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一、关于进行会员重新登记的通知
我学会现有在册会员917名,但因会员单位和住址变更等多种原因,有约400名会员已与学会秘书处失去联系。为保持学会与会员的经常联系,使学会组织工作规范化和活动经常化,2008年11月9日在杭州举行的学会第八次学术会议暨会员代表大会决定进行会员重新登记。现将登记办法通知如下:
1. 凡2008年12月底前加入学会的会员均应重新填写会员登记表,登记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党派、最后学历学位、外语语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家庭住址、工作简历、主要著述、家庭电话、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以及对学会工作的建议等。
2. 会员登记表格式由秘书处发到各位会员的电子邮箱(见本期《通讯》附件三,可下载填写后发回秘书处),没有邮箱的会员从邮局按会员现有登记地址邮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一至两位会员帮助寻找失去联系的会员。
3. 填写后的登记表邮寄给学会秘书处(北京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606,邮政编码100011)。除登记表上粘贴照片外,请另附照片一张用于粘贴会员证。
4. 学会秘书处向登记后的会员颁发全国统一编号的会员证。
5. 没有电子邮箱的会员不予登记。暂时没有电子邮箱的会员应建立自己的电子邮箱,或委托学生和亲属建立与学会联系的电子邮箱。
6. 登记时间从现在起到
7. 团体会员登记由秘书处与会员团体另行联系。