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字母词?哪些是字母词?哪些不是字母词?这个问题在学术界争议已久。在《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绿皮书中,国家语委第一次对典型的字母词作了清晰的定义:所谓典型字母词,指的是在两个方面都具备一定条件的字母词。
一是形式上要典型。要符合四个条件:与汉字组合;读字母名称音;形体大写;缩略。四个条件都具备,是形式上最典型的字母词,如“CT机”;符合三个或两个条件的,是比较典型的字母词;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是不典型的字母词;一个条件也不符合的,不是字母词,如“copy”就不是字母词。
二是语言运用上要典型。要能够作为“语言词”。最典型的语言词要符合三个条件:具有较强的概括性,指的往往是一类事物,而非专指某一个事物;具有一定的公众性,是使用该语言的大多数成员所掌握词语的一部分;在公众传播中具有较高的使用频率。如字母词中的“T恤衫、卡拉OK、IT”,尽管在形式上可能不是最典型的,但在语言运用上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是比较典型的语言词,因而也是典型的字母词。而像“粤K45468”这样的车牌号,尽管在形式上看符合典型字母词的条件,但不符合语言词的条件,因此不是典型的字母词。
在绿皮书中,国家语委指出,典型字母词与非典型字母词并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一个连续系统。典型字母词不一定具备上面所有条件,但具备的条件越多就越典型,如“IC卡、VIP贵宾卡”,符合所有的条件,是最典型的字母词;而“NBA、WTO”,虽不符合“非专指某一事物”和“与汉字组合”这两个条件,但符合其他条件,因此也划归在典型字母词之内。
根据这个定义,国家语委在所调查的语料(国家语言资源监测语料库)中得到字母词总数139821条,字母词次数4390554次,其中典型字母词共16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