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与荷兰都十分重视本国官方语言的普及与教育。
(一)英国
为推进英语的教育与普及,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4个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均颁布了各自的《英语教学大纲》。英格兰的《英语教学大纲》规定从5岁到16岁的学生在不同年龄段的英语学习要求,并将中小学生的英语能力区分为8个等级。英格兰的中小学生应当在7岁、11岁和16岁时分别参加英语能力测试,测试结果作为对学校进行教学评估和考核的依据(约有60%的学生能够达到8级水平)。此外,英国16岁以下的学生都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GCSE(普通中等教育证书,相当于我国初中毕业证书,是英国中等义务教育的强制性课程)英语测试,该课程评分从A到G划分为不同的得分水平。比GCSE更高一级的A-Level课程(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英国普通中等教育证书考试高级水平课程,相当于我国高中程度,是英国大学入学考试课程)中,也设有英语文学(English Literature)和英语语言学(English Language)等课程。
与其他学科的教学一样,英格兰教育部对于英语教学选择什么样的教材没有统一的规定,教材由学校和教师自主选择。但为了保持教师、教材和各学段的衔接,英格兰教育部在2001-2010年期间提供了一套建议教材。目前,教育部正在修订《英语教学大纲》,完善教学评估手段。
为推进英语的国际推广,应该设立了专门的民间文化机构——英国文化委员会(British Council)。该机构与世界各国的大学都有紧密的联系,为其他国家培训英语教学师资,推动海外英语教学的改革,并在海外推行“剑桥英语证书”、“雅思英语”等英语能力认证系统。该机构年度预算达到7亿英镑,在全球有80个语言学校。在英国国内,由英国文化委员会授权认证的500所语言学校来承担在英外国人的英语教学任务。
苏格兰政府还为有需要的外国人提供英语课程(ESOL)。这些外国人主要是近期到达英国的移民工及其家属(主要来自欧盟国家)、在英国出生或定居5年以上的人及其家属、避难者和寻求庇护者。ESOL为学习者提供了获得技能、知识和理解社会的机会,并改善他们的就业选择使他们获得入职资格。
在英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英国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也没有颁布专门的政策或法令,但词典和媒体在这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如《牛津词典》通过定期更新和改版承担了整理、收录外来语和新生词汇的读音的任务。关于英语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变体(如美式英语),英国相关机构及专家学者们持宽容的态度,记事是负责英语国际推广的英国文化委员会也没有将全世界的英语统一为英国英语的计划。
(二)荷兰
荷兰现有人口1700万,但全球以荷兰语(Dutch)为母语的人口达2300万。荷兰、比利时、苏里兰和加勒比海地区的一些岛屿国家(荷兰的海外领地)以荷兰语为官方语言。同时,荷兰语也是欧盟的官方语言。
为推进荷兰语的教育与普及,荷兰课程开发研究中心(SLO)于2010年提出了针对本国中小学生的荷兰语水平等级框架(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Dutch)。该框架将荷兰语水平区分为4个等级,要求小学阶段(12岁)的学生至少达到一级水平,4年制中学(职业教育预科)的学生至少达到二级水平,5年制中学(普通中学)和职业教育阶段的学生至少达到三级水平,6年制中学(大学预科)的学生则应达到四级水平。(Start University)。
此外,荷兰对申请居留、移民荷兰的外国人也有荷兰语能力的明确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将组织申请者参加一项包括荷兰语能力在内的综合测试(Integration Examination),通过这项考试的人缘的荷兰语能力相当于《欧洲语言教学评估共同框架(the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简作CEFR)》规定的A2水平。足以满足在荷兰社会生活的需要。
荷兰十分重视荷兰语的规范和发展。早在1980年,荷兰就合比利时弗莱芒地区共同发起创立了一个讨论和协调荷兰语问题的国际组织——荷兰语言联盟(Nederlandse Taalunie),此后,成员逐步扩大到苏里南和荷属安地列斯等国家和地区。该组织的任务主要有3个方面:(1)制定关于荷兰语的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促进荷兰语的规范、正确和有效;(2)协调荷兰语的教学问题,包括将荷兰语作为母语和作为外语的教学;(3)研究并促进以荷兰语为基础的文学和文化的发展。为促进荷兰语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该组织所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1)规范荷兰语的拼写和语法;(2)编写荷兰语词典,并定期更新;(3)发展荷兰语语言技术;(4)关于荷兰语的语言培育(Language Care)和语言发展建议;(5)术语规范。近年来,该组织建设了很多荷兰语的数据库和语料库,用于现代电子产品,使荷兰语不断适应新变化,增强荷兰语的生命力。
英语、荷兰语都是非常开放的体系,对外语词的借用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许多外语词已经进入英语和荷兰语中。在荷兰,外语借词不会被看做是对荷兰语的一种威胁。据荷兰语言联盟的官员介绍,他们更担心的是荷兰语在一些基本领域丧失了地位,而英语则成为高等教育、科技出版物、国际贸易等领域的基础语言。
二、少数民族语言政策和方言政策
英国、荷兰两国之间以及英国的不同地区之间在对待少数民族语言的问题上存在差异。
(一)英国
英格兰没有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但存在母语非英语者(如移民、留学生等)的母语保持问题。因为存在客观的技术困难,英格兰的国民课程体系中不为非本族裔学生提供母语教学,其母语除了家庭,主要在社区内的业余学校(如专门进行汉语教学的校外教育机构)中进行。英格兰政府也木易关于非本族裔学生母语保持的任何强制措施,但鼓励初中学生参与自己国家的语言能力考试。
苏格兰有一种少数民族语言——盖尔语(Gaelic),10余万盖尔族人中有9.24万人会用盖尔语,占苏格兰总人口的1.9%。近年来,苏格兰逐渐开始重视对盖尔语的保护。盖尔语是苏格兰最古老的语言,一度成为苏格兰大多数人使用的语言,在爱尔兰、威尔士也曾有很多人使用。19世纪以来,盖尔语逐渐被排斥出苏格兰学校教育和公众生活领域。2005年,苏格兰议会通过了《盖尔语法案》以保护盖尔语,并成立了机构(Bord na Gaidhlig)推广盖尔语的使用,该《法案》使此机构有权要求一些公共机构制定使用盖尔语的计划。对于濒危语言盖尔语而言,苏格兰的专家认为,在盖尔语中寻找合适的科技术语的相关对应词汇,是应对外来词冲击的有效解决方式。目前,网络上有几个盖尔语社区通过讨论新概念和新技术,来寻找盖尔语中对应的翻译。苏格兰议会和地方政府也在发展他们的网络盖尔语词典。
苏格兰语实为英语的一种方言。苏格兰政府计划向中小学推行一个名为“苏格兰研究”(Scottish Studies)的项目,该项目将涵盖苏格兰历史、语言、文学和文化的学习。
(二)荷兰
荷兰十分重视对其少数民族语言弗里斯兰语(Frisian)的保护。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宣布弗里斯兰语也是荷兰的官方语言,要予以保护;70年代成立了弗里斯兰语言政策协会,重申要保护弗里斯兰语。1998年《欧洲宪章》和《欧洲少数民族保护框架》正式确立弗里斯兰语为荷兰的第二官方语言,确认弗里斯兰人为荷兰唯一的少数民族。根据《欧洲宪章》,关于保护弗里斯兰语的政策内容主要包括:(1)荷兰议会议员可以使用弗里斯兰语宣誓;(2)弗里斯兰省的省名可以使用该语言;(3)弗里斯兰省的法庭可以使用该语言进行诉讼和审理;(4)人们可以用弗里斯兰语与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交谈;(5)弗里斯兰省的警察局中必须有一些会说弗里斯兰语的警察;(6)弗里斯兰省的中小学必须教授弗里斯兰语,等等。2010年10月,新一任的荷兰政府宣布,将推动一项旨在进一步提高弗里斯兰语地位的法案,保证弗里斯兰语与荷兰语在弗里斯兰省享有同等的权利。该法案的特别目的在于在法院和地方政府使用弗里斯兰语,以减少一些法律上的障碍。如法案中将规定:在与弗里斯兰省的政府机构打交道时,任何人都可以在弗里斯兰省的法院使用弗里斯兰语,法官决定是否使用翻译,翻译费用由荷兰政府补助。据荷兰内务部的官员介绍,该法案有望在2013年获得通过。
三、外语教育情况
英国、荷兰两国之间以及英国的不同地区之间在外语教育方面存在差异。
(一)英国
在英格兰,尽管有“英国文化委员会”这样的机构专门负责宣传外来的语言和文化并推进一些外语教学项目(如汉语教学),但由于是英语的故乡,相比欧洲其他国家,学习外语的人数非常少。2004年现政府执政后,实行了“非强制性学习外语”的政策,即不要求中小学生必须学习外语,外语学习的人数更是锐减了50%。此外,中小学课程改革使教学更具灵活性,学生有自主选择课程的权利,也使外语的学习受到一定的冲击。
与英格兰类似,苏格兰年轻人学习外语的动力不足。但政府对外语教育和学习则重视得多。根据苏格兰政府政策,苏格兰的年轻人英国学习其他语言以增强国际竞争力。在今后10年,政策规定年轻人除了母语以外需学习其他两门外语,被称为“1(母语,主要是英语)+2(外语)”的语言教育政策。苏格兰的教育行政部门还在进一步研究将学习第一门外语的年龄提前的可行性,目前的政策规定绝大多数的学生10岁左右开始学习第一门外语。根据对不同语种外语学习人数的统计,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是苏格兰学生学习的主要语种,汉语(包括广东话Cantonese和普通话Mandarin)的学习人数近年来增长很快。
(二)荷兰
荷兰十分重视外语教育。英语是荷兰的第一外语,在中小学英语是必修课,大学硕士一闪全国课程全部用英语教学。因此,荷兰是世界上英语水平最高的非英语国家之一,大多数荷兰人都能说流利的英语。荷兰人学校英语有其独特的优势,荷兰语与英语同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的西日耳曼语支,荷兰语比任一种语言都更接近英语。
除了英语,荷兰的中学有学习第二和第三种外语的强制要求。语种主要为德、法、西,此外学校还有俄语、意大利语、土耳其语、阿拉伯语和汉语等语种的外语课程(其中汉语教学尚处于试行阶段),并按照CEFR推进各语种外语教学。初中学校外语教学由学校自行选择语种;四年制中学(职业教育预科)的学生一般选择学习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土耳其语;六年制中学(大学预科)学生根据今后拟从事的职业方向自主选择外语语种。
近年来,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学习人数有减少的趋势,但汉语和西班牙语的学习人数在增长。荷兰的外语教育成绩显著,据统计,荷兰人平均每人掌握2.2门外语,在欧洲位列第二名(第一名卢森堡,人均掌握3门外语;全欧洲平均水平是人均掌握1.14门外语)。
四、汉语教育状况
英国、荷兰的“汉语热”方兴未艾,两国学习汉语的人数都在增长,并都有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汉语课程。目前,英格兰学校联合会作为全世界第一个以中小学为基础的孔子学院,下设了34所孔子课堂,苏格兰则有10所孔子课堂,荷兰有9所六年制中学
(大学预科)作为中文教学试点。英国文化委员会、苏格兰孔子学院(设在爱丁堡大学内)、荷兰课程开发研究中心、莱顿大学孔子学院都是在当地推进汉语教学,并通过组织各种活动宣传、推介中国文化的专门机构。荷兰课程开发中心还参照《欧洲语言教学评估共同框架》自主设计了汉语能力考试项目,他们的目标是,到2013年,普通话与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一样取得官方教学语言的地位,并制定官方的考试计划。
应该看到,汉语还称不上是英国、荷兰外语教育的主要语种,其学习人数远少于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语种。对“汉语热”现象不能盲目乐观,汉语国际传播工作任重道远。
(语用司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