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社電 大學生趙C不用再為自己的名字煩惱了。昨天,他通過打官司的途徑贏回了這個用了20年的名字。
趙C的煩惱起因于兩年前他到當地申換第二代身份證,民警以“C”為英文字母為由不給他換第二代身份證,除非他把這個中西合璧的名字改為原汁原味的漢字。
趙C并不愿意將這個引以為豪的名字換掉,何況他已經用了二十多年。趙C這一名字是趙C之父趙志榮的得意之作。趙志榮說:在英語中“C”是“China(中國)”的第一個字母,又有與“西方”諧音的意思,希望兒子最好能到西方國家留學并學有所成,但又不能忘掉自己是中國人。
但是,趙C 所在的江西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堅持進入戶籍管理系統的名字中不能有字母,其依據是公安部的文件《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
1986 年出生的趙C 不服,將月湖分局告上了當地法院。身為律師的趙志榮親自為自己的兒子辯護,他指出,《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只是部門文件,況且還只是初稿,不具備法律效力。而《民法通則》第99 條第一款卻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鷹潭市月湖區法院昨日上午采納了律師的理由,作出趙C 一審勝訴的判決。這意味著月湖區公安局必須允許趙C換領身份證,趙C贏回了自己的名字。
近年來,中國人越來越追求個性,中國的姓名結構也正在發生變化,四個字以上的名字越來越多,甚至還出現了“趙一A”、“奧斯銳娜王”等極端個性化名字,還有的給孩子報名字的時候就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