說,中韓日三國可以選定的常用漢字在2000個左右,其中1569個字是通用的,據統計只有845個漢字字體是完全相同的。韓國有幾個漢字,有它的“俗體字”,例如:價(“亻十西”)、繹(“纟十尺”)等,今後可以選作手寫體。

  新加坡在1969年推出第一個《簡化字表》收字498個;1976年公佈修訂後的《簡體字總表》,全面引進了中國大陸的《簡化字總表》中的2235個簡化字,並保留了新加坡原有的11個簡體字,例如:荅(),覄()(中國大陸原簡作“复”,後又恢復繁體覆)。又如畄(),可以類推简化“榴”,還有祘(),咀()等,今後可以選作手寫體。

 

  第六點設想,還可以再簡化若干個筆劃繁多的常用正體字,確定它們的手寫體。

  如果我們要製訂一個“手寫體漢字表”,則應該考慮在若干個20畫左右的常用正體字中也要確定它的手寫體,為廣大民眾、特別是為中小學生做一件好事。有些漢字筆劃確實繁多,但還沒有簡化,既書寫起來繁難,也很不適於電腦資訊化處理的需要,字型越小,越不方便。因此,有必要再對若干個筆劃繁多的常用正體字確定它的手寫體,例如:耀、囊、暴、嘴、瘤、餐、藏、蒙、鼻、嚼、囊、孽、懿、攫、曦、灌、罐、瀚、疆、矗、糯、纂、羸、羹、蘸、蠹、贛、蹙、戳、繁、壤、霞、爵、厥、攫、麟、纂、罐、鬃等。有的字又作部件用,簡化了一個,還能推及幾個,例如:“鼻(自十畀的下部)、鬃(马十宗)、罐(缶十又)等。這些正體字的手寫體,也可以在民國簡體字、大陸“二簡字”、臺灣標凖行書裏去找,也可以從近現代漢字改革者的研究中去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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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提 要
第2页:正文
第3页:第一部分,識正寫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4页:第二部分,識正寫簡要有大家共同認可的確定“手寫體漢字”的原則
第5页:第三部分,大家要集思廣益,共同努力,製訂一個共同認可的“手寫體漢字表”。
第6页:結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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